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了目前文艺评论工作需要加强改进的重要问题,对促进文艺评论健康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意义重大。《意见》的印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反响,专家、学者们纷纷针对加强改进文艺评论工作发表积极意见。笔者认为,要想提升文艺评论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对其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也不能忽视。
(图片来源:影像中国,摄影:赵维国)
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网络平台成为了孕育文艺评论的新土壤,并且产生了更加多元化的评论内容。如论坛、公众号、自媒体等平台发表的文章、读后感、观后感,虽然质量远不及研究成果,但也表现出一定的专业性。再如一些短评、跟帖、弹幕等形式的评论,篇幅短小、内容集中、针对性强,是对文艺作品个性化的表达,是文艺评论新的形式。不过,由于网络平台缺乏严格的审核机制,其中夹杂着不少缺乏逻辑的、疏于论述的,甚至情绪化发泄的、言语过激的、博眼球的言论。公众平台并不是发泄私人情绪的场所,每个网民都应该承担相应的伦理道德责任,受到法律的制约。对网络平台的经营管理而言,更应该加强引导,勇敢地担负起社会责任,不能“只要点击量,不要正能量”。
理论评论人才成长不易。要想在文艺评论领域作出成绩,需要评论工作者有极强的兴趣、坚韧的毅力与高度的责任感,不仅有扎实的学术功底、理论基础,还要保持对艺术的持续深度关注。目前,文艺评论人才队伍发展明显不平衡。一方面,文艺评论人才的激励培养机制尚不健全。比如,目前高校还保留相应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导致评论人才向高校聚集,其他机构的评论人才的参与意愿则较低。另一方面,不同门类的文艺评论人才发展不平衡,如从事电影、电视的评论的人才较多,而戏曲、戏剧等艺术门类的评论人员则相对较少。
此次《意见》强调对文艺评论做好支持保障,健全激励措施。并指出,可以通过优稿优酬、特稿特酬的方式为文艺评论工作提供激励。笔者认为,可以从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业务培训、荣誉评奖、职称评定、劳动收入、社会保障等方面,破除身份歧视、认同偏见,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使用机制、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文艺评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文艺评论工作者的幸福感、获得感。
失去批评的评论即丧失了其基本的价值。目前,人们对评论批评不够、捧场鼓掌诟病较多。究其原因,评论主体地位的缺失是重要的因素。一方面,文艺评论被当作作品的宣传推介手段,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面前,丧失了其独立性、艺术性、学术性。另一方面,评论原本是一种艺术评价,结果却被转化为嘲讽、攻击的武器。此外,还有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流量而捕风捉影、夸大其词,对评论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以此吸引大众眼球……凡此种种,都使文艺理论与评论的生态环境恶化。科学的、正确的研究分析被遮蔽,正常的、健康的学术氛围、艺术探讨被扭曲。
《意见》强调,不唯流量是从,不能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要抵制阿谀奉承、庸俗吹捧的评论,反对刷分控评等不良现象。这对文艺评论的良性发展极为重要。但加强改进文艺评论工作,仅靠理论评论工作者还难以做到,还需要全社会一起构建良好的舆论生态,使文艺评论真正发挥繁荣创作、引导审美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文艺评论的战斗力、说服力、影响力。
(作者:杜学文,山西省作协党组书记、主席,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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