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上博简《孔子诗论》中的“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揭示了儒家礼乐伦理思想以“情”的兴发感动为基础的内在性维度,它涉及到诗、礼、乐三者的关系,是身体技术操作与观念技术演练的结合,是感觉综合演练的多层次的展开,即:以天性良知的本源情感为其奠基,包括君子在创造性活动中确认天性良知的“诗亡隐志”和在身体技术演练中实现本源情感的“乐亡隐情”,此以“诗教”和“乐教”为重心;重视礼的约束中的“情时直观”和“感觉综合”,包括诗之诚正和诚信与乐之和同和善美,此以“礼教”为纽带;强调个体化良知之情到社会化功用之利的发展,这也隐含着礼乐的工具化与非情感化倾向。以“情”为本位的“反身而诚”是儒家“礼乐”伦理的贯穿性的线索,它呈现为诚信之义在礼乐之文中的具体展开,又以礼乐之文唤起和庇护人们内在的诚信之质。
【关 键 词】 《孔子诗论》 诗亡隐志 乐亡隐情 礼乐伦理 情时直观 感觉综合
(图片来源:影像中国网,摄影:何建华)
上博简《孔子诗论》有载:“孔子曰:‘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意。’”裘锡圭认为,“亡”通“无”,“隐”有不可知之意。李学勤、陈桐生、黄怀信释“隐”为“隐藏”。马承源释“隐”为“离”,即诗没有离开志的,乐没有离开情的。还有释“亡”为“泯”“吝”“陵”等。这些解释虽各有不同,但都大约可以概括为诗歌要表达志向,音乐要表达情感,文章要表达心意。在儒家诗论和乐论中,情、志,都是其核心概念,并同时被以礼为形式结构的礼乐伦理思想所容纳与涵摄,其从根本上来说即以内在的“情”的兴发感动为基础,这“情”在人伦实践活动中可以具体化为“志”“意”等同样内在性的维度。本文就将集中探讨以“诗亡隐志,乐亡隐情”为重心的儒家“礼乐”伦理思想。
一、作为感觉综合演练的儒家“礼乐伦理”思想的提出
“礼乐”是先秦时期的一个重要的社会政治伦理概念,其往往和“诗”的兴发感动相关。张祥龙将这种由诗的兴发感动而确立的礼乐精神看作是“情时直观”的产物。在张祥龙看来,“情时直观”打通了感知和理智(甚至理性),是对西方哲学情感与理智二元论划分传统的一次突破。这种“情时直观”中的“情”是一种至情,而“时”是一种艺术化的时机。儒家重视以六艺帮助我们领会这个时机。
本文则提出,孔子的植基于诗的兴发感动基础上的礼乐思想更多是一种“感觉综合”的演练,它蕴含着身体和生命技术的一种完整的经验和实践,它拥有如杜威所说的“内在的、通过有规则和有组织的运动而实现的完整性和完满性”的“一个实践”与“一个经验”。何光顺在探讨儒家和道家的技术思想时,提出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重视一种自然身体的技术演练朝向艺术发展的路线,认为儒家的礼乐是一种观念技术,是观念的技术化和艺术化实践,认为“体”和“身”的差异在于“身”是人的身体躯干,而“体”是身体的感觉器官的总名,它包括:顶、面、颐,首属三;肩、脊、臀,身属三;肱、臂、手,手属三;股、胫、足,足属三。“体”和“身”是既相互区别又有联系的,身如树干,体如枝叶。身是体之所依附,身更具静态性,而体更具能动性。人的“身”和“体”的结合,就有一种从混沌向具体的展开,“‘身’与‘体’合而成词,就有了从人之躯干到人之体属的具体化展开,就有了十二属的首属、身属、手属、足属的各种知觉;这些知觉让‘身’通过‘体’来实践(‘技’)而后实现与‘物’贯通,就有了‘万物同体’的‘一体感’”。
……
作者:黄鹤 单位: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3年第9期(总第96期)
责任编辑:陶璐
☆本刊所发文章的稿酬和数字化著作权使用费已由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给付。新媒体转载《中国文艺评论》杂志文章电子版及“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公众号所选载文章,需经允许。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为作者署名并清晰注明来源《中国文艺评论》及期数。(点击取得书面授权)
请通过知网(https://kns.cnki.net/)等阅读全文。
《中国文艺评论》论文投稿邮箱:zgwlplzx@126.com。
延伸阅读:
中国文艺评论网
“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公号
“中国文艺评论”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