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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家山》:赓续中华文化与传统(刘大先)

2023-05-11 阅读: 来源:《文艺报》 作者:刘大先 收藏

王跃文的《家山》不仅仅局限于乡土家族、寻根文学或地方叙事,虽然切入点是溆浦或者广泛意义上的大湘西,但实际上是通达更为广阔的关于中华传统文化根性的叙事。

首先是语言。《家山》的语言是从中国本土语言系统里生发出来的,有着中国本土美学的创造性。中国现代文学的语言区别于古典文学的语言体系,是从西方转道日本译介过来。尽管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一度有关于大众化的讨论,中国文学创作将民间口语与方言融入书面语中,新时期以来的文学语言则更多受到西方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到后来现代主义一系列颇具欧化色彩译体语言的影响,对本土资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遮蔽。但是,从十七年文学开始,一系列的试验之后,可以明显感觉到新世纪以来的一个转折,即本土文化自信回来了,作家们越来越多地开始从中国本土的叙事传统里寻找叙述的腔调、声音和节奏,逐渐摸索出各种根植于本土文化的语言表达方式。

不少评论者指出《家山》让人联想到《红楼梦》,我初读的时候也是这个感觉,但是谈某个小说像《红楼梦》或者《金瓶梅》,似乎已经成为俗套。我想讨论的是,这种语言感觉从哪里来?我认为《家山》的语言风格来自中国小说家言的世俗传统,这个传统我把它归结为中国的本土美学,即雅俗中和的传统。从先秦所谓“轴心时代”的中华文化元典开始,主导性文化的基本构成是儒家文化为核心,无论是儒道互补还是阳儒阴法,都从属于儒家文化的官方大传统,这个大传统到了唐宋变革以后,形成类似于资本主义萌芽或者近代文化的变迁。从先秦儒学到大一统的儒学意识形态化,吸纳了包括佛教乃至伊斯兰教的内容,援佛入儒,形成宋明理学,理学到心学的很大转折点是从“存天理灭人欲”到“天理即人欲”,礼教下延,汇入了民间的俗文化及其观念。《中庸》讲“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这就是中国本土的美学范畴:雅俗贯通的中和之美。

在哲学的系统里,现代美学的范畴是崇高、优美、悲剧、喜剧或滑稽,这是从西方的戏剧或者史诗等文类归纳出来的范畴,中国美学的贡献很重要的就是中和。这个中和之美就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对于理解中国人、中国文化和中国传统,这是非常重要的范畴。中和之美体现在语言上就是融合精英雅正的传统,同时也结合民间俚俗的传统,官方的“大传统”与民间的“小传统”相结合。中国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从来都是大小传统之间的彼此互动。这个在现代以来更加明显,自上而下的精英的动员、启蒙、鼓动和革命,使得我们从古典中国转向现代中国,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风行草上必偃”。在这个过程中,底层老百姓并不是被动的客体,普通民众当然会受到精英的影响,但如果没有他们跟上,焕发出自身的能动性,没有自下而上的呼应,中国其实从政治到文化实际上是完成不了转型的。

可以看到《家山》的语言不乏精英意识的引领,同时包含着丰富的民间语文。它们充满智慧,富有韵律,有自身内在的结构、丰富的美学构成。文化融入生活当中如盐入水,化合无迹,感觉不到生硬文化符号的搬运,底蕴浸润于其中。叙事腔调从容笃定,叙述节奏又不匆忙仓促,不疾不徐、娓娓道来地讲述家族的历史、文化的渊源、伦理的传承、德行的延续。这是从生命与自然中生发出来的语言,摆脱了邪僻与怪诞,回归到雅俗与融合,这是《家山》从语言上显示出的美学特点。

另外一点,这本书从家乡和地方出发,但超越地域观念,讲述中国文化和中国传统在近现代转型中断裂和连续的故事,历经几千年,屡遭颠沛,有时候似乎奄奄一息,但从来没有真正断绝,而是草蛇灰线、赓续绵延。《家山》涉及从晚清开始到新世纪近一百年的时段,这一百年基本是从古典中国到现代中国,再到革命中国、改革中国的大变迁过程。这个过程在革命史叙述中往往被处理成现代和传统二元对立的模式,即强调断裂,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其中存在着某种可以称之为“文化根性”的东西,维系着中国现代文化与古典文化之间的连续。

中华文化是多样的,有主干和枝叶,这个主干就是渗透在中国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官方文化大传统。在《家山》中,我们经常看到婚丧嫁娶一系列民间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习俗仪轨、信仰和精神世界,这跟大传统是相对的。“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国家的大事是祭祀和战争,那么家之大事就是婚丧嫁娶。因此,《家山》不仅写家族史或者地方史,实际上是写中华文化融合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也即精英文化散落在广大的民间、广袤的地域、发展不平衡的地方。这种雅俗融合是维持由多元文化构成的中华文化经过几千年发展依然生生不息的根源。《家山》里经常写到时代变了,人们穿的服装变了、发型变了、不裹小脚了……甚至人们的感觉和情感结构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变化,但文化的核心部分,即关于传统精粹的认同和践行依然是稳定的。这个不变的、稳固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传统,就是大小传统融合在一起的文化根性。

再有就是中国人的性情在作品里体现得特别鲜明,这也是文学在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之外的独特贡献。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常想到《致玛·哈克奈斯》里经常被人引用的话,恩格斯说我们从巴尔扎克那里“甚至在经济细节方面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多在哪儿?肯定不是多在事实掌握多少、数据掌握多少,或者制度史内容掌握多少,而在于对人性细节的掌握。文学的好处在于它把人还原为人,人不是一个数据,不是一个螺丝钉,不是茫茫历史当中的草芥,人从生活当中来,在生活中生长。伟大的文学尊重人和人的生活,给予每个人自己的个性。

《家山》写了好几家人:陈劭夫、陈扬卿、陈齐峰等等,都让人印象深刻。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陈有喜,他是真正的中国农民,没有读过书,但是聪明、勤劳、仁义,身上蕴含着中国人的文化与性情,凭自己的德行成为一位受人尊重的乡贤,代表着基层民众的理想人格。

基层是整个大的国家体制里面权力的毛细血管。无论是乡里社会还是乡绅阶层,基层都是沟通上面权力阶层与底下庶民阶级的中介,建构中国文化根性的榫卯,显示出中国人的性情渗透在骨子里日用而不知的实践中。小说里四跛子陈修权将自己的外甥杀掉了,怎么解决这个矛盾?他生了一个孩子赔给自己的姐姐。如果用当代观念去看,肯定会觉得不符合法制观念,也不符合伦理观念,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也能理解这种做法及其背后的“诗性正义”。这是中国人的情和义,无法用现代的爱或者法律条文解释,但能解释在乡土共同体、家族共同体、地方共同体不断遭受现代化进程侵袭,纷纷面临土崩瓦解的时候,为什么我们还会回望故乡、缅怀传统,被这种看似不合理的情节所触动。爱是一个现代概念,有着极为复杂的从宗教到世俗的转化过程,传统中国人更多讲的是情和义,即个体与集体、家庭与宗族、宗族与国家之间互渗的关系。一个真实的人总是充满天人交战,携带卑劣与崇高,背负挣扎与不甘……在这种人的丰富性中,我们看到了小说广度和深度。

《家山》突破了家族史的叙事,走出了新历史小说的窠臼,承继了雅俗中和的美学,写出了中华文化与传统的赓续,透视了中国人的复杂性情,无愧于生生不息的民族史诗这一说法。


(作者:刘大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著作作者:王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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