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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科学与艺术互动的三种模式(黄鸣奋)

2018-01-16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黄鸣奋 收藏

  

中国文艺评论新媒体-有声艺评(2018年第2期)-《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第12期纵览

 

      编者按:纵观文艺发展史,文艺的每一次创新和发展,都能看到科技的重要力量。当今时代,科技与艺术更呈现出紧密联系、互相渗透的态势,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对于这一论题,本刊自创刊以来就给予了充分关注。本期刊发一组文章,对相关前沿问题进行探讨。

 

  内容摘要:在人类由传统社会走向信息社会的过程中,科技助力艺术创造震撼,体现了二者相辅相成的一面。艺术为科技迅猛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所震惊,通过作品加以渲染与批判;科技理性对艺术感性加以制约,人工智能显示出取代人类从事艺术活动的趋势,科技实力裹挟艺术精神,则体现了二者彼此博弈的一面。

  关 键 词:科技 艺术 信息时代

 

  如果亲临奥地利林茨电子艺术节或参观北京今日美术馆的相关展览,我们会为科技与艺术联姻所造就的辉煌而震撼。相反,如果观看人造人、隐身人、换灵人、克隆人等题材的科幻电影,我们可能领悟到人类对科技失控这一预期的震惊、忧虑与警惕。当艺术瞄准科技走火入魔的危险大张挞伐时,科技正以其不可阻挡的迅猛发展冲击传统艺术观念和艺术格局,甚至对整个社会形成震慑之势。可以说:上述涉及科技与艺术关系的震撼、震惊与震慑并存,是人类从传统社会走向信息社会的特有标志。

  一、震撼:科技对艺术的助力

  艺术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之间存在某种一致性。尽管达尔文等进化论者将人类艺术溯源于动物的性选择,但在创造性的意义上,艺术是人类所特有的。尽管比较心理学家发现某些动物也能使用(甚至制造)简单工具,但在运用工具、制造工具的意义上,科技也是人类所特有的。以语言为标志的第一次信息革命造就了人脑中作为自我意识依据的第二信号系统,从而使作为艺术之心理依据的模仿和表现成为可能。以文字为标志的第二次信息革命提供了对于艺术的外延和内涵进行深度思考的媒体条件,从而促进了最初的艺术观念和艺术理论的诞生。以印刷术为标志的第三次信息革命建设了作为艺术共享平台的大众媒体,从而使艺术生产、艺术传播和艺术鉴赏走上了大规模市场化轨道。以电磁波为标志的第四次信息革命实现了艺术共享的电子化、远程化、视听化,为读图时代的到来导乎先路。以计算机为标志的第五次信息革命将艺术发展纳入网络互联、智能集成的轨道,使艺术在世界范围的跨平台流动成为常态。尽管作为其支持条件的科技(主要是信息科技)经历了诸多变化,不论在哪个时代,艺术总是诉诸人的心理,通过影响包括知、情、意在内的心理过程而发挥其社会功能。离开了人的心理,无从诠释艺术的奥秘。

  1. 艺术追求震撼

  既然艺术诉诸人的心理,那么对人的心理影响越大的艺术作品、艺术活动或艺术角色,就可能获得越高的评价。循此以推,震撼性效果便顺理成章地变为艺术的目标,因为它的含义正是大到非同小可的心理影响。人们用“震撼”颂扬雪莱《西风歌》、艾略特《荒原》之类诗歌,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之类小说,《红旗渠》《李四光》之类戏剧,《辛德勒的名单》《唐山大地震》之类影片,《天下兄弟》之类电视剧,《复兴之路》之类大型音乐舞蹈史诗,《见证与铭记——南京大屠杀》之类空间展示艺术,或赞美其视觉形象直达心灵,或肯定其内涵的深厚、对比的强烈、立意的惊世骇俗,或者称颂“平静中的震撼”“琐细与平实中也有让人震撼的内容”。

  从信息论的角度看,艺术对震撼性效果的追求至少包含以下三重意义:一是诉诸感官,让人们接触到新鲜而强烈的刺激;二是诉诸心灵,通过展示匪夷所思的因果联系打破人们的心理定势;三是诉诸肢体,让艺术活动给参与者带来非同寻常的反馈。如果感官作为分析器难以应对纷至沓来(甚至如大潮般涌至)的强烈刺激,如果心灵作为处理器难以按常规及时解析新颖海量的信息、或者发现了远超出其惯性思路的联系及意义,如果肢体作为效应器难以操控自身所处的奇异环境,人们就会体验到震撼。这是震撼的三重意义,也是以源于科技的信息处理系统为参照对艺术效果的阐释。

  在不同类型的艺术中,生成震撼效果的方式不同。例如,美术作品的震撼更多来自画面的大气磅礴,音乐作品的震撼更多来自旋律的回肠荡气,文学作品的震撼更多来自情节的起伏跌宕,戏剧表演的震撼更多来自故事、表演和舞台特效的集成,影视艺术的震撼更多来自宏大画面、超强音响与人物命运的相互交织,互动艺术的震撼更多来自惊险情境的经历。

  2. 科技助力艺术创造震撼

  科技与艺术都植根于人性之中。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们分别是人类“做得到”与“想得到”的代表。人类能够运用工具制造工具,这是“做得到”的基础;人类能够运用语言反思自己的存在,这是“想得到”的基础。对于前者的概括与升华产生了科技,对于后者的概括与升华产生了艺术。不论“做得到”或“想得到”,都以已经做到、已经想到为基础,以未曾做到、未曾想到为引领。这说明科技与艺术都只能放在历史发展中来定位。

  人类曾有科技与艺术融而未分的时代。原始人引吭高歌,就其发声而言是技术,就其传情而言是艺术,当时都包含在技艺之中。最初的艺术工作者——游吟诗人是从善于歌唱者发展而来的,最初的科技工作者——工匠则是从善于伴奏者发展而来的(骨笛、弓弦、石鼓等考古遗存曲折地反映了他们之间的联系)。伴随着社会分工的推进,科技更多朝实用发展,艺术更多朝娱乐发展。在多数情况下,科技将无用变成有用,艺术将有用变成无用,进而宣布“无用乃大用”。

  科技与艺术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方式,既相互区别,又彼此助力。科技对艺术的贡献之一,就是协助创造震撼性效果。击鼓而歌,其情愈壮;编钟齐鸣,庙堂回响;泰山刻石,文辞高远;灯光闪亮,惊艳登场……这类例证不胜枚举。直至今日,科技(特别是信息科技)仍然有助于实现艺术对震撼性效果的追求,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它们提供了多样化的呈现方式,可以让艺术家所构想的情境通过相应数码设备得以亮丽展示;二是它们揭示出海量信息之间各种潜在的联系,其组合效果往往超出人们的想象;三是它们创造出精彩的互动场景(如主题公园等),让人们得以亲力亲为、乐此不疲。或许可以说:在第一重意义上,立体声比单声道震撼,三维电影比二维电影震撼,街机比掌机震撼,大型数码娱乐比桌面数码游戏震撼;在第二重意义上,超文本比线性文本震撼,随机艺术比固化艺术震撼,新媒体艺术比传统艺术震撼;在第三重意义上,交互性艺术比静观性艺术震撼,群体性艺术比个体性艺术震撼,冒险性艺术比日常性艺术震撼。当然,以上只是就总体而论,并非对个别作品加以比较。

  概言之,艺术试图引导人摆脱日常生活的束缚,见平常所未见之景,识平常所未识之人,悟平常所未悟之理,历平常所未历之情。就此而言,科技确实大有用武之地。奥地利林茨电子艺术节之所以能够在新媒体艺术领域标领风骚,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借助科技力量展示艺术胜境。例如,荷兰艺术家尼斯(Marnix de Nijs)《爆炸视图2.0版》(Exploded Views 2.0)是一个交互性装置,让访客在物理上穿行于视听城市景观之中,为在大屏幕上投射出的交互性影像所震撼。[1]德国艺术家亨克(Robert Henke)及其学生梅尔茨(Christoph März)的《波场综合体之作》(Works for Wave Field Synthesis)旨在探讨音响在空间中的传播。它运用由192个计算机控制的扬声器组成的环路,形成阵列。通过高级算法算出送达每个扬声器的信号,可将大量虚拟音源置于环路内外的任何地方,从而使处身其间的人们获得独特的听觉感受。最震撼的是将音源定位于听者的头部时所产生的效果,这种体验是无法用其他技巧获得的。[2]以上两件作品分别获得交互性艺术组、数码音乐与音响艺术组荣誉奖(2013)。

  3. 震撼的反思

  根据《国语·僖公二十三年》记载,周景王将铸无射钟,单穆公表示反对。在单穆公看来,这口钟(或者这组钟)体积过大,音域过低,制作起来劳民伤财,即使制成,其演奏会导致听者产生从感官不和到心灵狂乱、再到行为失当的种种弊端。这表明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已经对乐钟的震撼性效果加以反思,从逻辑的角度表明“艺术追求震撼”这一命题的局限性。

  显而易见,单穆公所持的标准是和谐,不仅包括感觉、心灵与行为的和谐,而且包括社会意义上的和谐。他的观点至今仍有启发意义。如果刺激超过一定限度,那么,震撼不仅无法使人产生愉悦,而且可能对人的感官、心灵与肢体造成伤害。例如,快速变动的电光可以用来渲染气氛、营造震撼的效果,这对成人来说或许是“司空见惯浑闲事”,但对尚未适应这种刺激的儿童来说并非如此。1997年12月6日,日本曾因上映根据任天堂游戏软件改编的电视动画片《袖珍怪兽》,发生数百名儿童“光过敏中毒”的事件。有鉴于此,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电光技术的影响。推而广之,将科技引入艺术领域,不应片面追求震撼性效果,而应坚持以人为本、节之有度的原则。

  顺便说明一下:人的感官、心灵与肢体对于刺激都有一定适应性。刺激虽然强大,作用时间长了就无法再唤起先前的震撼反应。从积极的意义上说,这是人对于自身的一种心理保护。如果长期接受外界强烈刺激的影响,又始终做出相同灵敏度的反应,那么人们很可能受到身心上的伤害。因此,主动降低感受性,不失为非线性系统的明智选择。从消极的意义上说,如果艺术借助高科技的助力而一味“狂轰滥炸”,那么很可能使人变得麻木,心理受到扭曲。正因如此,人们对于艺术不只是期盼“惊涛骇浪”,也喜欢“小桥流水”。不过,在另一些情况下,人们又希望用新的震撼来打破常规。例如,法国戏剧理论家阿尔托(Antonin Artaud)曾将戏剧和往日巫术的力量相比,提出:“事实上,我们想使之复苏的是一种总体戏剧,在这种观念中,戏剧将把从来就属于它的东西从电影、杂耍歌舞、杂技,甚至生活中夺回来。我们认为,分析性戏剧与造型世界两者的隔离是十分愚蠢的。躯体和精神、感官与智力是无法分开的,何况在戏剧这个范畴,器官在不断地疲乏,必须用猛烈的震撼才能使我们的理解力复苏。”[3]由此看来,和谐与震撼是两种相生相克的美学观念。

  二、震惊:艺术对科技的批判

  与震撼相类似,震惊与外界强烈刺激相关。不过,其重点不在这类刺激撼动人心的作用,而在于人自身的内部心理体验,特别是因期待落空而感到紧张、害怕或兴奋。例如,倘若对重要事物的存废、规模与特征的认知被证明是大谬不然,对重要事物所怀的情感被证明是价值倒错,为影响重要事物而贯彻的意志被证明是适得其反,我们就体验到震惊。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科技以加速度发展,为其后涉及全世界的工业革命、信息革命、生物革命准备了条件。这些革命都意味着原有的思维定势、社会范式被突破,其影响往往超出人们的预计,由此带来了各种不同意义的震惊。这种震惊作为冲击波进入艺术领域,一方面带动了艺术观念和艺术手段的更新,另一方面也引发了某种反弹,当代艺术在科幻场景中对科技的批判往往就导源于此。这种批判每每以制造更大的震惊的方式出现,试图引发人们对于科技负面影响的警觉。这类震惊有时可能转化为噱头,导致人们见怪不怪的心态。

  1. 科技带来震惊

  与震撼相类似,科技所带来的震惊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起作用:一是通过奇异物品的发明,让人从感官上觉得异乎寻常,“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二是通过奇异因果的揭示,让人从心灵上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三是通过奇异反馈的引入,让人从肢体上觉得身不由己,“怎么会有这样的可能性”。

  对于第一种渠道,麦克卢汉提供了下述实例,旨在说明电光渲染(而不是活字印刷)的字母在19世纪末所引发的震惊。终身致力于印刷术研究的沃尔德(Beatrice Warde)这样自述看广告的经历与感受:“那天晚上我进场看电影迟到了。我在路上看见两个腿脚畸形的埃及体的字母A……它们像音乐厅里一对滑稽演员一样手挽手地以明确无误、昂首阔步的姿势迎面走来。我告诉你我迟到的原因原来如此,你会感到奇怪吗?我看见字母底下的衬线仿佛被芭蕾舞鞋拉在一起,以至于使那些字母活生生地像是芭蕾舞明星在跳足尖舞……经过4000年必然是静态的字母表的岁月之后,我看到其中的字母能在时间这个第四维度里做些什么:这就是‘流动’或运动。你完全有理由说,我像受到电击那样感到震惊。” [4]

  关于第二种渠道,20世纪中叶有过不少和第五次信息革命相关的例子。德国的本斯(Max Bense)带领其学生利用算法和计算机程序创造出可以和著名画家媲美的作品,许多不明就里的欣赏者在发现真相后震惊。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怀申鲍姆(Joseph Weizenbaum)想开发一个“聪明”的计算机程序,结果出乎意料地创造出一个可信的人物。他深为这个名为Eliza的智能体在其不知情的同事中所引发的心理反应而震惊,因为他们将它当成真人倾诉衷肠。怀申鲍姆于是写作了《计算机权力与人类理性》(1976)一书,[5]向世人发出警告。

  关于第三种渠道,宇航实验室可以作为例证。虽然我们可能在梦中从高处跌落,也可能经历在电梯里极速下降、在游乐场乘摩天轮过最高点后陡然俯冲,但失重现象主要发生在轨道上、太空内或远离星球等异常情况下。科学家可以通过建造实验室来模拟上述条件,给身临其境的人们带来震惊级的体验。某些头脑精明的人从中看到了商机。例如,英国维珍集团与缩比复合材料公司共同研发的太空船二号飞行器成功试飞,揭开了商业失重体验的大幕。

  2. 艺术制造更大的震惊

  在手段的意义上,科技主要是人类认识与改造物质世界的工具,艺术主要是人类认识与改造精神世界的工具。在内容的意义上,科技主要是成体系、可传授的知识,艺术主要是创造性、不可传授的本领。在本体的意义上,科技主要定位于物质产品的生产,艺术主要定位于精神产品的生产。这样说当然不是否定各种过渡形态的存在,如艺术科技与科技艺术等。在某些情况下,科技性与艺术性都被当成是衡量产品特征和水准的尺度。科技中可能有艺术,正如艺术中可能有科技那样。如果某种科技能够巧妙地以有序应对无序,便体现出某种艺术性,像相对论公式、宇宙常数、智能写作程序等都是如此。如果某种艺术能够实在地将无序变成有序,便体现出某种科技性,像可以批量生产的艺术品、诗词格律、戏曲程式等都是如此。

  如果科技愿意为艺术服务,比如为艺术观察提供参考系、为艺术构思提供数据库,或者是为艺术传达提供工具与材料,那就产生了艺术科技。如果科技企图将艺术对世界的把握纳入自己的发展轨道,那就产生了艺术科学。如果科技企图与艺术联手发挥影响,那就成了艺术科教(电影中的科教片可以为例)。如果艺术愿意为科技服务,在科技推广中发挥作用,那就成了科普艺术。如果艺术企图与科技联手进行探索,那就成了科技艺术。如果艺术企图矫正科技的发展方向,避免科技走火入魔,那就成了科幻艺术。

  正是在科幻情境中,艺术企图制造更大的震惊。不论是现实的科技或拟议的科技,都给了艺术想象以某种基点和方向。反过来,艺术家同样根据自己对现实需求与未来远景的把握进行预测。二者相互融合,彼此促进,其结果通过具体艺术作品的构思展示出来。在科幻作品中常见的情况是:艺术家从自己所知的科技出发,运用类似于归谬的方法加以演绎,将某种科技取向推向极端,使之和现有的伦理规范发生冲突,由此制造出比科技震惊更大的艺术震惊。这种倾向在世界科幻小说鼻祖雪莱夫人那儿已经显示出来。她所创作的《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1818)既利用当时生物学已经积累的知识作为构思根据,又以天马行空的想象超出其时生物学所处的水平,围绕人造人讲述了一个颇为悲催的故事。这部长篇小说自20世纪以来多次被改编成电影。此外,从美国《来自天上的声音》(The Voice from the Sky,1930)和《隐身人》(The Invisible Man,1933)、英国《换灵人》(The Man Who Changed His Mind,1936),到印度《印度超人克里斯》(Krrish,2006)、日本《苹果核战记2》(Machina,2007)、美国片《人造士兵》(Cyborg Soldier,2008)和《超能敢死队》(Ghostbuster,2016)……有大量作品是顺着疯狂科学家遭受惩罚的路子构思的。

  3. 震惊的反思

  “科技震惊”至少包含了两重含义:一是科技作为主体所蓄意制造的震惊,二是科技作为对象使人感到震惊。前者重在动机,可能和科技为传播而谋求轰动有关。后者重在效果,可能和科技的发展之快、亮点之多、影响之大、规划之宏伟相关,褒贬义兼备。介于二者之间的是科技工作者因反思所体验到的震惊,即中介性震惊,像核科学家在看到自己制造的原子弹爆炸的结果之后所感到的震惊就是如此。

  与此相类似,“艺术震惊”至少包含了两重含义:一是艺术作为主体所蓄意制造的震惊,二是艺术作为对象使人感到震惊。对于前者,本雅明格外看重。他认为震惊(shock)是现代人所具有的一种普遍的社会感受和体验,也是现代艺术作品的一种美学风格或追求。震惊体验的产生与现代人经验的贫乏和贬值有着密切的关系。本雅明一方面希望通过拯救贫乏和贬值的经验来救赎艺术和现代人的心灵,但另一方面,他又在极力地推崇现代艺术的震惊体验,希望从中发掘革命的潜能。[6]对于后者,我们既可以从人们对与自己同时代不熟悉的各种艺术的心理反应观察到,又可以援引人们对先前时代所留下的具有难以想象的水准、形态或风格的各种艺术的心理反应作为例证。由于艺术工作者自身的反思而体验到的中介性震惊同样是存在的,可能见于其作品引发了匪夷所思的反响、回顾早先创作时发现差异之大等场合。

  令人感兴趣的是科技和艺术互动对震惊的影响。“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7]这本是诗圣杜甫的自嘲,若移以论当今时尚,似乎也颇为适合。以“宅”自诩的异次元艺术爱好者是如此,那些以奇异研究赢得搞笑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也是如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博取震惊也许是一种剑走偏锋的成功。对于外界人来说,感到震惊或许是一种心理挑战。没有这样的博弈,人生便寂寞了许多。继之而来的往往是视野融合。没有这样的融合,社会便生分了许多。

  三、震慑:科技对艺术的发威

  与震撼、震惊相比,笔者所理解的震慑具有下述特点:刺激物即使不在感官所把握的范围内,仍然使人意识到它的威力所在;人们虽然能够以自己的心灵把握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却无力改变其发展趋势或结果,即使明知这种趋势或结果与自己的愿望背道而驰;当事人所采取的行动虽然能够获得某种正反馈,但比起大环境的负影响来显得无足轻重。当下流行的网络用语“细思恐极”可以用来概括震慑所产生的心理效果。科技目前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震慑正是这样起作用的。纵使我们到了周边没有什么人造工具的荒山老林,仍然逃不出科技的手掌心,这不仅是指卫星早已笼罩全球,也是指我们的身体早已打上了科技的烙印——从十月怀胎到长大成人,没有一个环节少得了科技的介入。纵然我们知道科技是把双刃剑,但也没有办法不用它,这不仅是指所有生活资源和生产资源都离不开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的要素,也是指如果不抓紧开发科技就无法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落后就要挨打。纵使我们可以经营自己所处的微观环境并获得某种自由感,但在宏观背景下,基于科技的全景监视早已无孔不入。如果说艺术通过乌托邦想象公开向疯狂科学家叫板,那么,科技则通过引领社会变迁来重塑艺术。前者更多诉诸某种幻觉、预测,带来纯粹心理上的不安与疑虑,后者则更多见于行动、变革,造成实际生活中的冲突与矛盾。不过,科技对于艺术的发威、震慑或制约,与其说是一种赤裸裸的暴力,还不如说是一种“含蓄的震慑力”。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 科技理性对艺术感性的制约

  科技与艺术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方式。科技倾向于将世界有序化,譬如,工具是可以被制造的,知识是可以被验证的,规律是可以被揭示的。艺术倾向于将世界无序化,譬如,佳作是神来之笔,灵感是不可捉摸的,天才是偶然产生的。正因如此,人们常说科技是理性的(为思辨逻辑所左右),艺术是感性的(为情感体验所支配)。这并非否认理性对于艺术、感性对于科技的意义,只是就它们的主导取向而言。

  科技与艺术分别将求真与求美作为自己的旗帜。虽然人的心理过程具备整体性,但求真更多地和认知过程相联系,求美更多地和情感过程相联系。科技研究必须排除偏见,避免用主观想法取代客观验证。艺术创作则必须张扬个性,以情动人。科技研究有可能将冷静当成一种肯定性品质,正如艺术创作有可能将热情当成一种肯定性品质那样。科技研究如果需要热情的话,那只是由于科技工作者必须拥有与其研究相适应的内生性动机,并不是指将某种情感投射到其研究成果上。艺术创作如果需要冷静的话,那只是由于艺术工作者在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时必须考虑所使用的传播手段的特性、所面临的接受对象的特点等因素,并不是指应当消除其创作成果的情感性。

  人类离不开科技,正如离不开艺术那样。尽管如此,现代社会毕竟以科技为第一生产力,因此,不论以GDP、从业人员或者经费额度、利润规模为指标来衡量,科技所占有的地位都是艺术所无法相比的。科技理性往往有条件转变为主流意识形态。那些脱离科学常识的艺术创意受到科技理性的严肃批判,被当成是迷信。在科技理性兴起之后,神话与传说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因为它们是不可由同行复制并检验的。科技并不是以在幻想中征服自然力为目标,而是实实在在驾驭自然力。因此,当科技昌明之际,神话就销声匿迹了。与之遭受类似挤压的还有仙妖、魔法、玄幻之类精神产品。这是现代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2. 人工智能对艺术角色的取代

  艺术历来被视为人类特有的活动、才能或产品。尽管如此,进入信息时代之后,不仅是那些需要学徒吃苦耐劳的艺术复制环节逐渐被相对轻松的数码加工所取代,那些需要真人演员通过涉险展示勇气与才华的角色逐渐被数码特效所取代,并且,那些本来仰仗天才、灵感、直觉、顿悟的领域也渐渐为人工智能所蚕食。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就不断尝试用计算机创作美术、音乐、文学等作品,谈论“机器思维”“电脑创造性”等问题。如今,相关程序不断完善,机器人作者已经逐渐在新闻写作、动漫生成中获得应用,智能化图像软件也已经逐渐在建筑设计等领域获得推广。

  人工智能可否取代由人类所扮演的艺术角色?目前众说纷纭。尽管如此,若和以计算机为龙头的信息革命刚刚爆发的时候相比,如今科技已经对艺术形成了一边倒的震慑态势。倘若说网络时代承诺“人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信息时代则宣称“智能体都可以成为艺术家”。前者洋溢着乌托邦情调,后者蕴含着恶托邦风险,因为许多人类艺术工作者可能因此下岗。

  目前的人工智能还处于由人设计和应用的阶段,虽然在感知、记忆、应对、决策等方面显示出某种与人类智能相似的特征,但既没有自身需要以及由此发展出来的动机、态度,也没有独立意志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人工智能在艺术领域仍然是人类的助手而已。不过,许多人早就预言上述局面发生根本变化的“奇点”。这种质变是否会真的发生,只有历史发展才能回答。我们倾向于将有关“奇点”的宣传视为科技对整个人类社会的震慑来理解,艺术领域所感受到的压力不过是这种震慑的一种表现。当然,艺术工作者可以通过将自己转变成为掌控人工智能的新型艺术家来寻找出路,变压力为动力。

  3. 科技实力对艺术精神的裹挟

  科技与艺术互动的态势取决于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并非所有事情都能做,并非所有事情都能想(存在被指为“腹诽”“犯意”等危险)。所谓科技伦理、艺术伦理正由此而来。在我国以经学为主导的传统社会中,伦理性是对于科技与艺术的共同要求。封建伦理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西学东渐等原因而瓦解,“民主”与“科学”成为20世纪新文化运动爆发以来的社会诉求。在“以美育代宗教”“言论自由”之类观念的引导下,艺术逐渐实现了现代转型。此后,现代意义上的科技与艺术联手,共同为打造社会主义文明服务。

  在这一期间,全球化作为浪潮在世界范围内汹涌澎湃,逆全球化在同样范围内激起浪花。如今,科技与艺术互动的平台已经不限国家,甚至也不限于区域性国家联盟,而是联合国这样的世界性组织。科技交流更多被当成硬实力输出,艺术交流被当成软实力输出,通过艺术展示科技实力(或者通过科技展示艺术实力)则构成了巧实力的一种形态。不论电影大片或视频游戏,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运作的。这类文化产品通常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不仅推广了其意识形态,且展示了其科技水准,在精神层面对被输出国家的观众形成了某种震慑。由于上述心理影响存在于娱乐过程中,因此人们未必觉察得到它的存在,这正是巧实力的妙处。

  艺术起源于交往,其精神实质是自由,生命力在于创新创造。在科技实力的裹挟下,艺术的交往功能可能被扭曲,自由精神可能萎缩,创新创造可能走上歧途,表现为虽然应用高新科技却只生产出炫目镜头,讲述的仍是老套故事(甚至是无稽之谈),不仅无助于人类形成和巩固命运共同体意识,反而可能加剧当下不同文化与文明、不同民族与种族、不同国家与国际组织间的对立和冲突。在这样的情况下,重申艺术所应负的社会责任便是顺理成章之事。

  综上所述,科技与艺术的互动在历史上由来已久,其形态受制于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科技崭露头角,不仅促进艺术走上信息化、数字化的道路,而且协助艺术创造它所期待的震撼性效果。与此同时,艺术出于人文关怀等原因对科技的高速发展表达忧虑,通过在科幻情境中制造震惊的方式提醒世人保持对科技负面作用的警觉。科技理性对于艺术感性的制约、人工智能对于艺术角色的取代、科技实力对于艺术精神的裹挟,则体现了科技对于艺术的震慑。艺术与科技之间的博弈对信息时代的社会心理来说堪称举足轻重,因此值得深入研究。当然,我们希望这种博弈是非零和性质的。

 

  *黄鸣奋: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责任编辑:史静怡

 

      注释:

  [1] http://www.marnixdenijs.nl/exploded-views-2.htm.[2013-9-25]

  [2] http://roberthenke.com/installations/wfs_works.html.[2013-9-27]

  [3] [法]安托南·阿尔托:《残酷戏剧-戏剧及其重影》,桂裕芳译,中国戏剧出版社,1993年,第82页。

  [4] [加]麦克卢汉:《理解媒介》,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48-249页。

  [5] Weizenbaum, Joseph. Computer Power and Human Reason.San Francisco, CA: W.H.Freeman, 1976.

  [6] 和磊:《经验的贫乏与文化创伤——论本雅明的震惊体验及其当代意义》,《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第1217-1222页。

  [7] [唐]杜甫:《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杜工部集》卷十三“近体诗一百首”,续古逸丛书景宋本配毛氏汲古阁本,第139页。

 

《中国文艺评论》主编:庞井君
《中国文艺评论》常务副主编、中国文艺评论新媒体总编辑:周由强
网编:青青
《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第12期 总第27期
 

      《新华文摘》2018年第10期封面和目录全文转载并封面推荐《中国文艺评论》所刊《信息时代科学与艺术互动的三种模式》(黄鸣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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