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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关注|“艺术+人工智能”:艺术发展生发无限可能

2024-03-08 阅读: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郝戎 刘晓静 沈晨 刘玉婉 收藏

从ChatGPT风靡全球,到Sora的出现被称为让人工智能进入“狂飙时代”,人工智能数字科技对艺术创作生产和未来发展的巨大推力和冲击引发业界广泛关注甚至震荡,也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之一。对于艺术而言,科技从来都不是洪水猛兽,而是艺术腾飞和更新迭代的羽翼与强风。“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关键在于如何敞开怀抱迎接机遇与挑战,探索艺术与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科技的不断融合,规避和防范其显在和潜在的风险,不断拓展艺术发展的广阔空间。本报特约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相关主题的提案建议和文章,以期与大家共同思考如何更好地利用人工智能数字科技助推和激发艺术发展的无限可能。

抓住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浪潮
大力开展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

郝戎,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戏剧学院院长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需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是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方式、有效手段。近年来,各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部门广泛开展各类网络主题活动、文艺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奋进新征程、铸就新辉煌的良好舆论氛围,也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积累了宝贵经验。

当前,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快速发展,深刻影响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以文艺为例,各种艺术门类互融互通,各种表现形式交叉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催生了文艺形式创新,拓宽了文艺空间。新形势推动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在网络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新发展,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应运而生。这类活动打通线上与线下,融合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加上新媒体手段的广泛应用,在传播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方面拥有显著的优势。比如,以中国网络作家重走长征路活动为代表的网络作家采风创作活动已经广泛开展,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网络春晚为代表的网络节庆节目日渐深入人心,近两年持续开展的“读懂中国读懂党讴歌生活讴歌梦”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围绕重要主题、重要时间节点已经推出了一批较有传播力、影响力的线上线下宣传内容,在社会上取得了积极的反响。

从已经开展的情况来看,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发挥着重要积极作用。首先是有利于构筑网上网下同心圆。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新空间、信息传播的主渠道。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以网上为主阵地,同时积极向网下延伸,通过鲜明的主题、丰富的内容,让主流价值在网民心中落地生根,推动网络空间正能量更加强劲、主旋律更加高昂,凝聚网上网下万众一心的磅礴力量。其次是有利于融合文艺和网络各自优势。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以文艺展演、采风、交流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广泛的网络传播,可以充分发挥文艺“对年轻人吸引力最大,影响也最大”“是不同国家和民族相互了解和沟通的最好方式”等重要作用。再次是有利于更好团结凝聚文艺工作者特别是新文艺群体。文艺家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邀请各方面文艺家参与。传统文艺门类的文艺家在参与中进一步触网、用网,在网络的放大效应中更加有效发挥其号召力,以新文艺群体为主的网络文艺家则在参与中进一步增强对重大主题、主流价值的思想认同。

同时要看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网络文艺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开展的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数量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在全社会具有较高知名度、广泛影响力的活动还非常稀缺,部分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还存在影响较弱、规模较小、传播较少等制约因素,影响其作用充分发挥,亟须得到有关方面重视和支持。

因此,建议抓住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浪潮,大力开展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更好发挥其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的作用。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着力提升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品牌影响。建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部门积极支持已有品牌性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同时根据各自实际创建更多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品牌。在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网络文明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展示、网络公益行动优秀网络公益项目征集等活动中,对特点鲜明、效果显著的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给予更多关注和更大支持。

二是积极扩大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参与规模。建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部门广泛动员、组织各文艺门类知名文艺家参与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文艺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的重要作用,发挥文艺工作者“灵魂的工程师”的独特优势。将文艺工作者参与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与参与“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动、文化惠民活动、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等同等考量,在“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等荣誉评选中作为重要依据,更好调动文艺家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切实加强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传播力度。建议网信部门在年度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议题设置计划中纳入重点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有组织的宣传。协调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新媒体部门、主要商业网站平台等,对重点网络文艺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更大范围、更高频次、更多形式的推广,不断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以人工智能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推动智能时代教育的变革创新
刘晓静,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山东省音协名誉主席)

近年来,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以ChatGPT、Sora大模型相继问世为标志,人工智能快速迭代发展。时代不等人,我们要正视差距补齐短板,在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同时,以人工智能和教育的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时代教育的变革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培养一批批的创新型人才,应对现实和虚拟世界的国际竞争。对此,谈几点认识和建议:

一、要把与人工智能的融合作为教育破局和开新局的切入点

今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教育要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找准定位,明确方向,想明白如何破局、如何开新局。人工智能被广泛认为是可以改变“游戏规则”的战略性科技,它能为很多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变革,当然也会对教育发展产生深刻影响。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优势,加快发展伴随每个人一生的教育、平等面向每个人的教育、适合每个人的教育、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教育界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和教育深度融合,发挥人工智能优势,创造平等、开放、高效、灵活的教育环境。当然,如果按照以课堂和书本为主的传统教育模式,这个目标是很难实现的,但在智能时代,有了信息技术的支撑,有了人工智能的加持,有了党统一领导下中国教育变革创新的持续推进,平等、开放、高效、灵活的教育就可能很快变为现实。因此,我们应该把与人工智能的融合作为教育破局和开新局的切入点。

二、以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来促进教育的变革创新

人工智能对教育的改造已经在进行之中,深度融合后的应用场景更会不胜枚举。比如,“虚拟数字人”美育老师不受时空限制为全国各地各族青少年提供同样高水准的教学;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使课本知识变得可感可知,知识学习的进不去、看不见、摸不着、难理解问题得以解决;实验实训过程中高投入、高损耗、高风险及难实施、难观摩、难再现的“三高三难”问题不再重现。由于通用人工智能的即将问世和元宇宙的普遍应用,广泛而深入的教育大变革必将席卷全球,彼时教师的角色或转变为学生的引导者和辅导者,或借助脑机接口晚间睡眠时灌输知识,白天进行技能训练、艺术熏陶、创意创新和团队建设,每个人生存与发展的个性化需求都将得到解决,一代代教育工作者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也就是孔子在两千多年前提倡并笃行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主张将得以真正实现。因此,我们要以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来促进教育的变革创新。

三、人工智能和教育深度融合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我们正处于智能时代教育大变革的前夜,破与立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问题。首先是现存教育体系遇到信息革命后人的认识滞后问题,特别是校园和家庭对人工智能的接受度问题,现实还停留在防止青少年沉溺网络和手机电脑终端阶段,如果没有体验度高、说服力强的案例,相关工作很难推进。第二是融合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在广度上,是如何对智能教育应用场景进行多样化设计且如何落地问题;深层次问题则在于教育模式的改变,看能否产生新的教育要素,并对存量教育要素进行改变甚至替代。第三是创新型人才培养问题。目前我国高层次数字科技人才数量仅为美国的35%,且在场景想象、先发创新能力方面有欠缺,直接影响了人工智能及相关产业、行业的发展,这与长久以来我国“从0到1”原创性突破方面的痼疾是一致的。究其原因,不是青少年的科学知识学少了,而是人文修养、美育浸润匮乏,眼界和想象力受局限,创新意识不够。

在此,提两条建议:第一,建议在教育模式转换方面进行发力。

教育模式转换是教育变革创新的重点,其关键在于教育要素的改变。在智能时代,教育者是“教师+虚拟教师”,受教育者会变成“学生+虚拟伙伴”,教与学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交叉融合。为此,要改变长期以来只把信息技术当作辅助工具的局面,要设计出可操作性强、接受度高的智能教育应用场景,使人工智能深深融入教育体系,与学科、专业、课程深度交融,在主体、目标、内容、手段、环境、途径等方面凝练出新的教育要素,实现对现行要素的替代改变,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新兴教育模式,构建出新的融合生态。

第二,建议在创新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发力。

要极度重视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拓展人才的想象空间。想象是创新的先导,而科学、艺术与古文化是想象力的三个源泉。艺术的灵感推动着科技进步,科技的理性平衡着艺术的超前意识,它们互相丰富着表现手段,Sora就是人工智能与艺术融合共通的产物。智能时代的中国,富有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的创造性人才的想象空间更加广阔,创造出的人工智能和元宇宙将蕴含更多中华传统文化底蕴,融入更多中国语言风格表达。因此,我们要强化青少年的人文和美育教育,丰富他们的想象力,补齐他们的创新短板,为应对现实和虚拟世界的国际竞争,积蓄绵绵不绝的创新能量。

建立数字表演创演基地,引领数字表演新生态

沈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艺术总监

2022年,《“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指出“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更好地以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塑文化生产传播方式,抢占文化创新发展的制高点”。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化急需科技的助力与赋能,文化和科技的融合被赋予了更高的时代使命。

随着ChatGPT和Sora的出现,标志着全球人工智能时代已经到来。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科技和文化的创新融合与再生发展是当务之急。我们的文化行业首当其冲面临着巨大挑战。

中国文艺舞台上,无论是当今最前沿的沉浸式演艺、行走式戏剧、实景演出,还是经典的戏曲、话剧、歌剧等,它们的创作、生产、呈现等环节,其本质都是传统的制作流程,都属于“镜框式舞台”产品。

数字表演是冲破传统壁垒的有效方式,它将打破镜框式舞台三维空间的限制,打破戏剧“三一律”单一时间、单一空间、单一人物的设置,通过多重复杂的人物故事、人物情感、人物环境给予当今观众最大的情感共鸣。数字表演由“智能工厂”作为核心引擎,将传统表演要素(演员、舞美、灯光、服装等)数字化,将传统生产流程(创意、编排、呈现、运营等)智能化。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深化高新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全新创制数字表演的原生作品,以此实现:其一,每一位观众都是创作者与表演者;其二,时间和空间可以随时转换、重构和跳跃;其三,每一场演出都在进行智能化迭代。数字表演的模式,彻底让观众不再受到固定场地和时间的限制,世界各地区、各时段都可以实时进行互演观看,人数的上限也将突破最高阈值,中华文化、思想、美学等将辐射全球。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数字表演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质生产力,它的出现将是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开创人类认知世界的全新维度,改变固有的世界格局,引领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掌握话语权,续写中华文明新的时代辉煌。

为此,建议:第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同扶持组建“数字表演创演基地”,集合国家艺术院团、理工类院校、艺术人文类院校及相关企业,并由艺术、技术、工程等领域顶尖人才共同组成复合型攻关团队,探索文化智能生产消费全流程模式。

第二,“数字表演创演基地”可设置在北京,以理工类院校为首选,建立一座占地约3000平方米的封闭场地,使之具备高性能云计算、万兆级高速网络传输等硬件条件。在试验成熟后,创演基地可拓展至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具有高新产业区的城市。

第三,“数字表演创演基地”可采用项目制组织形式,复合型攻关团队定时、定期、定向完成创研节点。

第四,“数字表演创演基地”可采用校企联合模式,引入国内高端配套企业、国家级艺术院团专业人员,共同完成原生作品。

第五,“数字表演创演基地”可根据完整试验性成果及原生作品的全程记录,提炼一套理论体系,确立一项生产标准,固定一个开发流程。以此,交叉支撑智慧城市、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等相关领域,引领数字表演新生态,让中华优秀文化作为“国家形象”传播向全球各地。数字表演将有力促进我国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极大程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应对人工智能挑战,尽快出台音乐领域版权保护相关规定
刘玉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女高音歌唱家、一级演员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正在改变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音乐产业也不例外。在音乐创作、识别、发布等方面,人工智能技术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但同时也给音乐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具有识别和检测的功能,可分析大量音乐数据,帮助音乐家创作音乐或用于版权保护,甚至能通过学习音乐和声及节奏的方式生成音乐内容。尽管人工智能在音乐创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首先,人工智能技术普及化导致音乐侵权问题更加严峻。深度伪造技术被用于音乐合成,直接侵犯了录音制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艺人的人格权等权利。其次,未经授权,将受法律保护的内容用于AI模型训练及事先学习,涉嫌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最后,虽然人类参与制作的人工智能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已经获得司法认可,但目前暂无立法的相关规定。

开发者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克隆人声的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步:首先,从网络上下载并保存原版录音制品。其次,将录音制品中的人声和伴奏录音分离,提取人声部分并经过大量的人工智能训练后,便能生成AI演唱使用的声音克隆模型。最后,用声音克隆在成百上千的原版录音制品中建立AI声音克隆录音制品曲库(相当于一种AI翻唱行为)。当下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人工智能生成的知名艺术家的AI版本录音制品。利用人工智能侵犯著作权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形式:

其一,人工智能通过声音克隆模仿知名艺术家,并翻唱其他艺术家或流行音乐人的作品。

其二,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人工智能通过AI换脸、AI生成图片等方式,展现知名艺术家的形象或姓名,侵犯其人格权。

其三,将上述两种情况结合制作音乐MV,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传播。

网络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导致了网络盗版的崛起,只需点击鼠标,就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并下载盗版内容,这种便利性使得盗版行为在网络上迅速蔓延,给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得追查盗版者变得困难,盗版网站和平台被关闭后又会迅速有其他平台取而代之,传统的盗版打击模式无法应对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变革,最终导致了盗版作品屡禁不绝。近些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更是使得音乐产业的著作权保护状况雪上加霜。面对技术的冲击和市场的变化,法律要不断推陈出新,以确保版权所有者和艺术家的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针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及应用过程中音乐产业著作权的保护,现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可将受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保护的内容用于人工智能的事先学习。使用录音制品必须事先获得权利人的许可。

第二,未经艺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艺人的声音、形象以及姓名等进行人工智能的制作以保护艺人的人格权。

第三,必须对人工智能程序的开发者、提供者和运营者施加义务,要求其对人工智能程序使用受保护作品或录音制品的过程做出清晰的记录保存。

第四,仅由人工智能生成且不具有人类创造的内容不应受到著作权(或相关权利)的保护。

第五,人工智能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向公众提示且披露生成内容中包含的人工智能信息,且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人工智能标识。

第六,人工智能开发者、提供者和运营者应当落实内容审核、日常管理以防止著作权侵权并积极对侵权内容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并有义务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使用者提供必要的提示。

特在此强烈呼吁建议: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尽快出台人工智能领域著作权保护的暂行办法,以明确人工智能程序开发与应用过程中相关主体的义务,从而增强中国音乐市场的世界竞争力!


延伸阅读:

两会声音|马锋辉委员:与时俱进推动数字艺术发展繁荣

两会声音|张继委员:建立文艺资源数字化行业协同机制,加快文艺数据要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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