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与网络暴力治理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繁触动人们的神经,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文艺领域也未能避免舆论“泥石流”的危害。为更好地发挥文艺评论的引导作用,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围绕文艺领域存在的“网暴”现象,约请专家学者从政策管理、社会治理、传播伦理、美育教育、网络文艺等不同层面撰写系列文章,以期广大文艺工作者“以笔为剑”开展客观理性、专业权威的评论,用理性之光、正义之光、善良之光照亮生活,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让网络暴力的丑恶行径和现象无处遁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家园。本期特刊发一组文章,以飨读者。
思想自觉为旗 行动自律当剑
以健康网络文艺评论助力网络暴力治理
郝向宏
打不掉网络暴力这一“毒瘤”,就树不起向上向善的网络新风尚。网络文艺,有着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是激发网络主流舆论正能量的最前沿,是增强人民奋进新时代精神力量的动力源,要以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的思想自觉为旗帜,以网络文艺评论“除暴致良”的亮剑发声新态势为武器,高擎精神火炬,捍卫良好网络生态,照亮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
互联网的诞生拓展了人类生存发展的空间,网络空间和自然时空一起,构成了人类工作、学习、生活的全域空间。同时,由于数字经济的蓬勃兴起,数字生产力的快速提升,国家文化数字战略的广泛实施,使得具有数字化文艺生产、个性化文艺审美和网络化文艺传播特征的网络文艺,成为比自然空间的传统文艺更具影响力和塑造力的文艺形态。由此,网络文艺也成为网络空间防范网络暴力的重要领域。网络文艺评论作为“除暴致良”的利器,践行评论“致良知”,履责评论“真善美”,必须自觉担负起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定分止争的积极作用。
要坚决清除诋毁、歪曲、丑化、抹黑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之暴,坚定致行“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之良,塑造网络文艺坚守“国之大者”的培根铸魂态势。网络作为不同意识形态交锋的主阵地,是西方反华势力进行所谓“普世价值”渗透的重要路径,捕捉阶段性社会情绪、利用个别网络意见领袖、假借特定网络文艺形式,挑动社会消极心理和危害国家利益的网络暴力行为,是西方反华势力的惯用伎俩。网络文艺评论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观察网络文艺现实,以国家网络安全法规为衡量标准,发出正义之声,形成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除暴致良”舆论钢铁长城。
要坚决消除唱衰、看空、消解、贬损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之暴,坚定致行“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之良,塑造网络文艺坚守“社之正者”的蓬勃向上态势。一些研究者指出,现在的社会进入“乌卡时代”,具有不同于以往时代的不稳定、不确定、更复杂、更模糊的特性,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目标更加多元、经济分层更加多向、文化追求更加多样。网络文艺评论要针对“金钱拜物教”、“信仰解构说”和“躺平佛系论”等围攻社会正能量的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坚决斗争,让坚定的信仰、踔厉的奋斗和矢志的创造蔚然成风,形成捍卫社会繁荣发展的良好进步氛围。
要坚决扫除蔑视、质疑、对冲、否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文艺作品之暴,坚定致行“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之良,塑造网络文艺坚守“艺之美者”的挺膺担当态势。有的网络作品,片面强调“小确幸”“小而美”,对冲为时代画像、为人民抒写、为理想放歌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作品,甚至以个性情绪妄加质疑历史上的经典作品,影响和降低了网络文艺对历史之美、山河之美、人文之美的展现。网络文艺评论要结合文艺的初心使命,用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尺度,坚决与无底线的娱乐、过度化的戏说、机械式的生产和肥皂泡式的搞笑进行斗争,对片面以个人悲欢和个性情绪的随机性肤浅式创作进行批驳,特别要对那些动用水军拉踩、谩骂、贬低正能量文艺作品的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回击,让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网络文艺作品大行其道,形成铸就网络文艺高峰的厚实基础。
要坚决去除针对个人集中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害隐私、挂人吊打、人肉打赏等信息之暴,坚定致行“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之良,塑造网络文艺坚守“网之强者”的守望相助品格。据调查,目前针对个人的网络暴力行为,在以公职人员、演艺明星、企业经营者为重点的基础上,正逐渐向社会普通公众蔓延,成为影响公众安全感、秩序感和幸福感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当前网络暴力行为出现了花样翻新、推力迭代和识别防范难度加大等趋向,社会危害度不断加大。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网络暴力的综合治理,目前已经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并对拟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上述文件突出了对网络暴力的预警机制建立、网络平台鉴别处理职责和适用司法条款程序进行了规定,对网络暴力行为分别适用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进行严厉惩处,尚不构成犯罪的网络暴力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落实公安机关协助取证规定,对于实施侮辱、诽谤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应当由自诉转公诉。这些法规的实施,将对网络暴力行为起到有力的防范和惩治作用。
文明办网和依法治网,是防范和消除网络暴力行为的“两手硬”,是建立防范和消除网络暴力行为机制的“鸟之双翼”,为网络文艺评论充分发挥思想自觉和行为自律提供了坚实保障。网络文艺评论工作者要进一步发挥抵制网络暴力的思想自觉,自觉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违反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的文艺作品,更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把不同流派、不同门类甚至不同文艺见解的争论诉诸网络暴力,不得以各种粉丝活动实行围攻打击报复的网络暴力行为,否则,将会触发法律严惩网络暴力机制,受到严厉处罚。网络文艺评论要进一步引导网络文艺工作者远离网络暴力的行为自律。要切实践行《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自律公约》(点击查看),要在抨击网络暴力时,坚持守正创新、科学说理和勇于担当,在事关网络文艺工作者个人声誉名誉荣誉、重大社会秩序和国家重大利益的问题上,敢于发声亮剑,既不能轻描淡写,更不能爱惜羽毛,而要旗帜鲜明,金刚怒目。网络文艺评论要积极引导网络文艺工作者,把追求高远的艺术理想与塑造自身良好的形象结合起来,把严格遵守防范惩治网络暴力的法规与自觉远离网络暴力行为统一起来,把抨击网络暴力行为与践行网络文明结合起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山清水秀的网络文艺新生态。
《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自律公约(修订稿)》
*来源:《中国艺术报》2023年11月13日第5版
*作者:郝向宏,中国评协新媒体委员会主任、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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