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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曲二十年“非遗”保护实践(王馗)

2022-01-06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王馗 收藏

  内容摘要:昆曲艺术从2001年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已经整整20年。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群策群力中,20年的保护实践创造出了众多热点现象,对中国戏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产生了重要的示范效果。其中“制度化”保护、“专业化”保护、“学术化”保护、“生态化”保护作为四个突出的经验,契合着昆曲和中国戏曲的艺术传承发展规律,也回应着传统表演艺术与时俱变的探索实践。

  关 键 词:昆曲 20年 非遗 中国戏曲 古典艺术 传统文化

  2010年,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昆曲”项目首次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履约报告,笔者受命完成报告底稿,并据此写作《昆曲十年》一文,总结昆曲从2001年以来十年间的保护工作。2021年是昆曲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周年,其保护实践又做了更多的拓展。在这20年中,“昆曲”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开启了包括中国戏曲在内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新世纪以来的新局面。昆曲保护在“制度化”保护、“专业化”保护、“学术化”保护、“生态化”保护四个方面的保护经验,代表了20年来独具昆曲本体特色的文化实践,在契合昆曲艺术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形成了对中国戏曲进行有效保护的重要启示。

  一、“制度化”保护

  昆曲艺术在长达600年的发展进程中,依靠着“制度”带给戏曲的文化要求,无论是明代以来乐籍制度对于传统演艺人员的管理,还是“官腔”的艺术定位带给昆曲传播发展的契机,或是“官班”“官戏”让昆曲拥有官方职业份额,抑或是清代废除乐籍后让昆曲保持位列雅部的荣宠,乃至明清两代宫廷与仕宦文人对于昆曲的艺术提升、清代以来昆曲艺术对于地方戏曲的深度辐射,都展示着源远流长的礼乐制度文化给予昆曲的品格塑造。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昆曲始终被看作中国戏曲艺术的典型代表,在国家相关文化部门相对特定的政策扶持下,类如设立振兴昆剧指导委员会等,昆曲艺术古老而完整的艺术体系与文化品格得以保持维护。

  在昆曲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后,国家原文化部于2001年6月8日即召开“保护和振兴昆曲艺术座谈会”,予以高度重视;2001年12月,制定了《文化部保护和振兴昆曲艺术十年规划》,明确了保护和振兴昆曲艺术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之后,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关于昆曲现状的调研报告》《关于昆曲沿革兴衰的历史》等报告的草拟,出台了《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程》)。

  《工程》的基本目标是:以现有的昆曲院团为基础,以目前仍活跃在舞台上的昆曲艺术家为骨干,以切实可行的政策为保障,以一定的经费投入为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有利条件,全面推动昆曲的艺术生产以及院团建设。在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持续的经费支持下,针对其时全国七个昆曲院团进行剧目创作规划,同时在以上海、苏州和杭州的三个昆曲院团(上海昆剧团、江苏省苏州昆剧院、浙江昆剧团)为龙头的昆曲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动相关研究“中心”的设立,使昆曲剧目创作、艺术传承、文化保护和昆曲艺术交流普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得以长效开展。《工程》的出台与实施,显示了中国政府对于昆曲艺术进行保护与发展的切实举措,广泛涉及昆曲院团、传承群体、社会多元群体、昆曲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扶持,确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让昆曲在中国348个戏曲剧种中拥有了可供借鉴的传承发展经验。尤其是《工程》对于处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湖南的昆曲院团,给予了普遍的扶持,从国家角度给予文化地位的提升,因此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昆曲艺术生态保护区所做的工作探索,都比较广泛地成为相关省市昆曲工作的内容,由此带动了全国昆曲文化生态的整体发展。

  继《工程》之后,文化和旅游部又以昆曲作为示范,推动“名家传戏——当代昆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并将这种传承形式延展到京剧及地方戏的传承工作中,同时也把昆曲、京剧等剧种传承保护的成功经验深化为“十三五”期间的“地方戏曲振兴工程”。这些举措让非遗保护工作所秉持的“政府主导”原则得到了充分展示,正与昆曲历史上漫长的官方制度文化实现衔接与延续。

  “一个《工程》”既是切实推进昆曲保护的工作方案,也是让昆曲艺术获得制度化保护的依据。政府主导对当前戏曲的保护,让戏曲艺术能够突破对传统艺术的人为好恶,以稳定的政策扶持来推进艺术传承发展。基于“一个《工程》”的推进,相关省市亦针对昆曲艺术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政策,以此实现对人类遗产的在地保护和属地管理。例如2005年北京市原文化局印发《北京市文化局关于抢救、保护和扶持北方昆曲的原则意见》;2006年,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原文化厅颁布了《浙江省昆曲艺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等。特别是2006年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部法规”)。这些规定以长效性、稳定性的城乡发展规划与财政预算,保证了昆曲保护工作与区域社会经济规划的深度结合。这“一部法规”让昆曲艺术与地方社会发展实现了真切的契合,将昆曲传承、创作、发展工作稳定地落实在了地方法规的保护与监督中。尤其是苏州对昆曲艺术的地域管理,于明清两代就已通过国家制度规范,对昆曲人才的培养与输出、昆曲品格的保持与维护,发挥了涵养文化水土的重要作用。这“一部法规”显然再一次接续了传统,也为中国戏曲探索更加稳定的制度保障提供了借鉴。

  二、“专业化”保护

  专业化保护是中国戏曲在技艺规范和文化品格方面的规律性的保护方式,既符合中国戏曲整体传承发展的共通经验,也保证了中国戏曲剧种各具特征的个性化经验。戏曲艺术从其成熟开始,就以职业化的方式进行演出创造,职业化的要求贯穿于一个演员从幼童时期的技术训练到专业素质的养成,当然也贯穿于一个表演团体乃至一个声腔剧种从形制简单到体制完备的过程。这就让戏曲艺术在专业化的方向上不断提升,最终造就出戏曲这一表演艺术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异军突起,独具中华审美风范。昆曲素有“百戏之师”的美誉,是中国古典戏曲艺术的集大成者和典型代表,其专业化集中体现在以曲牌体为本体的南北曲音乐和剧诗文学、以行当和身段为基础的表演美学,用诗、乐、歌、舞的至高范式展示着古典戏曲艺术的最高准则。昆曲专业化保护的核心在于“人”,即戏曲艺人群体与表演团体、传承团体;专业化保护的范畴在于“戏”,即融汇多元本体技艺的剧目;专业化保护的本质在于“规范”,即贯穿于舞台艺术的多元技艺内容和艺术规律;专业化实现的目标在于推进戏曲的“活态”传承与发展,即昆曲在与时俱进中实现从古典到现代的兼容与转化。

  20年间,以七个昆曲院团为主体的专业化保护举措,恢复、排演了为数众多的传奇大戏,抢救性地用数字化方式保存记录了传统折子戏剧目二百余出。原文化部推进《工程》落实的多项措施,包括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设立昆曲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昆曲创作人才培训中心和昆曲表演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以及连续举办昆曲创作人员培训班、昆曲表演艺术人才培训班等,都始终聚焦在对昆曲传承队伍和传承艺术的专业化提升上。由此,昆曲艺术的人才队伍逐渐形成老、中、青有序传承发展的梯队结构。特别是“名家传戏——当代昆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通过老、中、青艺术家的剧目表演传承,使经典折子戏与本戏及其宝贵的艺术规范经验得以有效传续。

  在20年的昆曲专业传承工作中,一些在专业化方面所做的重要实践,都展示着昆曲艺术至今引领戏曲发展的能力和高度,也高度回应了活态遗产形态所具有的“被不断再创造”的文化再生能力。

  “一部作品”——白先勇组织海峡两岸制作团队推出的昆曲《牡丹亭》。这部被称为“白《牡丹》”的作品,艺术规范均来自于昆曲经典《牡丹亭》,特别是经过张继青、汪世瑜两位昆曲艺术大家的传承与创新,既保留了经典原作的本体内容,同时也在表演艺术、舞台风格、人物气质、戏剧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尽可能的时尚化创作。基于白先勇推广普及昆曲的理想,这部作品立足于高校知识群体,为昆曲艺术寻找当代知识精英的文化认同,这不但延续了昆曲在发展历史中所呈现的深厚的文人雅趣,而且也契合了古典戏曲艺术对当代受众的文化要求。从这“一部作品”引出了原文化部策划推进的全国昆曲院团共演《牡丹亭》的盛况,引出了昆曲经典大戏在青年受众群体中的持续复排创作,也引出了昆曲古典品质在当前昆曲热中的广泛推广。曾经一部《十五贯》让濒于危亡的昆曲艺术获得重生,如今一部“白《牡丹》”让现代观众重新发现昆曲艺术的古典之美,堪称佳话。

青春版《牡丹亭》演出照(来源:“杭州大剧院”微信公号)

  “一位作家”——推动昆曲本体创作的当代剧作家罗周。罗周凭《春江花月夜》惊艳亮相后,在十多年的实践中已经完成了100部原创戏曲剧目的创作,在数量巨大的戏曲作品中,罗周最娴熟地实现了昆曲剧本的规范写作。以往的昆曲舞台上,基本以明清传奇作品为主,由于昆曲在诗、乐、歌、舞为一体的艺术创作中具有严格的创作规范,从清代以来,昆曲舞台多以旧曲为主,鲜少新声。七十多年来,昆曲创作虽不乏优秀力作,但很少能够按照昆曲格范来进行创作,这也是传统经典折子戏长期支配昆曲传承与发展的重要原因。罗周近十年来为北方昆曲剧院、昆山当代昆剧院、上海昆剧团等剧院团创作过不少昆曲作品,但最具代表性的则是她与江苏省昆剧院的合作。通过罗周与张弘、石小梅以及施夏明、单雯等江苏省昆剧院第四代青年艺术家群体所形成的创作机制,连续推出了《醉心花》《浮生六记》《世说新语》《梅兰芳•当年梅郎》《眷江城》《瞿秋白》等作品。这些作品严格按照曲牌体的昆曲格范以及古典风格的剧种个性来创作,让昆曲传统丰满地呈现于现代原创作品中。尤其是罗周在担任江苏省戏剧文学创作院院长后,通过对一批批青年创作者的培养,将自己在昆曲创作中的经验推广出去。由这“一个作家”的创作带来一批昆曲创作者的实践,使得昆曲古老的剧种规范得到普遍的贯彻与认同。这是最近十年昆曲保护在文学和舞台实践中的重要成果。

原创革命题材现代昆剧《瞿秋白》海报(来源:“江苏大剧院”微信公号)

  “一个剧团”——昆山当代昆剧院的成立。剧院团数量是检验剧种生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国昆曲院团从“一出戏救活一个剧种”的浙江昆剧团,到后来的六个半团,再到新世纪随着非遗保护工作推进所确立的七个院团,昆曲院团的数量能够展示出昆曲艺术不断发展的态势。除了苏州一直保存的苏州昆剧传习所、中国港台地区出现的台湾昆剧团等演出团体外,2015年成立的昆山当代昆剧院最能说明昆曲非遗保护的成果。昆山当代昆剧院在成立的六年时间里,连续推出“昆曲回家”、“昆曲四进”(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昆曲夏令营”、“良辰雅集”等活动,带动昆山昆曲生态的良性建设,尤其是连续创作原创大戏《顾炎武》《梧桐雨》《描朱记》《峥嵘》《浣纱记》,以浓郁的当代气质展现出新生的昆曲院团的艺术活力。

昆剧《梧桐雨》演出片段(来源:“昆山当代昆剧院”微信公号)

  三、“学术化”保护

  一部昆曲发展史,也是一部昆曲保护史,更是一部昆曲学术史。中国戏曲发展史中至为宝贵的经验就是理论与实践相伴而生,尤其是在昆曲盛行的明清两代,围绕昆曲艺术实践而出现的理论总结,构成了相对完整的中国古典戏曲理论体系。因昆曲艺术本体研究而产生的评点学、格律学、曲学、唱论、演员品鉴等,既总结了创作经验,又提升了创作层次,更引领了创作风尚。特别是在昆曲的“清工”“戏工”传统中,“清工”以迥异于职业演员的身份特征,标识出了切究声韵的文化背景,这是昆曲传承发展中学术化保护的一个鲜明例证。

  在当代昆曲的传承保护中,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里的专家学者为主体的学术研究是昆曲文化得以阐扬推广的重要方式。内地、港台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在2001年以后,给予了昆曲更多的关注,培养出致力于昆曲研究的专业学者。据统计,在20年间,昆曲领域的硕博论文数量有170部之多,而关于昆曲的理论著述有近1000部,理论刊物刊发的理论文章超过3000篇,教学科研系统对昆曲研究的关注度之高可见一斑。而由白先勇在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推进的“昆曲研究推广计划”“昆曲传承计划”,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等单位连续14届在恭王府举办的“良辰美景•恭王府非遗演出季”,都是通过昆曲实践领域与学术领域的相互配合,使昆曲艺术的历史文化得以普及。大量的学术活动正与昆曲依傍于文人的历史经验相吻合,大量的学术成果深入延展了昆曲作为戏曲艺术的文化特征,使昆曲的个性与底蕴得以张扬。

  在这些学术工作中,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先后组织编撰“昆曲与传统文化研究丛书”、“昆曲艺术家传记文献丛书”、《昆曲艺术大典》、“昆曲口述史”,以及正在进行的《昆曲舞台表演文献整理丛刊》、“昆曲院团资料整理”、“傅雪漪文献整理计划”(《傅雪漪全集》编撰)等项目,都立足于文献整理、理论总结、个人专题研究、昆曲艺术传承等多个学术视角,实现昆曲活态艺术资料的文字著录。同时,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还推动川剧昆曲艺术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动地方戏昆曲遗产的整理等工作,显示出一个学术机构对于昆曲研究的深度拓展。

昆曲与传统文化研究丛书

  以上这些学术工作保持了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中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传统,将昆曲作为古典戏曲、活态艺术、文化形态的剧种特征予以多样化的深度研究。在这些工作中,由王文章担任总主编的《昆曲艺术大典》(以下简称《大典》),堪称昆曲艺术整理研究工作的集大成之作。《大典》总计149册,版面字数超过9000万字,历时12年,广泛汇集了海内外昆曲界的专家学者和艺术家,将昆曲600年来的史料文献、剧本剧目、艺术谱录、图片声像等的所有遗存,进行全面的学术观照,通过文献影印与提要编撰,立体地展示昆曲艺术内容和创造规则。这“一部《大典》”以学术研究作为基础,在客观的文献呈现中,将昆曲艺术与理论的前期成就悉数纳入,展示出对一个剧种既往遗产进行收集、整理、研究、推广的所有工作内容,成为中国戏曲剧种和中国非遗项目进行家底梳理的成果样本,同时,也为昆曲丰富的艺术遗产提供了再利用、再转化的基础。

王文章等《昆曲艺术大典》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张庚先生曾经对中国戏曲艺术的理论体系提出过著名的结构形态——“文献—志—史—论—批评”,并且以他与郭汉城先生(点击查看《中国文艺评论》名家专访)合作主编的《中国戏曲通史》《中国戏曲通论》《中国戏曲志》《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等大型项目,以及他们推动完成的戏曲学科建设,为这个理论体系做了比较全面的呈现。这当然为昆曲艺术的“学术化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学术基础,昆曲艺术的“学术化保护”也沿着这个体系的五个形态推出了众多学术成果。以“一部《大典》”为代表的20年学术研究工作,无疑拓展了既往的研究水准,成为体系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

  必须提出的是,在昆曲文献、昆曲史论、昆曲志书等领域进行的昆曲艺术研究,随着研究空间、研究深度的不断推进,也使昆曲艺术批评呈现出应有的深入度。长期以来包括昆曲批评在内的戏曲批评,实际上存在两种批评视角,一则以剧本文学所涉相关范畴为中心,如剧本文学相关的思想、结构、形象、语言等;另一则以舞台艺术所涉相关范畴为中心,如导演、表演、音乐、舞美等。这两种批评立场与戏曲研究领域长期存在的高校系统和文化系统有着密切联系,当然也与众多理论研究者偏于案头而拙于场上的研究格局不无关系。因此,对于昆曲艺术批评来说,除了关涉昆曲生存发展的相关文化议题外,针对艺术创作的评论往往侧重于对文学层面的理论回应,而对舞台创作内容的评论有所缺失。在20年的昆曲保护工作中,随着理论界的学术研究不断拓展,传统曲学逐渐成为理论研究中契合昆曲本体艺术的重要研究领域,而曲学成果也比较多地呈现于昆曲音乐、文学的评论工作中。特别是随着剧作家罗周倡导引领的昆曲本体创作风向,遵循传统剧诗格律之学、昆曲曲律之学的评论之风亦逐渐地趋于明确。因此,近十年的昆曲批评不断涌现出针对曲牌体文学、音乐,乃至于针对昆曲传统格范中的表演艺术所进行的评论,这对于昆曲舞台艺术的良性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四、“生态化”保护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世代相传”“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是三个重要的内涵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活态性,同样体现在项目与社区群体的持续认同中。新世纪以来,昆曲获得的社会关注超越了以往的历史经验,昆曲的热点往往成为文化舆论的焦点,“昆曲热”成为“非遗热”的重要指标。社会不同层面的关注带来了昆曲保护的多元化,为进一步提升昆曲保护的方式方法提供了多种参考。特别是在这20年间,年轻观众群体追踪昆曲的艺术演出、组织社团的传承,显示出昆曲新生态的活力。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社会参与共建昆曲文化空间也成为昆曲流播地区的共有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昆曲曲社组织超过110个,广泛散布于高校、研究机构和相关社区。同时,昆曲的商业市场也在相关剧院团的实践中得到拓展。可以说,由“一个青年群体”和“一批曲社组织”所构成的受众群体,成为昆曲艺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下获得新生的重要标志,这当然也是昆曲艺术市场的重要组成内容。

  在20年中,毫无疑问,“一个《牡丹亭》热”成为社会参与昆曲保护的重要现象。围绕《牡丹亭》的创作演出,除了“白《牡丹》”青春版外,还有皇家粮仓版、庭院版、多媒体版、中日版、青松版、芭蕾版、舞剧版等,还有全国昆曲院团共演“牡丹亭”的盛况。这一“牡丹亭文化”所产生的热点关注,既是古典剧目及昆曲自身的文化品格被当代社会重新塑造的表现,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昆曲市场繁荣的一个重要反映。与此相关,在这20年中,以昆曲古典作品进行的市场探索为昆曲院团带来了发展底气,《玉簪记》、《白罗衫》、《十五贯》、《长生殿》、“临川四梦”等一系列作品的创作演出,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昆曲在中国戏曲中独树一帜的“古典品质”也成为市场认可的文化重点。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罗周所创的昆曲作品,每每在演出数场后就已进入盈利状态,这是戏曲市场化的良性态势。而在2021年第八届中国昆剧艺术节上,以昆剧《瞿秋白》《半条被子》《江姐》《自有后来人》为代表的昆剧现代戏创作,延续了21世纪初以《伤逝》等作品所开启的实践探索,否定了昆剧不能演出现代戏的这一题材禁区。在这些不断出现的昆曲热点现象中,昆曲的古典品质始终是社会舆论的关注点。“一种古典品质”几乎成为20年来关于昆曲保护与发展的焦点。

  在昆曲保护的第一个十年,非遗保护工作更多侧重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强调的“世代相传”原则,尤其是当昆曲院团积极致力于剧目创新而导致部分作品出离昆曲传统规范之时,来自理论界的批评产生了重要的纠偏补错的作用。事实上,如何面对昆曲遗产、如何让昆曲传统得到有效传承、如何实现昆曲的有序创作,始终是昆曲发展史上的重要命题。在时代审美的极速变化中,作为优秀传统文化代表的昆曲艺术能否被时代所接受、如何被时代所接受,也始终是昆曲传承者所要面对的重要命题。在昆曲保护的第二个十年,昆剧界在谨守对传统经典折子戏的挖掘传承之时,在新创大戏作品中更加谨慎地处理传统与创新的关系,七个昆曲院团普遍地将创作视角更多地投向明清传奇经典的整理改编与重新发现。以上海昆剧团为例,近十年的大戏剧目保持了整理改编传奇经典的基本思路,更多地侧重于对表演艺术的保持、古典写意舞台的追求和经典的市场化探索,《长生殿》、《雷峰塔》、《琵琶记》、“临川四梦”等,都以相对稳定的艺术传承进行了现代舞台的提升,同时力求借助市场推广、文化普及等方式,让上海昆剧团五班三代的艺术传统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结合。尤其是创作中呈现出的“新古典”风格,从传统经典剧目的整理改编延伸到了历史剧、现代戏的创作中。例如上海昆剧团的《景阳钟》《琵琶记》、江苏省昆剧院的《世说新语》《梅兰芳•当年梅郎》《瞿秋白》、昆山当代昆剧院的《顾炎武》《浣纱记》、浙江昆剧团的《大将军韩信》《浣纱记•春秋吴越》、北方昆曲剧院的《红楼梦》《李清照》《赵氏孤儿》、 湖南省昆剧团的《白兔记》《乌石记》、永嘉昆剧团的《张协状元》等,都一再地通过古典气息浓郁的舞台风格,将昆曲诗、乐、歌、舞一体的本体艺术品质充分张扬,在当代戏曲舞台上成功地实现了从古典向现代的转化。“一种古典品质”成为昆曲与时俱变的本体旨趣。

  在20年的昆曲艺术保护实践中,由“一个《工程》”“一部法规”“一部作品”“一位作家”“一个剧团”“一部《大典》”“一个青年群体”“一批曲社组织”“一个《牡丹亭》热”“一种古典品质”,以及社会多元群体所创造的一个个成绩,正展示着昆曲艺术在历史与当代的时间坐标中、在中国与世界的空间坐标中,所探索、延续并进行了时代转化的发展经验。“制度化”保护、“专业化”保护、“学术化”保护、“生态化”保护作为四个突出经验,为昆曲在当代处理传承与发展的矛盾、古典与现代的关系,做出了颇为有益的拓展与延伸。当然,在昆曲成功“申遗”20周年的节点上也要看到,在经验创造的同时,掣肘昆曲发展的各种隐忧依然存在。或者说,如何让这个有着600年发展命脉的古典艺术始终葆有传统艺术魅力,同时兼具现代审美品质,是今天乃至今后的中华民族在持有这个文化遗产时要冷静面对的。有600年成功、失败的经验,相信昆曲艺术会持续辉煌。


  作者:王馗 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

  《中国文艺评论》2021年第12期(总第75期)

  责任编辑:陶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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