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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利国:中小城市规划的生态美学目标

2016-09-13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 收藏

  一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城市建筑面貌已经和继续发生巨大变化。中国各地的城市几乎变成一个个大工地,这种趋势包括中小城市,并且愈演愈烈,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然而仅就一些中小城市而言,我们就从中可以看到以下情景:盲目向某些大城市看齐,将根本不适宜在当地生存的植物用作城市的景观植物,年年种年年毁,或者把对人的健康有害的树种选作行道树,一味讲究绿化的一体化、平面化、视觉化和符号化的景观效果,而整座城市绿地覆盖率极低,造成只见水泥钢铁丛林而不见绿色。更有甚者用绿漆涂料混充植被,涂抹地面或者在景区山坡用机器喷涂造假。城市功能分区不合理,高楼四处开花,造成人们额外奔波,加大交通困难。一个全县十来万人的边疆县却在县城建起可容几万人的中心广场,八车道的宽阔马路。虚造繁华平地架起立交桥,桥下无路,也根本没有交通需要。为了建造莫名其妙广阔的中心广场或者巨大的商业中心,而大肆强行拆毁真正的古建筑和有文物价值的历史街区,盲目地“破旧立新”,推倒重来地造城,同时大肆营造仿古牌坊、仿古建筑街区等“伪古董”。不注重调查、研究和保护、传承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有意义的传统习俗,同时又生造没有根基、缺少文化内涵的“伪民俗”,受商业利益驱动粗制滥造趣味低级的“民俗文化村”和千篇一律的民俗文化旅游点,以崭新或做旧的道具、迎合时尚的服装饰物和胡编乱造的表演动作来演绎子虚乌有的民俗或传统项目。整座城市几乎没有安排公共艺术作品,或者虽有却是堆砌了一些丑陋粗糙的雕塑、建筑小品、园林小品和环境艺术作品,如此等等。

  当我们忙于城市和城镇建设之时,城市规划愈发凸显其重要性,但在考量城市功能布局、建筑工程设计到城市色彩、绿化规划等相对具体的内容之前,城市规划的目标理应成为最值得思考和首先确定的内容。城市规划专家麦克洛克林(J. B. McLoughlin)说得明白:“虽然规划的每一个阶段与其他阶段都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但我们还要强调确定目标阶段是规划中最重要的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所作出的战略决定,会对其后作出的一系列其他小型决策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1]正如明代计成在《园冶·兴造论》中所说的“第园筑之主,犹须什九,而用匠什一”[2],这里强调的“主”其实便是目标明确的规划设计。

  然而我们在城市规划目标的确定上,从深层次上说,在确定目标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上,事实上存在一些问题。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Max Weber)曾经在普遍意义上分析过现代社会的理性观念,他说:现代社会由于“工具理性(科学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失衡导致现代性问题的发生。工具理性即一种强调手段的合适性和有效性而不管目的恰当与否的合理性;价值理性,即一种强调目的、意识和价值的合理性。”[3]同样不难发现的事实是,在我们的一些城市建设中,主事者体现出一种与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经济主义、消费主义糅合在一起,只以实际功效(经济指标、政绩资本等)和物质利益为行为准则,而忽视精神目标和道德底线的工具理性主义。正因如此,就不能很好坚持生命、生活的立场,没有认真考虑城市的生命存在、文化性格和可持续发展。城市的符号功能和外在风貌,成为其首要目标,而城市居民和生活者的感受和体验,他们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充分的尊重;同时,城市缘何而存在,借何而发展,也没有得到认真的思考。

  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城市?从生态美学的角度说,我们的目标乃是构建一个和谐的城市生态系统,换言之,构建美的或审美的城市生态系统。这是带有根本性的追求。相对于大城市、大都市而言,中小城市更加具有成功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它们不像作为省、大区乃至全国政治、经济、金融或文化中心的那些大都市,有那么多理当有的或强加的社会担当和制约,它们可以更多地考虑在规划和建设当中形成自己的城市个性和特色以赢得自己较大的辐射力,同时具有相对较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较为有利于构建自己城市生态的审美文化场。

  许多人所熟知的“诗意地栖居”,就城市生活而言,只有处在这样的生态系统当中才是可能的。德国思想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借用德国抒情诗人荷尔德林(Friedrich Hölderlin)的诗句“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加以进一步阐释:“一切劳作和活动,建造和照料,都是‘文化’。而文化始终只是并且永远就是一种栖居的结果。这种栖居却是诗意的”。[4]“诗意地栖居”在本质上乃是审美地栖居,艺术地栖居。当垃圾围城、食物污染、处境丑陋的现实摆在居住者面前的时候,城市最基本的功能被破坏了的生态所否定的时候,人们所建造的城市本质便开始异化,人们哪里还谈得上真正“诗意地栖居”呢?!

  二

  对城市生态系统的研究源自生态学的研究思路。生态学本来是研究生物的生存方式与其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之间的交互关系,以及生物彼此间交互关系的一门学科。“生态学”一词经由日文意译自英文Ecology,它源于希腊文,由οικος(oikos,意为“住所”“住宅”“环境”)和λογος(logos意为“话”“言语”)组成,合起来意思是“住所的研究”,所以这门学科原本就是研究生物有机体与其环境的相互关系,侧重于研究环境的作用的。

  城市生态系统(urban ecosystem)既是人改变了自然结构而形成,受人影响的,城市及其居住者生活者与其生存、生活的环境所组成的统一体,它在具有一般生态系统性征之外,就还具有与人的活动相关的特质,譬如说物质循环、信息交换、精神物质转化等等。城市生态系统显示为一个十分复杂的相互关系网。城市生态系统可以说是由城市居住者系统和城市环境系统有机构成的,它们成为相互联系的子系统,而城市环境系统又分成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而,它们各自再细分为城市内部自然环境和外部自然环境,城市内部社会环境和外部社会环境。中小城市规划的生态美学目标就体现在这些城市生态系统的构成成分及其相互联系上。

  一个审美的城市生态系统,本质上是和谐的审美文化场。和谐显现出城市与环境之间,居住者生活者之间适当合理,宜于久长的存在和发展形态。《礼记·中庸》有言:“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至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5]这启示我们,过分强调和突出某一方面的利益就会导致失衡和破坏的结果。

  城市生态系统的内外自然环境都应当体现出人(城市居住者生活者)与自然的和谐。这其实就是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诚如钱穆所言:“‘天人合一’论,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6]城市的环境规划既不能仅仅考虑完全服从自然本身的规律法则,而不顾城市居住者生活者的多方面需要和利益,也不能只关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让自然完全服从人的目的。它既不是自然中心主义的,也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对于自然,过度“有为”和完全“无为”都是不对的。

  一座城市的内部自然环境指这座城市范围以内有生命和无生命的自然物,前者包括动植物,后者包括土地、河川、山脉、气候、季节等。中小城市的绿化布局及其与城市和人的关系相对容易作通盘的考虑。倘若这种布局没有充分思考谋虑城市里的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感受,便都谈不上达到居民与自然的和谐。一座城市的外部自然环境指城市范围以外,即城市外面的自然环境。建一座城市或者更多的情况下,扩建和充实城市,都会面对如何对待自然的问题。大量毁损山林,破坏植被,毁损自然布局,污染空气、河流等等,这种对城市周边环境的恶性改造,也都与“天人合一”的和谐追求背道而驰。

  人来自自然,并且任何时候都不应无视自然的权利而和自然对立。庄子有言:“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7]康德告诉我们:“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我们自己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假定人是原要生活在地球上,那么至少他作为动物,而且乃至作为有理性的动物,不管是在怎么低的理性水平上,其生存所不可缺少的那些资料也是必不可没有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对于这种存在不可缺少的自然东西也同样要看为是自然的目的。”[8]蔑视自然,乃至不顾一切破坏自然,就会遭到自然的惩罚,最后城市自身的生存也会成为问题。在历史上因为周围的自然环境被严重破坏而被逼迁徙乃至自我毁灭的城市并不鲜见。我们记得恩格斯的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9]一座城市的审美自然环境不仅体现在合宜的生态园区建设方面,更需体现在整座城市与大自然的关系方面。芬兰环境美学家约·瑟帕玛(Yrjä Sepänmaa)指出:“如弗朗西斯·杨哈斯班德所说,一片风景只是在(或者措辞更温和一些:至少是在)两种情况下才是可以忍受的:人类未到过的地方,和人类已经在风景中成功地创造了和谐的地方。绝大多数的情况,即风景受到干扰的成问题的事例介于上述两个阶段之间。”[10]这说明了“创造和谐”的不容易,同时指出环境不同程度受到破坏的普遍性。

  三

  城市生态系统的内外社会环境展示出人(城市居住者生活者)与城市,城市与城市的关系,这关系同样应当和谐。在通常的意义上,“环境可以说就是围绕着某种物体,并对这物体的‘行为’产生某些影响的外界事物”。“环境是经常存在的外界事物,可以说决定于它们是何种物质及如何将外界因素列举出来这两个问题。”[11]这里所说的“主体”可以指人,也可以指物。讨论一座城市的环境,倘若忽视或者轻视它的社会环境,那么考虑问题就有欠缺,乃至大欠缺。根据组成的因素或成分,社会环境可以分成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军事环境、文化环境、宗教环境、伦理环境、技术环境、习俗环境等等。这种种因素或成分实际上是彼此联系的,但是对于具体一座中小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来说,关系其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条件可能以某一或某几个因素或成分为主,这种情况常常会作用于生成该城市的个性,譬如说经济强市、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等等。社会环境的变化,较之于自然环境更为明显。人们被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人工制品所包围着,被自己的同类的群体所包围着,沉浸、纠缠在种种社会关系之中,所以社会环境被人们更加直接地感觉到,经济、政治、法律、宗教、文化、战争、风潮、风俗等等往往直接对城市生态发生作用。

  一座城市范围之内的经济、政治、法律、宗教、文化、教育等状况,就是该城市的内部社会环境。准确地说,它其实也是该城市居住生活人群的外部社会环境。一座城市的平安建设,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商业秩序,能源供应,政治民主,城市基本建设和公众参与,城市布局和交通设计,城市管理和服务,文化设施,教育格局和层次,居民收益和生活质量,还有民生工程、“春风行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等,都需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立场,进行规划,或者进行反思、重新规划,并加以认真地实施,以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具有生机和发展潜力,构建审美的城市内部社会环境。城市的历史参与构成它的血肉乃至魂魄。无视历史,乃至割断历史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无异于毁损城市的生命。2013年11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阮仪三谈到城市规划要“既富有时代气息”,同时“又能够体现本土文化特征”,有“一个原则:好的规划一定是适应本国国情,适应传统文化需要的”。[12]与此同时,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新的城市社会环境因素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发扬。建筑学家和城市规划学家吴良镛指出:“如果说,对旧文物环境的保护可以使我们从它的存在亲眼觉察到城市清晰可读的历史(visible-past),那么我们还要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我们要关心城市中的新事物,新的社会现实需求,重视新的环境艺术的创造和完善。”[13]

  至于一座城市的外部社会环境,乃是该城市范围之外,亦即该城市外部的社会环境。该城市的周边城市的社会环境条件,以及对该城市的影响,还有该城市所在地区或地域,所在省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社会环境状况,有时还有世界社会环境(例如金融海啸、次贷危机),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该城市的社会环境,进而影响其城市生态系统。中小城市的区位和地理(政治地理、经济地理、文化地理等)条件会成为其构建和谐城市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前提。一般说来,中小城市,尤其是小城镇,它们在社会环境构建方面,它们的上级省市或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状况对它们的作用尤其值得重视,它们在营造审美的城市生态系统的时候特别需要跟上级进行及时的讲究方法的有效沟通。

  四

  作为一个完整的城市生态系统,城市居住者生活者或者说城市人群系统理当被包含其中。中国古人曾强调建造宫室等建筑是为了“便于生”[14],即方便生活。一座城市同样要方便生活。如果说在中小城市规划生态美学目标的研究、确定时,城市人群往往是以部分公众参与或者公众代表(市民代表)参与的方式发挥其不可或缺的作用的话,那么在这一确定目标的真正实现时,城市的所有居住者生活者,乃至临时来到这座城市的人群,例如旅游者探访者,都将以工作和日常生活实际行为的方式发挥其积极配合城市当局的作用。否则的话,城市生态系统的真正和谐或审美化就无从谈起。一座城市的居住者生活者会因共同的利益进而共同的兴趣等形成一个个城市人群或者说公众群,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彼此作用,构成一个系统。相对于大都市,由于其活动区域较小,彼此接触较多,相互联系较频,中小城市的市民系统显得更为紧密,对城市风貌,对整个城市的生态系统所起的作用更为明显。这个人际系统的和谐与否不仅受所在城市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状况的影响,而且直接维系于市民自身的文明程度和道德、审美修养水平,以及不同的城市人群之间的相处共存的情况。很难设想,城市人群之间普遍关系紧张,缺乏平等待遇和互相尊重、信任、帮助,充斥缺德、野蛮乃至犯罪行为的城市,会有真正的审美的城市生态系统。我们称某座城市为文明城市的时候,不但肯定其文明的环境,也是肯定其市民融洽相处,盛行文明之风。城市人群的自律维系于教育,所以,在倡导城市人群自我文明教育的同时,城市当局理当对城市人群的教育问题,从内容到方式,给予充分的考虑。利用包括学校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公益广告等在内一切适当的方式,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生态美学目标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地正面地引导公众舆论,完全有必要。

  显然,一座城市和谐生态系统的构建需要考虑、实行城市环境系统和城市居住者生活者系统各自的和谐,也需要考虑、协调它们之间的联系,使这种联系呈现“和”的状态。中小城市规划的生态美学目标其实就是对人与自然、现实与历史、个人与社会、时间与空间的融洽调谐关系的追求。《乐记·乐论》中说到:“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15]其核心思想便是人、自然、社会三者的和谐。中国古人以音乐作为所有艺术的代表。荷尔德林和海德格尔实际上以诗作为所有艺术,或者说审美的代表。拥有一个和谐的城市生态系统,换言之,美的或审美的城市生态系统的城市,才能让居住生活在这座城市,乃至暂时来到这座城市的人,真正体现“天人合一”,真正能够“诗意地栖居”或者说审美地、艺术地栖居。

  如果想要减少甚至避免本文开始所提到的目前一些中小城市建设当中出现的问题的发生,就有必要在做城市规划的时候更加投入,更为审慎,力求全面合理,而首先则要清晰认识并确定与该城市相适应的和谐生态美学目标。为此,由城市主政者及管理者,相关专家学者工程技术骨干,和城市居住者生活者代表一起形成沟通、协商机制,“集众思广忠益”[16],一起为自己所在的城市的规划设计出力,自然是很有意义的。

  [1] [美] J. B. 麦克洛克林:《系统方法在城市和区域规划中的运用》,王凤武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8年,第83页。

  [2] [明]计成:《园冶·卷一·兴造论》,见[明]计成原著,陈植注释《园冶注释》,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8年。

  [3] [德]马克思·韦伯:《支配社会学》,《韦伯作品集》第3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5页。

  [4] [德]海德格尔:《荷尔德林诗的阐释》,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07页。

  [5] 《礼记·中庸》,见[清]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625页。

  [6] 钱穆:《天人合一论——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载香港中文大学《新亚月刊》,1990年12月。

  [7] 《庄子·齐物论》。见[清]王先谦撰《庄子集解》,刘武撰《庄子集解内篇补正》,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31页。

  [8] [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韦卓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24、15页。

  [9] [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519页。

  [10] [芬]约·瑟帕玛:《环境之美》,武小西、张宜译,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第205页。

  [11] [日]相马一郎、佐古顺彦:《环境心理学》,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第12、13页。

  [12] 阮仪三:《城市规划迷失何方》,中国新闻网,2013年11月8日。

  [13] 吴良镛:《中国建筑与城市文化》,北京:昆仑出版社,2009年,第183页。

  [14] 墨子曰:“圣人作为宫室,便于生,不以为观乐也”(《墨子·辞过》)。见吴毓江撰、孙启治点校《墨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45页。

  [15] 《礼记·乐记·乐论》,见[清]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530页。

  [16] [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蜀书·董和传》,见《三国志》(全五册),四,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979页。

  *章利国: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筱淇

《中国文艺评论》2016年第8期 总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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