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摭谈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建构及其要素(王兴国)

2018-01-17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王兴国 收藏

中国文艺评论新媒体-有声艺评(2018年第2期)-《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第12期纵览

      内容摘要: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建构是各方都很关注的话题,有关媒体及多方专家已组织数次讨论,但尚未有定论。建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书坛还应该继续开展深入讨论,充分发挥专家参与引领作用,加大对评价标准体系的宣传与推广应用。在构建书法评价体系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几个要素,坚持艺术的“经典性”,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书法经典;坚持艺术的“人民性”,以满足大众艺术审美和指导引领创作为旨归;注重艺术的学科特征,以形成科学的评价方法与体系为目标。

  关 键 词:书法评价体系 方法 要素 经典性 人民性

 

  众所周知,书法是一门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所独有的艺术,也被人誉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和代表(熊秉明语)。数千年来,无论文人士大夫还是普通老百姓,对于书法艺术都非常喜爱和推崇,书法的艺术性毋庸置疑,但对于什么是好书法,书法艺术的具体评判标准是什么(特别是具有可操作性的评判标准),却是大多数人都难以说清,乃至至今似乎也没有说清的事。历史上即使被绝大多数人奉为神手,推为“书圣”的王羲之、颜真卿等大师作品,也有被人非议的时候。例如,宋代大书法家米芾就曾痛骂颜真卿、柳公权楷书为“俗品”,为“后世丑怪恶札之祖”(参见米芾《海岳名言》),而苏轼却认为“故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书至于颜鲁公,画至于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东坡题跋》)他把颜真卿的书法推到至高无上。那么,书法到底有没有评价标准?在古人那里,书法或许主要出于个人审美好恶进行评价,仅是作为文人雅聚时的一种谈资,对于一件作品说好说坏并没有彻底的影响。当代却不同了!特别是作为展览时代,一件书法作品经过大展评委评选,一旦入选和评为大奖,作者的知名度与身价马上飞升,或许成为一夜红遍大江南北的艺术新星。而如果落选,就只有被丢入废纸堆的命运,可能一钱不值。所以,就当今展览时代来说,对一件书法作品的评判几乎生死攸关!我们常常看到,一件相同风格和水平的作品在此展上获大奖,可能在彼展览中就落选。这种“待遇”,归根结底,恐怕都是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不够统一,标准不够明确清晰所造成的。多年来,关于构建当代展览机制下的书法评审标准或者说评价体系,一直为当代书法界最为关注,各方面都在大力呼吁建立科学正确的当代书法评价标准。中国书协、中国评协等专业组织对此亦非常重视,并曾多次以招标课题的形式组织人员开展研究,《中国书法》《美术观察》等专业媒体还曾数次举办专题研讨会和笔谈栏目。[1]遗憾的是,可以说至今仍然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统一,或者说被各方面人士都认可的标准。确如一些专家所言,“建立当代书法标准并非易事”“标准要达到共识也需要时日”[2]。限于篇幅,笔者在此亦不想再去重复探讨和述说当代书法体系到底有哪些标准可以建构。这需要时日!需要当代书法界乃至文化界、教育界反复讨论,以及配合书法教育、普及、推广等行为,或许才能最终达成共识。笔者在此只想换一个角度谈谈,如何建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去突破该项研究之难题?或许更为简单有益。

  一、建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方法与环节

  1. 继续深入组织关于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大讨论。前些年国内已经组织了多场关于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讨论,但这些讨论还不够“大”,还不够深入和普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还应继续将讨论活动引向深广。这有两层意义与效果:其一,如前所言,关于书法评价体系与标准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大的模糊性、交叉性,具有标准的多重性,站在不同角度去考察,往往都会有不同结论。从古至今,关于书法评价似乎既有标准,又似乎难有定量性的标准。前人多有分歧,也因多方原因。所以,开展“书法评价体系(标准)”大讨论,是要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百家争鸣和集思广益,让更广大层面的各方人士参与,要让广大的书法创作者甚至普通欣赏者都参与讨论,在讨论中找到一些书法评价的共性,找到一种观点说服另一种观点的理由,找到能让更多人都逐渐接受和达成共识的标准。其二,这种大范围的讨论也具有宣传和普及效果。通过专业人士(理论专家)们所讨论研究出的评价体系(标准)本身也需要普及推广,需要更多人认可和接受。而只有在最大范围内开展讨论,才能使研究成果更加深入人心,为更广泛的欣赏者、创作者和人民大众所接受。

  2. 充分发挥专家参与和引领作用。关于书法评价体系与标准问题,从我国魏晋以来一直由文人士大夫们主导。尽管古人论书多模糊抽象,语义朦胧乃至辞藻繁复,但他们的影响却不绝如缕。历代书论还多被辗转引用,因袭相承,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今天仍在发生作用。当然,古代书论尽管诘屈聱牙,“征引迂远”“比况奇巧”,但仍有一些合理之处。我们仔细品味,仍有很丰富的意象空间。在今天,随着时代发展,当代书评不能再延续这种生僻的文辞和繁文缛节,而需要建立浅显、明白、易懂的评价标准与理论,要建立一个适合于当代大众欣赏者口味和接受能力的书法评价体系,就需要一方面广泛研究大众审美标准和意见;另一方面,从古人那里我们仍能找到许多合理而有用的理论资源。要充分挖掘这些资源,并与当代社会审美接受现实接轨,必然需要专家的研究整理、发掘和教育引领作用。当然,这些专家一定要充分熟悉中国历史文化,能熟练运用古代文言,特别是要熟悉某一时代文艺评论的语境及书法现实,才能对古代书论更好地加以发掘;才能更好地利用古代书论资源,研究梳理当代书法评价标准。

  3. 加大对评价标准体系的宣传和推广应用。书法是一门群众性艺术,无论书法创作还是欣赏、传播,所涉及人群都十分庞大。可以说,书法是最具有“人民性”的一项艺术。因此,书法评价标准(什么是好书法,什么是伪书法)必须为广大人民大众所能掌握。让大多数人都能欣赏书法,评价书法,书法艺术才能正确而健康地传播,而不是如时下人们欣赏评价书法首先看作者头衔、职务;或者只能以少数专家评审的“金口玉言”来左右,大众欣赏书法完全不能以自己的眼光和知识去判断。要实现大众对书法评价标准的掌握,就必须加大对书法评价体系(知识)的宣传普及与传播推广。目前虽有一些专家能正确欣赏书法,但毕竟只占极少数,他们的欣赏评价知识还需要通过各种方式传播给大众。近些年一些专家研究出来的关于书法评价体系的成果,当然也包括当前还在不断深入研讨的成果,都应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群众传播普及。首先,应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不仅是专业期刊进行宣传,还应通过一些受众面宽的媒体如大众文化读物、报纸、电视、公众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以推广宣传。否则,专家们的成果只限于几本发行量很小的专业刊物发表,其影响面仍停留在很小的专业圈子。其次,专家们讨论形成的成果,特别是基本上已被业界认可的评价体系,还要及时与全国各类书法展赛的评审接轨。要让评委们能迅速运用这套评价体系,才能及时引领当代书法展赛的创作方向。当然,这种接轨方式还需要大力研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落实,比如中国书协、中国评协或相关权威机构组织各类评审专家学习,甚至犹如现行医生、律师上岗都要“持证”一样,各层级评委如要参加书法评审,必须先学“标准”才有资格参与评审,苟如此,或许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贯彻与实施就会迅速发生作用。

  二、建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必备的要素

  讨论了构建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几种方法与环节,我们还需谈谈构建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几个必备要素,或者说在构建书法评价体系时应当遵循的几项原则。

  1. 坚持艺术的“经典性”,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书法经典。按照《辞海》的解释,所谓经典,是指一定时代、一定阶级认为最重要、有指导作用的著作。我们一般所说的经典,是指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经过历史选择出来的最能表现本行业(学科)精髓的、最具代表性和最完美的作品。书法艺术已被公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数千年来,书法艺术被一代代华夏人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特别是历代留传下来的一些最优秀的书法碑帖作品,它们都是经过一代代人的审美鉴赏筛选下来的最具代表性和最完美的艺术作品,都堪称经典。而对这些作品的鉴赏筛选标准,无疑也最能代表华夏民族的审美观,是经典的审美鉴赏标准。这些历代以来传承的鉴赏(评价)标准和书法作品,共同构成了中国书法艺术的经典性,它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继续把这项宝贵的传统艺术传承下去。就像我们对汉字、对古诗词的传承一样,我们不但要把这些文字、诗词经典作品作为一种物质遗迹传下去,我们还要学习和应用汉字,学习诗词的写作技巧。书法艺术经典的传承不只是物质层面上的书法作品传递,还应是传统的、优秀的书写技法能力和审美观念的传承。不仅是魏碑、唐碑、明清书法卷轴等书写形式的传递,还需要后世一代代人能够再现书写和表现唐宋明清各时期各种书法的风格流派面貌。所以,我们必须在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大前提下,坚持传承历代经典书法作品的审美特征,从这些审美特征中提炼出书法美的标准,并以此宣传、推广和传承,中国书法艺术才能一代代健康地传承下去,才能后继有人,永不衰绝或者不变味变调。否则,如不能坚持继承传统经典,一味鼓励所谓创新,使书法在当代或者后代的路上离传统本质越来越远,就必然会变种或衰绝。所以,我们无论何时研究讨论和建构书法评价体系与标准,都必须谨守这个原则。这样建构的书法评价标准才不至于偏离书法欣赏与审美的主渠道,才会于艺术发展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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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士澍作品

      2. 坚持艺术的“人民性”,以满足大众艺术审美和指导引领创作为旨归。在建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中,谨守艺术的“人民性”应是一个重要原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那样,“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估、市场检验的作品”[3]。关于艺术的“人民性”问题,习总书记既是从政治高度在谈文艺,同时也是在强调艺术的基本原理。艺术史上举不胜举的例子都说明,艺术作品如果没有人鉴赏和接受,艺术品的价值也就无从体现,甚至作品也没有存在的价值。在西方艺术理论中,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即“接受美学”,它强调“读者中心”而不是“作者中心”;强调审美经验的中心地位;强调“作家、作品和读者三位一体”。一件好的作品如果没有人去欣赏它、接受它,它甚至是不能称之为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合格的艺术品[4]。一件好作品如果没有广泛的人民大众成为欣赏基础,而只有极少数人欣赏它,它也是不能长久传承下去的。中国书法艺术之所以数千年传承不绝并不断发扬光大,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也在于它所具备的广泛的大众欣赏基础——“人民性”。书法以汉字书写为手段,以社会生活工作中的实用记事为依托,以最广泛的大众(只要能识字者就可参与欣赏)为基础。如果没有广泛的人民参与基础,书法艺术恐怕是不能成为艺术的。正因为此,书法的审美欣赏必然应以广大人民大众的欣赏(审美接受)口味为基础,在评价书法的好与坏、优与劣、美与丑时,就必然应注重人民大众的口味。否则,如果只是极少数所谓专家标准或者只强调创新意识、违背大众审美口味的书法,它既不能广泛传播,也难以长久传承。历史如大浪淘沙,人们总是会将不喜欢的作品(欣赏对象)逐渐淘汰掉,而流传下来的历代经典作品,如二王、颜、柳、欧、赵、苏、米等人书法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正是因为符合大众审美口味才能够一代代传承。或许我们换个角度说,当代书法的评价标准,如果不注重其人民性,不注重人民大众的审美标准,它便没有大众审美基础,没有“人民性”,也就不具备传播的主流性,它便一定是不能长久的。

  3. 尊重艺术的“学科性”,以形成科学的评价方法与体系为目标。尽管从古到今特别是近十年来人们对书法评价体系(标准)的构建展开了丰富而热烈的讨论,我认为这还不够系统,其学科性还不够。特别是一些会议研讨和期刊所载专家们零星的研讨发言(或短文),多是一些专家的即兴而谈,虽不乏高见,却不可避免一些专家只是站在某一角度的一面之词,总体来看还缺乏研究的系统性、持续性、深入性和完整性,当然也就不能尽如人意。如前所述,书法评价体系是一项很复杂的体系。它具有书法字体造型及其艺术风格展示的复杂性,也具有艺术审美的个性化差异,书法创作和欣赏者所涉及面太庞杂而体系标准难以统一,现实中艺术家的创作与大多欣赏者的审美观念不同,特别是近百年来因东西方文化交流加快所带来的不同观念已渗透到书法审美评判体系之中,有时面对一件作品的欣赏甚至会有相反的结论。所以,当代书法评价标准受东西方学术观念的影响,时代的发展影响以及创作者与欣赏者的学养差异等因素,对于从古到今所传承的难以计数的各种风格面貌的作品评价,就更难以调和,难以找到能被普遍认可的书法评价标准。但正因为如此,在研究和建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与方法、标准的过程中,我们更要注重从建构学科体系的高度去开展研究。要辩证地处理好中西文化交流所带来的碰撞与融合。在对待中西审美观念和将其运用于书法评价方法时,要注重“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书法艺术评价首先要尊重中国传统哲学观念下所形成的评价标准,适当引入西方的学术思想。所引用的西方学术观念一定要符合艺术的基本原理,符合书法艺术的基本属性和民族性特征,而不是生硬地搬用西方学术观念(或名词)来硬套在中国书法艺术审美体系上。所建构的评价标准应是较系统科学的,而不是支离破碎的。在当代学术背景下,也不应再如很多古人那样对评价书法即兴感言,或者是零星的、抽象的感悟,特别是要注重运用当代科学理论的新成果,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和特殊性,注重所研究的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以形成科学而有效的评价方法为宜。

 

  *王兴国:成都大学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责任编辑:吴江涛

 

      注释:

  [1] 原璐晶:《建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座谈会纪要》,《美术观察》2014年12期。

  [2] 原璐晶:《建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座谈会纪要》,《美术观察》2014年12期。

  [3]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15年,第22页。

  [4] 彭吉象:《艺术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60页。

 
《中国文艺评论》主编:庞井君
《中国文艺评论》常务副主编、中国文艺评论新媒体总编辑:周由强
网编:青青
《中国文艺评论》2017年第12期 总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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