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型舞台艺术创作异彩纷呈、佳作颇多,着实可喜可贺。然,其中某些作品或许是过于追求“高、大、上”的缘故,在不经意间忽略甚至无视本应具有的“家常味”,以至于自身难以接地气,虽然少部分作品最终获了奖、亦有票房。
“家常味”可以让舞台艺术更好与受众对接。毋庸讳言,有些舞台艺术创作或多或少不长于表述,似乎尚未寻觅到与受众零距离对接的“点”。就某些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创作而言,委约方、作曲家较热衷于各种“体裁”,如“交响套曲”“交响音画”“交响乐”“交响曲”“交响组歌”“交响合唱”“交响组曲”“交响诗篇”,以及“民族管弦乐”“民族管弦乐组曲”“民族交响诗套曲”等。诸相似又相异的“体裁”,令笔者、业内人士、受众颇为眼花缭乱。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很简单:做减法,使作品从“体裁”上便能够牵引受众去直击音乐本身。只有如此,方能令受众短、平、快地感悟、捕捉到作品的“交响性”。
“家常味”可以让演员表演更加活跃。相比之下,音乐剧创作之活跃要远远高于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创作。但当下某些音乐剧创作存在令笔者难以忍受的现状——无现场乐队,这使得演员的二度创作不得不受制于伴奏带,难以在舞台上纵横驰骋。笔者曾不止一次地呼吁:音乐剧创作应努力早日实现“现场乐队”,使音乐剧创作自带本应具有的“家常味”。令人欣慰的是,前不久音乐剧《殷红木棉》进行了可喜可贺的艺术探索,尽管该剧的乐队音乐创作部分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家常味”可以让作品风格更加鲜明。舞台艺术创作若想飞入寻常百姓家,还有一点同样不可小觑——音乐创作的“画面感”。就此而言,不久前的新版舞剧《铁道游击队》表现得可圈可点。该剧创作的一大亮点就是音乐。之所以如是说,盖因该剧音乐脱胎或移植于赵季平先生为同一题材电影《飞虎队》创作的音乐。此电影音乐彰显出鲜明的“赵氏风格”,尤其是其浓厚的地域色彩,使得音乐的“画面感”很强,令这部同题材的舞剧音乐在地域特色与“好听”两个方面站在了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尤其是坠胡、琵琶等特色乐器的运用,进一步赋予了该剧音乐山东特色。
新版舞剧《铁道游击队》(图片来源:“国家大剧院”微信公号)
“家常味”应顺艺术类型而为。两年前笔者在评价音乐剧《胭脂扣》时曾说过:“并非每一部经典文学作品都适合改编为舞台剧,并非每一个经典文学作品中的人物都适合被移植于舞台之上,这背后有太多的前期论证工作要做。”两年后的今天,笔者依然坚持认为:同样,并非每一个人物或题材都适合被移植于舞台之上,舞剧创作尤甚。笔者以为,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歌剧、音乐剧均属“长于抒情”的音乐类体裁,故这四类舞台艺术创作都有着一定的一度创作空间。然,舞剧属于首先需要依靠“形体语言”来抒情表意的舞蹈类体裁,故舞剧似乎是不长于将一度、二度创作的笔触直指某些特定人物、特定题材的,虽然近年来亦不乏一批已然令人驻足关注的相关题材的舞剧作品。
(作者:项筱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央音乐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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