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大城小剧:惠民谐剧集》出版之际
“惠民”作为一个动宾结构的汉语词汇,直观地理解,意涵非常明确,那就是:施惠于民、普惠大众、嘉惠百姓、福惠社群。
同时,“惠民”一词在中国同时还被用作地名。比如,山东省就有个隶属于滨州市的惠民县,是被称为“兵圣”的《孙子兵法》作者即古代军事家孙武的故里。除此之外,在今重庆市的巴南区,还有一个叫做“惠民”的街道办事处及其所辖的街区。如果站在国家行政区划以及社会治理组织的角度去看,这个“惠民街道”应该是最为末端和基层的一级架构了。
然而,就是这个重庆市巴南区的惠民街道,却是一个绝对不能被小觑的地方!这里与其依托的巴南大地,不仅拥有巴人开创的3000年历史文化积淀及传统,而且出现过“以头留城、忠信两全”的战国名将巴蔓子和自命为“革命军中马前卒”的近代民主革命先驱邹容等有血性、敢担当的杰出英雄人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重庆成为中央直辖市,由原巴县改建而成的巴南区包括惠民街道,不只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实现了具有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而且在文化建设上稳步推进,有想法更有办法。其中,立足本土、放眼全局,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在当地民众广泛爱好谐剧艺术的基础上,借助“一镇(街)一品”特色文化创建活动,实施“谐剧之乡”建设工程,打造“惠民谐剧”文化品牌,已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不但聚拢起一大批本地的谐剧创演爱好者,而且延请了一些辖区之外的谐剧大家和文化名流,同时成立了自己的“惠民谐剧团”,举办了旨在激扬谐剧发展的“惠民谐剧大赛”,开展了“谐剧人才培训”和“谐剧剧本创作征文”活动,等等。截至2019年,在短短五六年的时间内,组织创作和排演的谐剧节目《家长会》《公交车上》与《临终嘱托》等等,既获得了不少的奖杯,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形成了“佳作连连、好评不断”的可喜景象,实现了“孕育清朗乡风,引领优美社风,养成淳朴民风,展示文明新风”的“谐剧之乡”创建初衷。可谓“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现在,为将此项工作拉抬升级,使之更加切实有效,走向深阔长远,他们又决定组织实施“四个一”工程:组建一支谐剧发展专家顾问团队、定期开展谐剧剧本征集活动、适时推出代表性的优秀谐剧节目、编纂出版谐剧的文献图书,简称“一个团队一出戏,一个奖项一本书。”而《大城小剧:惠民谐剧集》的组织编纂及在重庆大学出版社于2021年初的正式出版,就是这种努力之“一本书”的重要成果和具体体现。
由此也不难看出,虽属中国行政版图上最为基层的区划单位和社会治理的末梢组织,惠民街道却像她的名字“惠民”二字所标示的那样,通过用心规划和悉心工作,的确肩负起了一方发展的职责与顶天立地的担当。这里的公仆们为使“谐剧之乡”的建设名副其实,固然要立足自身的一方天地,却又不囿于本身的既有格局;而是放开眼光,对标高格,按照谐剧艺术发展的最高水平设置工作目标,寻求智力支撑。这种扎扎实实培育谐剧沃土、全心全意扛起繁荣担当的善美情怀,非常值得肯定和赞许。其间蕴含的价值与意义,怎么高估都不为过。就像俗话所说:“万丈高楼平地起”,“树高千尺不离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真正富强和兴盛,必须基础厚实、根须深牢,并使每一个地方、每一个行业都能高质量地健康发展。只有每个层级、每个地域、特别是基层与末端都能够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取得进步,才会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全面富强与长久兴盛。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在中国社会的进一步深化,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中华民族,必须在吃饱穿暖、丰衣足食之后,同时也让脑袋与口袋一样充实,使精神和物质一样富足,令心境与家境一样丰盈。为此,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发展的文化建设,势必会面临特别的任务、赋有特殊的意义,也需要投注更多的关切、付出更大的努力。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庆市巴南区的惠民街道及其办事机构,能从本地的资源特色和民众需求出发,将“谐剧之乡”的品牌创建作为自身特色文化建设的目标追求,可谓中国发展走向全面繁荣的一个缩影,也堪称基层社区文化工作的典范标本。
如果仔细检视收入《大城小剧:惠民谐剧集》的谐剧作品,也不难发现,其在艺术上的品格及其文学性的蕴含,都是比较喜人的:题材多样,风格各异;有的机趣横生,有的比较稚嫩;水平虽然参差不齐,但大都接地气、通人心;追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方言运用生动,人物形象鲜明。部分已经立于舞台,其余正待焕发风神。而能够集束出版、集体呈现,既是对“谐剧之乡”创建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阅,也是对“惠民谐剧”品牌建设的有力推动。功莫大焉!可喜可贺!
(图片来源: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谐剧作为巴蜀大地上绽放的一枝风格殊异的艺术之花,自王永梭先生1939年在民族救亡的抗日烽火中创立以来,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不断成长,事实上存在着曲艺和戏剧两种不同的舞台呈现形态。换句话说,谐剧虽如创立者所言,是“诙谐的戏剧”,但在早期的演出实践中,由于社会历史即时代条件的限制,缺乏直接化装登台的角色化代言式扮演条件,因而,往往需要通过本色现身、叙述铺垫、“跳入”模仿、 “跳出”议论即第三人称“接引”与第一人称“呈示”来交织进行的曲艺性表演方式来完成。就像王永梭先生后来在回忆当年第一次表演《卖膏药》即谐剧开山之作的演出情形时所言:“大幕拉开,舞台上空空荡荡的,演员独个儿一面向观众简单介绍剧情,一面脱去外衣,穿上彩裤,摩拳擦掌,装腔作势:‘嘿!要钱不要钱,圈子要扯圆。’俨然地装扮成一个跑江湖的流浪汉子,当着看热闹的众人面前兜售起膏药来”。而由这段见载于四川文艺出版社1985年9月出版的《王永梭谐剧选》中有关谐剧形成的回忆文字可知,尽管谐剧早期的此等演出方式,即采用曲艺的“包装”来展示“戏剧”的内核,并非十分普遍;后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谐剧表演,虽然基本回归到化装登台、角色代言的戏剧式装扮表演,但由此带来的一个现实后果,就是至今的谐剧活动及其艺术交流,包括其戏剧型节目的指认与指称,被许多人归入到曲艺的范畴,甚至引发了“谐剧到底是戏剧还是曲艺”的认知论争。对此,应当有一个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不管进行历时性的“演变”考察,还是共时性的“存在”观察,只要演员化装为固定的角色、采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在舞台上以故事中人物的身份“现身说法”地表演,就是戏剧及戏剧型的节目;如果演员不做故事中人物的造型化装,而是直接以自己的本色身份即演员自身的本来面貌登台演出,“跳入跳出”地边铺排边模仿,即第三人称统领下不时转入第一人称代言模拟的“说法现身”式表演,就是曲艺及曲艺型的节目。只不过,现今绝大多数的谐剧节目,实际上属于纯粹而又典范的戏剧形态的表演。即演员通过服饰与造型,化装成固定的角色登台,并借助写实的道具进行演出,在“规定情境”中“一人独演,独演一人”。曲艺型的演出,因而非常罕见。希望“惠民谐剧”作为有志于全面传扬谐剧艺术的地方文化品牌,能够在谐剧的创演实践中“两条腿走路”,使其戏剧型和曲艺型的两种节目形态都能够得以传承和发展,并且相映成趣、相映生辉,进而超越谐剧“姓戏”“姓曲”的观念争论,推动谐剧艺术的全面繁荣。当然,这不能靠强迫和下指令,而是要顺其自然、实事求是,各展其才、各擅其长。如果在实践中大家习惯于或者说都喜欢化装表演、“现身说法”,也没关系。往后人们据此会自然将其按照舞台上节目形态的具体属性归入戏剧,而不再纠结是否属于曲艺。也就是说,当现实中的“真问题”彻底消除之后,有关谐剧“姓戏”“姓曲”的类属之争,自然会尘埃落定,化作走入历史烟云的“伪命题”。关键要看实践,并且实事求是。
(作者:吴文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所长,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中国说唱文艺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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