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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选美避丑,把好字体“入库”关

2021-03-15 阅读: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董希源 收藏

  (点击本页标题下方的“来源:《中国艺术报》”,查看报纸文章,链接为:http://www.cflac.org.cn/zgysb/dz/ysb/history/20210312/index.htm?page=/page_7/202103/t20210312_537247.htm&pagenum=7


选美避丑,把好字体“入库”关

——关于净化规范使用汉字书法字库的建议

  近年来,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多媒体平台、电子出版物种类繁多、增长迅速,汉字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形式更加广阔而多元。这一方面提高了汉字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另一方面,由于使用环境缺乏监管、有待净化,造成汉字在多媒体使用中多有不良现象。

  2000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中第二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明确在政府机关、学校教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但在调研中可知,违背国家语言文字有关法律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一些计算机字库和部分手机应用程序上充斥着许多不规范、不严肃且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汉字字体。更令人忧虑的是,在一些主流媒体弘扬主旋律与正能量的宣传阵地上,以及对外文化传播的平台上也出现不规范的异化字体,以及让人产生歧义的汉字等。以上字体多与传统书法的笔法相悖,甚至背道而驰、颠覆规律。这些现象不仅破坏汉字结构,破坏中华文化的审美传统,更会误导青少年对语言文字的学习。

  汉字是中华文化最基本的载体,无论是传统出版物还是新媒体字库里的字,应该都是好字、美字,承载的是国家、民族的精神,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智慧结晶,她所蕴藏的丰富内涵,始终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必须倍加珍惜。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社会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当前汉字使用环境的规范化、标准化,推进汉字的净化发展。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治化是互联网治理的根本手段。建议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加速推动“中华精品字库工程”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引领汉字使用环境的规范与净化。

  二、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认真检验互联网各媒体平台字库中的字体,把不严肃、不规范,以及所谓“创新”的“江湖字体”清除出字库,可以从当前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江湖书法入手。

  建议组织开展“净化汉字环境”的活动,在字体“入库”把关上,严格坚持选美避丑。并利用现代科技,建立“丑错字体”纠正系统,运用大数据手段自动识别并剔除不规范的字体。组织专家就“江湖书法”的辨识、汉字书体的规范使用等问题,在各主流媒体与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布,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清理非规范使用汉字,在海内外华文圈、网络媒体形成严肃规范汉字使用的健康氛围。

  建议各行业尤其是互联网和新闻出版行业带头规范使用汉字,从源头上保证汉字的纯正与净化。

  三、在主流媒体的宣传阵地上及对外文化传播的平台在规范异化字体和弘扬中华文化的审美传统上要起带头作用。最好由宣传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网络监管部门等牵头,统一发文,监管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出版物中出现扭曲、变形、夸张、歧义、误导、滥用等丑化汉字的行为。对广告、商标、字库和出版发行机构等一些受到污染的汉字环境,集中力量予以清理、整改,以坚持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正道。

  四、建议相关部门大胆吸纳有益的创新成果。鼓励创新,对在新的实践中出现并被证明是优秀的汉字字体和审美元素,应由国家权威机构给予评价和采用,更好地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倡议负有传承与传播中华传统文化使命的艺术界人士,尤其是书法家,要带头抵制“江湖字体”行为,旗帜鲜明地反对“江湖字体”。

  五、建议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编制专题宣传片、宣传册,普及规范汉字的意义。在各大中小学中,向青少年普及汉字规范化书写的基本常识,教会他们辨识美书与丑书,自觉抵制江湖丑书,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审美能力,培养起规范书写的良好习惯。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董希源,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美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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