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星空在我头上,道德律令在我心中
——关于《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自律公约(修订版)》的一点感悟
11月15日,在中国文艺家之家,举办了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文艺评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道德委)成立仪式暨文艺评论行风建设研讨会。在会上,新任的15名道德委委员,审议通过了新版的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自律公约。道德委的成立和新版《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受到了中国文艺界尤其是文艺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因为这是在全国人民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产生的,体现着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主题思想,昭示着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在奋进新征程中的精神境界!
张晶在中国评协文艺评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成立仪式暨文艺评论行风建设研讨会现场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战略目标,对于我们每一个文艺工作者来说,都是光荣而具体的任务。在新的历史使命面前,文艺评论工作者何为?这是必须回答的课题。报告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这是对文艺事业的基本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艺事业、文艺工作者队伍必须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新版《公约》是在2016年版同名《公约》的基础之上修订而成,广泛征求了文艺评论界的意见和建议。2016版《公约》是针对文艺评论的专业特点和行风现状而制订的,其要义有七:一、爱国为民;二、坚定立场;三、科学说理;四、敢于担当;五、继承创新;六、遵纪守法;七、德艺双馨。新版《公约》进一步凝结为六项:一、爱国为民;二、守正创新;三、紧贴时代;四、科学说理;五、勇于担当;六、德才兼备。这六个要义,呈现出更强的时代性、专业性。这在每项下面的具体说明中有内涵的说明。如爱国为民,内涵说明为:“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守人民立场,坚持把满足人民精神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作为文艺评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承担起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使命任务。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损害人民利益的言行。”这是对“爱国为民”这个公约的首要一条的内涵说明。这也是文艺评论工作者必须具备的根本政治取向和立场。2016年版《公约》的第二项是“坚定立场”,现在将其合为“爱国为民”这第一要义。“爱国为民”本身就是基本立场的要求。爱国,爱我们的伟大祖国,同时更是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民,是与爱国有着内在的一体化关系的。作为文艺评论工作者,“为民”在专业上的基本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这与文艺创作中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是完全一致的。从文艺评论的专业特点出发,“为民”就应该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说的:“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真正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文艺才能发挥最大正能量。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这段论述,正是文艺评论工作者把“为民”落实在评论工作上的基本内涵。应该充分了解当下的人民的审美水准与审美趣味,而并非将人民当作艺术的“外行”。一是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二是作为评判者,要使自己作为审美评判主体的期待视野与人民的鉴赏眼光接轨。
关于新版《公约》的第二项“守正创新”,与2016年版《公约》之第五项“继承创新”同属文艺评论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也是文艺评论工作者从事文艺评论创作时的基本工作属性。“守正创新”更加呈现出新时代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理论规定性。本项内涵说明是这样的:“以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有机结合,吸收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努力构建中国特色文艺评论话语。”守正创新可以被视为文艺评论工作者从事专业工作、推出更多评论精品的基本原则。守正是守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之正,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正;离开了这个正,评论就会无根无源,就会偏离方向。在守正中必须创新,既有思想观念之新,又有评论话语之新。守正与创新是一对辩证关系,只有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才能真正创造出更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属于我们这个新时代的文艺评论精品力作。
第三项,“紧贴时代”是在新版《公约》中突出地提出来的,这也是对2016年版《公约》的强化。“紧贴时代”是我们在开启新的一百年奋斗历程的重要历史时刻提出来的,也是对于文艺评论整个行业的重要要求。本项的内涵说明中指出:“心系民族复兴伟业,观照新时代社会实践,深入文艺创作现场,密切关注作品、人物、现象和思潮。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努力回答新时代‘审美之问’‘艺术之问’。积极适应新的媒体传播环境,用好网络新媒体,推动线上线下、创作与评论、专业评论和大众评论有效互动。”可以看出,“紧贴时代”决非虚言,而是有着非常丰富具体的内涵。文艺评论发挥其重要的作用,“紧贴时代”是文艺评论家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当今这个时代的文艺工作者就应该有更为自觉的迫切意识。在以往的文艺评论界有着这样的倾向:蹈空履虚、自说自话、言不及义,看似高深实则无益于完成文艺评论的使命。这一项就要求文艺评论工作者在当下的文艺领域,一定要深入文艺创作的现场,密切关注当下的创作现实;这一项还要求文艺评论要与当下的新媒体环境相适应,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在数字化时代使文艺评论站在前沿。
第四项是“科学说理” 。这一点尤能体现文艺评论家协会与其他协会不同的特征。关于它的内涵说明,《公约》中说:“坚持以理立论、以理服人,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开展真诚的、建设性的文艺评论,营造态度端正、和谐包容的批评氛围。改进评论文风,做到深入浅出、言之有物、文质兼美。自觉摈弃评论中的霸气、戾气,坚持抵制恶意攻讦评论。”这一项对于营造山清水秀的文艺生态而言,尤为重要,也是有着深刻的历史教训的。文艺评论与创作相比,应该是以理性分析为主、以理立论,而不应仅凭个人好恶随意褒贬。文艺评论工作者应有深厚的理论修养,掌握正确的批评标准,这样才能真正对作品的思想价值、社会意义、审美价值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判。新时代文艺评论肩负着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以科学说理的方式评论作品,才能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评论氛围。
第五项“勇于担当”,这是文艺评论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使然,同时也是优秀的评论家的职业素养。关于这项的内涵说明是:“牢记文艺评论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实事求是评价艺术质量和水平,发挥文艺评论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倡导‘批评精神’,增强朝气锐气,褒优贬劣、激浊扬清,促进文艺健康发展。对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鲜明、敢于斗争。”这里所说的,正是一个真正的评论家所应具备的专业素质。不是廉价地唱赞歌,不搞无谓的“和稀泥”,而是面对是非曲直,敢于发声,敢于针砭。在面对不良的作品、风气或不良的审美风气时,敢于挺身而出,“剜烂苹果”。清代诗论家叶燮主张诗人的主体因素在于“才胆识力”,其中的“胆”,就是理论勇气。这种对于文坛艺坛不良风气敢于直面批评的品格,也即是“勇于担当”的涵义所在。
第六项“德才兼备”,这也是根据文艺评论工作者的自身特点而提出的。对文艺工作者的普遍性价值追求是“德艺双馨”,也就是作为艺术家的个人修养应该是道德高尚,艺术卓越。新版《公约》所言之“德才兼备”,主要是就文艺评论工作者的专业属性提出的人才价值观。其内涵说明:“坚守初心使命,勤奋敬业、刻苦学习,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秉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发扬学术民主,尊重审美差异,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共同进步。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倾向,反对庸俗吹捧、阿谀奉承,拒绝红包评论、人情评论、跟风炒作式评论,不做‘市场的奴隶’。”这里是对作为评论家的职业道德的要求。“才”是指评论家的理论修养和批评才华。评论家之才与艺术家之艺,是各具特点的。“才”不能排除先天的因素,但仍要以长期的训练和修养培育之。叶燮论才时说:“在我者虽有天分之不齐,更无不可以人力充之。”提高学养、涵养、修养,这是“酌理以富才”的正确途径!
新版《公约》的面世,是文艺评论界自觉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表明文艺评论工作者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精神标识。这个《公约》有着紧贴时代的问题意识,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同时,还更为深刻地把握了文艺评论的专业特质,使其体现出与中国文联其他文艺家协会的道德公约有所不同的行业特征。《公约》当然带着契约的属性,作为职业道德的公约,当然有很强的伦理学色彩。康德的名言:“灿烂星空在我头上,道德律令在我心中”,揭示着“道德律令”对主体的自我约束功能。公约并不具有强制的性质,而是一种自律,而这种自律,却是成就一个合格的乃至优秀的评论家的内生动力!文艺评论工作者当然应该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在文风上也应追求其独创性,而《公约》所体现的乃是作为一个文艺评论工作者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底线”,舍此是无法作为一名合格的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者的。《公约》里面,其实并非都是被动的约制,而在若干方面,都呈现出“增强历史主动精神”的朝气锐气。相信作为新时代的优秀文艺评论家,都会以此作为修身和育才的基础,充分发挥历史主动精神,以更多的评论精品,推动文化自信自强,助力于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因为这正是我们这代文艺评论家工作者的光荣使命!
[作者:张晶,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中国传媒大学)基地主任,中国传媒大学资深教授、人文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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