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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江:网络剧繁华背后难掩隐忧

2017-10-23 阅读: 来源:光明网 作者:常江 收藏

  【开栏语】为切实加强网络文艺评论工作,积极推动网络文艺发展,建设主流网络文艺评论阵地,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与光明网共同主办“网络文艺观察”(原名“网络文艺评谈”)网报联动专栏,针对当下网络文艺领域的热点话题积极开展评论。现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网络文艺评论稿件,择优刊登于光明日报。投稿邮箱:wenyi@gmw.cn、wyplzg@126.com期待您的原创来稿!

网络大电影须从IP走向精品化

  曾经,网络剧的崛起被视为互联网在公共文化领域重要性进一步提升的体现。这是由于在传统媒介环境下,电视剧作为一种文化消费品占据着毋庸置疑的主流地位,其叙事的连续性和受众粘度,都非高度碎片化的网络原生文化可以比拟。但如今,网络剧无论在故事容量、投资规模还是制作水准上,均可与传统电视剧等量齐观。事实上,两者在形态及美学上如此接近,以至于我们几乎无法从剧集本身分辨其究竟是属于电视还是属于网络。

  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在播网剧共计241部,与2016年基本持平;总播放量达到580亿,相较于2016年上半年的播放量翻了将近5倍,再创历史新高。尽管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分,但一些热门网络剧的播放量甚至可以达到上百亿。网络剧从生产规模和社会影响力来看,甚至已隐隐超过了传统电视剧。这种产业和文化上的繁荣,自然折射出互联网文化旺盛的生命力和适应性,却也在某种程度上流露出这一“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行业所存在的一些文化隐忧。

  网络剧在我国的繁荣,一方面自然托庇于宽带网络提速及移动通讯资费下降的技术红利;但另一方面,也与监管政策的滞后有密切的关系。例如,2016年播放量排名全网前50的网络中,悬疑、奇幻、恐怖灵异等题材的作品占据极高比例,而这些题材基本是传统电视频道难以播出的。由于“线上线下统一标准”并未得到严格的落实,这些传统意义上的“边缘题材”仍拥有一定的播出空间,进而也使网络剧得以避免与电视剧进行同质化竞争。但随着监管体系的日益规范化,这些题材的剧集将不可避免受到冲击。仅2016年一年,就有《心理罪》《灵魂摆渡2》《盗墓笔记》《探黑者》《探灵档案》《灭罪师》和《余罪》等颇有热度的作品因触碰政治红线而遭下架。在可预见的将来,从差异化题材入手,网络剧形成的与传统电视剧不同的文化品质空间,将日趋紧缩;两类剧集在题材上的日趋同质化或许会以制片行业为切入口,全面促进两种文化的合流,进而消弭网络剧在文化上的独特性。

  网络剧行业繁荣背后的第二个隐忧,是蔓延全行业的数据造假问题。从一些行业调研结果来看,播放数据注水或造假已是一个行业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例如,今年6月推出的《楚乔传》上线仅3天,全网播放量就超过了7.9亿;完结时播放量突破400亿——这已完全超出了常识所能解释的范围。许多调查表明,这些显示在播放页面上的“前台数据”不但完全基于不同的统计标准得出,而且也不能排除人为刷量的可能。这种扭曲生态带来的结果是,当大量的虚假泡沫被观众、行业观察者和影视创作者内化为一种“事实”时,社会对该行业的判断就会出现严重的偏差,甚至有可能导致“泡沫破碎的灾难”。

  网络剧行业的第三个隐忧,体现在“多样化”的萎缩上。网络剧曾拥有丰富的形态和表达,并支持另类影视创作者进行传统文化空间难以容纳的各类创新。但随着全行业加速资本化,以及目标消费者与电视剧观众的日趋重叠,网剧文化的创新空间受到日益紧迫的压缩,早期那种极具互联网精神气质的草根喜剧、黑色幽默、碎片化小品剧,如《万万没想到》等,几乎不再拥有生存的空间。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很难不去严肃地思考如下问题:互联网作为一种文化,究竟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人的创造力,亦或只是另一种将人牢牢捆绑于文化工业体系上的工具而已?在资本的强势话语之下,另类表达是否还有自己的空间?

  当下,对于我国的网络剧来说,一种同时失去“身份”和“自我”的危机伴随着全行业的成长过程。网络剧如何在文化上拥有自己的独特性?又如何在产业和市场的逻辑中保持对自我的清醒认识?这将是该行业在未来几年里亟待深入思考的问题。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任何一种文化的健康与繁荣都要建立在产业、规制和创造力三者的和谐联动之上——这也应该是一切文化行业奋力追求的理想状态。

      (作者:常江,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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