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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艺声 | 委员们怎么看网络文艺和数字艺术

2023-03-07 阅读: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中国评协 收藏

编者按: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起步之年。如何开好局、起好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是代表委员们的中心话题。

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程,做好文艺工作意义重大。文艺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文艺界实际和自身文艺实践,全方位、多角度深入探讨如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为凝聚起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精神伟力谋良策、出实招。中国文艺评论新媒体特别推出“两会艺声”,摘编代表、委员发言精粹,以飨读者。

范宗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视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

部分短视频用户将影视剧、综艺节目、体育赛事等进行搬运、剪辑、解说,上传谋取利益,严重损害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剪辑或二次创作他人的影视作品在短视频平台播放,无论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均属于侵权行为。

短视频平台通常以“内容是用户上传的,自己只是网络存储空间提供者”作为抗辩理由,称“技术中立”并已尽到“通知-删除”义务,从而凭借“避风港原则”规避侵权责任,给影视剧作品权利人造成维权难点及困境。对此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处和追责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认定相应赔偿数额,如果经营者认为现有判决的赔偿责任过高,从商业运营角度侵权成本远大于收益,自会停止侵权。

二是明确相关平台责任。短视频平台需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及热点版权过滤义务,利用技术进行形式与内容审查相结合,采取措施防止侵权。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平台应履行过滤、删除等事先审查的必要措施,否则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三是争取各方权益合理最大化。在法律允许情况下,规定“二创”作品定义,限制短视频时间内容,合理分配平衡各方权益,促进版权权利人、平台、作者等群体共同成长,从而促进短视频行业乃至整体产业环境的健康发展及完善成熟。

张颐武,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教授

要使传统文化元素及非遗项目有效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就要创新思维,利用好网络直播、短视频等热门媒介形式,促进文旅产业振兴。

首先,要用好优质文旅垂类主播等“互联网+”人才,为非遗传播“纳新”。因网络直播提供的灵活就业机会,不少文旅从业者主动开展非遗类直播,持续生产优质内容。我们应鼓励各地文旅部门与上述主播人才合作,邀请其推介城市、景区、地方历史文化,为当地特色非遗项目“引流”“获客”;对于能力较强的非遗主播,相关部门可邀请其与同非遗项目的权威传承人结成一年制及以上对子,在技艺修行、非遗传播等方面互相提升。

其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支持、鼓励各地非遗传承人参与网络直播培训,用直播打赏、电商等工具为非遗创造经济效益。政府、高校、互联网平台应加强合作,为传承人如何利用直播推广非遗进行联合培训,最大限度活用非遗传承人的技艺与经验,鼓励传承人拓宽收入渠道,进入文化传承与增收致富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对于完成培训、在直播间获得显著传播效果的传承人,可在国家层面设立“年度非遗传播者”等奖项。

再次,各地在直播平台开展“非遗”传播的集中宣传等活动,加强针对年轻人的非遗知识传播。各地应定期开展“非遗知识直播周”等活动,鼓励非遗从业者利用直播间全方位展示当地非遗技艺、工艺品,配合举办具有沉浸感的线下文化活动,让小众非遗通过新媒介走入年轻人的视野。通过大力弘扬非遗知识,更好地促进文旅消费。

郝戎,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戏剧学院院长

无论是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还是数字中国应用场景,特别是国家文化数字化自主创新路线,都有理由不跟从西方的话语体系,从基础研究开始,建立我国科技自立自强的话语体系和概念体系。因此,我建议:

一是加快构建新时代文艺话语体系。从文艺界开始,建立我国数字化发展战略的话语体系和概念体系,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反对脑机接口,反对技术侵犯人体的任何科研活动;反对故弄玄虚的情感机器人、思想机器人,以中国的“和合”文化推动机器人辅助人类的智能科技发展,实事求是地推动智能机器辅助人类智力解放的“数字中国”创新体系,在数字时代的未来发展中,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这是民族复兴的必要,是文艺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对此建议宣传文化部门和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加大“数字中国”“数字文化”“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国家发展战略的宣传和有关文艺作品的创作,有力地抵制西方概念的蓄意炒作和夸大的不实的误导性宣传。

二是重点支持新文科实验室基础建设。数字文化既有数字科技的中国原始创新,也有数字科技的中国话语体系建设意义和宣传效果,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为指导,加大新文科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力度,包括政策支持、科研条件建设支持和科研资金支持;加大学科交叉融合的自主学科建设,包括新兴学科建设资金的支持和学科体系建设的科研经费支持;着力解决人文领域科研资金少、科技研究力度不足的问题,重点突破数字文化、数字艺术的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重点避免和突破西方话语霸权和概念误导的问题和现象。

田沁鑫,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话剧院院长

近年来,数字技术全面赋能文化产业,推动供给侧和消费侧双向发力,数字文艺作品应运而生。关于如何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潮,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的创新发展生态,促进数字文艺作品的规范化建设,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拓宽思路,确保数字文艺作品的传播和推广。建议拓宽思路,用好线下影剧院等资源,从院线发行的角度拓宽传播渠道,促进数字文艺作品的传播和推广。影院作为大众娱乐场所,可针对戏剧观众群体打造定制化服务。数字文艺作品的院线播映,建议采取“多样化营销+个性化服务”的策略,打造行业竞争中的差异化优势,维系除重点档期以外的日场上座率。

第二,统筹管理,打造数字文艺作品的标识化。鉴于数字文艺作品与线下演出属于同一类内容,建议统筹到文化和旅游部统一管理。此外,为适应新时代数字文艺作品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建议数字文艺作品进行许可证式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数字文艺作品制作规范化、标准化,打造中国数字文艺作品的标志性文化符号。

第三,加强联动,助力数字文艺作品的新未来。建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明确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建立责任清晰、人员明确、任务具体的良好工作机制,形成联动机制。数字文艺作品汇集了剧目创作、制作发行、宣传推广等各个行业。数字演艺新业态的未来发展,要凝聚思想共识,汇集行业力量,注入更多合力、动力和活力,加快构建演艺产业发展新格局,更好服务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文化强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本文综合摘编自《中国艺术报》“代表委员话开局”专栏


签发:杨晓雪

审核:张利国

摘编:艾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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