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引导创作  推出精品  提高审美  引领风尚

主办方: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杂志邮箱 新媒体邮箱
首页>中国评协>《中国文艺评论》>理论探索>正文

汉魏乐论与“和”的转型(韩伟)

2023-07-18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韩伟 收藏

【内容摘要】 汉魏是中国美学史、艺术史上一个独特的单元,乐论是展示这一时期美学风貌的重要窗口。从发生学的角度,“和”的重要源头是音乐,在先秦乐论中初步形成了天地之和、人性之和、社会之和的基本维度,并具有内在联系性。汉魏乐论一方面将具有巫性色彩的神秘之“和”向相对客观的“气和”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更具人间性和现实性的“美和”观念的产生。“气和”向“美和”演进的过程是中国艺术逐渐走向自觉的缩影。其后,伦理性、政治性乐论虽一直存在,且时有凸显,但“美和”所蕴含的“音和”与“器和”维度,则锻造了新的审美准则。历史地看,唐宋时代对“淡和”、明清时期对“感官之和”的推崇,以及整个社会对琴器的重视,都是汉魏审美品味的余续。

【关 键 词】 汉魏 乐论 和 琴器

[东晋]顾恺之 《斫琴图》 (图片来源于网络)

汉魏是中国思想史和美学史发生重大转折的时期。一般情况下,研究者多将这种转折的节点定位在魏晋,实际上思想观念和审美倾向如同一条绵延的河流,优美的浪花或灿烂的景象绝不是突然之间的产物,它需要源头的底蕴,需要奔流过程中的积蓄,最终才会在某一时间或某一阶段呈现壮丽的景观。因此,讨论魏晋离不开轴心时代,也更加离不开作为其近邻的两汉。“和”不仅是中国美学的元范畴,也是中国文化的核心观念。其与音乐关系密切,在不同时代的乐论中都有“和”的身影。可以说,乐论是“和”产生、发展、成熟的重要疆域,汉魏乐论对“和”的建构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本文以此为基点,考察“和”的演变线索,并试图强化古代乐论对美学史、艺术史的价值。

一、气和:汉代乐论的自然转型

早在中国文明发端期,“和”的内在潜质便已经蕴蓄。只要谈“和”,《尚书•尧典》便是无法绕开的材料。它的意义在于提供了古代音乐审美的原型,这个原型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是“教胄子”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是道德改良。通过音乐熏陶,达到“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境界。其二是“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体系,这个体系强调音声形式对神与人的感召性。如若抛开第一个体系的限定,第二个体系包含着对音乐形式、技巧等因素的肯定,这些因素构成了万物和谐的必要条件。正是由于这两个体系的存在,导致后世对“和乐”的认知出现复杂情况。就周代雅乐而言,在义理层面和技艺层面都达到了和谐水准,且两者相得益彰,但春秋以后的礼崩乐坏导致了义理与技艺的分裂,这也就形成了后世对“和乐”的不同认知。

《乐记》中含有大量关于“和”的论述,可以将“和”看作《乐记》的重要关键词。“和”在《乐记》中起码包括天地之和、人性之和、社会之和三个维度。就天地之和而言,《乐记•乐论》篇纲领性地指出“大乐与天地同和”。就人性之和而言,《乐记•乐本》篇有“人生而静,天之性也”的论断,进而又有“乐以和其性”的补充,遂将静、性、和勾连于一处。就社会之和来讲,《乐记•乐化》称:“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强调乐在社会中发挥的和谐作用。蒋孔阳曾对《礼记•乐记》在中国思想史和美学史上的地位加以肯定,认为《乐记》“不仅是第一部最有系统的著作,而且还是最有生命力、最有影响的一部著作”。客观而言,尽管《乐记》对“和”的讨论仍有不够完善之处,但将之看作先秦“和”论的缩影亦并不为过。或者换个角度说,它如同一个路标,为后世乐论对“和”的言说提供了中介和参照。

……

*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古代乐论视域下中国美学范畴形成与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20BZW03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韩伟 单位:黑龙江大学文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3年第6期(总第93期)

责任编辑:韩宵宵


☆本刊所发文章的稿酬和数字化著作权使用费已由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给付。新媒体转载《中国文艺评论》杂志文章电子版及“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公众号所选载文章,需经允许。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为作者署名并清晰注明来源《中国文艺评论》及期数。(点击取得书面授权

请通过知网(https://kns.cnki.net/)等阅读全文。

《中国文艺评论》论文投稿邮箱:zgwlplzx@126.com


延伸阅读:

2021年《中国文艺评论》杂志征稿征订启事

书讯| 《中国文艺评论精选集》/《中国文艺评论》编辑部 编

《中国文艺评论》2023年度重点选题参考

《中国文艺评论》2023年第6期目录




  • 中国文艺评论网

  • “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公号

  • “艺评中国”新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