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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仲山:“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的双向互构与价值重塑

2026-06-11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黄仲山 收藏

【编者按】 2026年,“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十五五”规划纲要,标志着新大众文艺上升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成为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大众文艺的勃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迭代升级的现实体现,也是信息技术深度赋能文艺发展的时代成果,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鲜明特质。本刊特推出“新大众文艺的时代场景与知识建构”专题,希望立足文艺理论发展的历史纵深,观照时代场景中的文艺实践,秉持系统开放的学术视野,为建构概念清晰、逻辑严谨、体系完备的中国自主文艺理论知识体系,推动新大众文艺健康发展提供学理支撑。

“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的双向互构与价值重塑

【内容摘要】 数字互联网深度重塑社会文化生态,催生了兼具身份交叉性、圈层化关系形态与高度文化自觉性的“新大众”。在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作为文艺创作与接受的主体进入新大众文艺舞台中心,构成新大众文艺兴起的根本特征。“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并非单向的建构与被建构的关系,二者在开放共创的文艺生产模式、圈层驱动的文艺传播机制、社群赋权的文艺评价体系中形成动态的双向互构关系,这一互构进程从深层推动了文艺批评话语、审美标准与文化秩序的价值重塑。推动新大众文艺的未来发展,需要从尊重与服务“新大众”文艺需求出发,构建多元包容、层级畅通、技术向善的良性文艺生态,激发更高层次的文化创造活力,孕育承载时代精神的文艺新经典。

【关 键 词】 新大众 新大众文艺 数字互联网 双向互构 价值重塑

当下新大众文艺的兴起,其根本特征在于“新大众”作为创作与接受主体的历史性崛起,这引发了一系列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首先,在数字技术深度重塑社会文化生态的进程中,一个具有高度文化自觉性的“新大众”已然成型,其主体性生成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关键的理论命题。其次,“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之间除了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外,在文艺生产、传播与评价环节中同时形成了一种双向互构的机制。最后,“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的双向互构不仅改变了传统文艺的运行范式,更从深层推动了文艺价值体系的重塑。对这一双向互构机制以及价值重塑过程进行深入分析,将有助于理解数字互联网时代文艺变革的逻辑和方向,为新大众文艺的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合适路径。

一、从大众到“新大众”的历史演化与时代意义

理解“新大众”的“新”,需要对“大众”概念的历史演化进行细致分析。“大众”的内涵游移不定、随时代语境而不断变化。英国文化理论家雷蒙•威廉斯在《关键词:文化与社会词汇》中对“大众”(masses)词条进行了考察:自15世纪以来,“大众”一词先后从中性的“大量的人”、贬义的“暴民”“群氓”、到含有阶级意味的“劳动人民”“普通百姓”等,经历了多重语义变迁。这就是说,“大众”从来不是一个天然存在的固定实体,而是在特定社会结构与文化权力关系中不断被建构、被想象、被赋予特定功能的话语概念。

工业时代的大众被视为匿名的、被规训的客体。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阿多诺与霍克海默批判资本主义文化工业,将大众描绘为资本主义文化生产体系中的被动接受者,由于生产方式的标准化,“个性在产品中显得虚幻”。阿多诺对流行音乐的批判尤为典型地体现了这一立场:爵士乐和流行歌曲被其指责为批量化生产的“伪个性化”(pseudo-individualization)产品,这些热门金曲规训了大众的审美取向。这一批判传统影响深远,其逻辑在于大众的文化身份是由文化工业生产体系给定的,大众没有真正的选择权,更遑论形成创造力。

消费时代的来临为大众文化身份重塑提供了新的社会条件。二战后,随着福特主义生产方式的成熟、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大众消费市场的扩张,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进入了所谓“后工业社会”的新阶段,城镇化持续推进使得传统的乡村熟人社会转变为城市的陌生人社会,社会关系的匿名化与生活方式的个体化相伴而生,“人际间的深度交往成为现代大众社会的奢侈品”。在这一背景下,文化消费成为人们标识自我身份的重要手段。美国学者戴维•哈维用“文化大众”这一概念来捕捉新兴群体的文化特征,将“文化大众”描述为存在于都市中的各类白领雇员,涵盖金融、房地产、法律、教育、科学和商业服务等行业,他们为后现代文化中的“时尚、怀旧、拼凑与矫揉造作”等特质提供了强大的消费需求。然而,“文化大众”虽在消费层面获得了选择权,其身份的确立却仍高度依赖外部提供的文化产品。法国哲学家布尔迪厄指出,文化消费的选择看似自由,实则受到“文化资本”的支配。他说:“艺术和文化消费,无论是出于自觉还是刻意,都承担着使差异合法化的功能。”布尔迪厄的分析揭示了文化消费选择背后的结构性约束,相当程度上消解了消费社会中大众主体自由的浪漫想象。

回顾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的发展,消费时代的大众文化身份同样经历了类似的困境。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带来的文化转型使得大众文化逐渐脱离被引领的格局,开始凭借巨大的体量获取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周宪将中国当代审美文化形态区分为官方文化、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三种类型,分别对应正统趣味、流行趣味和精英趣味。这一时期的中国大众文化,一方面受到港台流行音乐、影视剧等通俗文化形态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催生了本土的大众文化生产,如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兴起的伪都市风格的流行音乐、本土情景喜剧与市民文学等。然而,这一时期的大众仍然是文化的接受者和消费者,真正的生产权力仍掌握在体制内作家、导演、音乐人和媒体机构手中,不少学者虽开始关注“大众趣味权力化”的现象,但这种权力化主要表现为大众文化消费选择对生产环节的间接影响,而非直接参与文化创造的能力。

数字互联网时代催生了真正的质变,互联网的普及,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全面渗透,重组了文化生产的技术基础和社会关系。西班牙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指出,信息技术范式最核心的特征是其“网络化逻辑”(networking logic),这一逻辑正在重塑社会生产、感官体验、权力结构以及文化实践。在网络的逻辑下,每个节点都同时具备接收和发送的功能,传播结构从单向的、中心化的广播模式,转变为多向的、去中心化的网络模式,这一结构性的差异决定了主体位置的差异。也就是说,当麦克风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时,大众只能是受众;而当人人都可以拥有传播渠道时,“受众”这一概念就开始松动。

自后工业消费时代到如今的网络时代,不同阶段的理论都在给“新”的大众群体画像,力求阐释大众在新的时代语境下新的特质。当我们结合新大众文艺的发展审视“新大众”这个概念时,便会发现其中的“新”质已然超出了西方理论的一般预设,更深地扎根于中国自身的文艺传统与现实土壤。因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文所论述的“新大众”,始终是在当下中国新大众文艺蓬勃发展这一特定语境中显现的概念,它不是对西方后现代文化理论的概念移植,而是在中国自身的文艺传统与网络数字化文艺实践中生长出来的。

从历时性维度看,大众在中国有着不同于西方的演化脉络。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平民文学”的呼唤,到延安文艺座谈会确立“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根本方向,再到新中国成立后群众文艺的开展和改革开放以来大众文化的勃兴,“人民性”始终是中国文艺演进的主线。贺桂梅在讨论新大众文艺之“新”时指出:“新大众文艺综合中国人民文艺传统与西方大众文化传统……是大众文艺的人民性与市场化融合的时代性要求。”这意味着“新大众”在中国的出场,是文艺“人民性”在新的数字网络技术条件和社会语境下的深化与扩展。

从共时性维度看,中国“新大众”的形成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其一表现为文艺制度与政策的导向性。“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已被写入我国“十五五”规划纲要,“新大众文艺”入选“2025年度十大新词语”,这表明中国在制度和政策层面对新大众文艺给予了明确的支持和引导,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别于西方的独特制度环境。其二表现为主体构成的全民性。中国“新大众”的构成已无法再用传统的阶级、职业、地域和教育背景等标准来清晰框定,农民、外卖员、家政工、出租车司机等“素人创作者”大量涌现,说明中国在当下互联网条件下真正实现了创作全民化,使“人人皆可创作”从理念转化为数以亿计普通人的日常文化实践。其三表现为圈层生态的本土化。中国文艺发展伴随网络数字化的演进,形成了极具本土特色的文艺生产、消费与交往生态,深深融入当下文艺风潮以及社会交往的肌理之中。在这一生态中,创作与交流往往裹挟日常的情绪流动与即兴的文艺沟通,普通人借由高度互文性的“造梗”接力、共时在场的“吐槽”仪式等,将文艺体验转化为一种高度情境化的日常交往过程。这种根植于当下本土语境的交往方式,打破了创作与接受、表达与社交的边界,重新定义了文艺创作的“氛围感”与社交的“文学性”,构成了一种将审美体验内嵌于当代中国人数字文艺生存经验的独特生态体系。

综上所述,“新大众”是当下中国一个全新的群体,既交叠了传统的大众历次演化而来的历史痕迹,又在此基础上实现了“量”和“质”的超越:一方面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文艺创作与消费人群正汇入文艺大潮,另一方面是“新大众”概念的深层价值与“人民是文艺的创造者”命题密切关联,因此具有既波澜壮阔又影响深远的时代意义。

二、“新大众”的身份交叉性与圈层化关系形态

理解新大众文艺发展中“新大众”作为新型主体的推动作用以及建构机制,除了把握从大众到“新大众”的历史渊源,还需要对“新大众”的身份特征以及关系形态进行横向解剖。有学者如此描摹“新大众”的特征:“这些‘新大众’遍布各行各业,呈现出多样的文化趣味,表达着各异的文化诉求,他们是今天大众文化与当代文化领导权的主要占据者与生产者。”分析这一群体的构成特征与形态,好比绘制一幅当下文艺发展的关系图谱,将为理解“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之间的双向互构机制提供不可或缺的坐标。

(一)“新大众”的主体身份交叉性与文化自觉性

无论是法兰克福学派描述下的受文化工业摆布的受众,还是布尔迪厄所分析的趣味被文化资本区隔的阶层群体,传统的“大众”概念都预设了某种程度的同质性,但数字时代的“新大众”恰恰具有高度泛化与多元化的特征,其构成已无法再用传统的标准来清晰框定。

在数字文化实践的日常图景中,“新大众”作为主体普遍同时归属于多个文化圈层,在不同平台与社群中扮演着相互区别又并行不悖的文化角色。同一个人,可能在一个网络社区中是活跃的创作者,在另一个平台上则是忠实的评论者,而在第三个空间中又充当着社群规则的管理者,这种身份的交叉性标定了“新大众”与传统大众的重要区分。在传统分析框架中,文艺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界线清晰可辨,而“新大众”则在创作者、消费者与传播者等多重角色之间自如转换,使得任何试图用单一标签去界定其文化身份的尝试都失之片面。英国文化理论家斯图亚特•霍尔曾论证:电视受众并非电视信息完全被动的接收者,而是能够对信息符码进行协商式乃至对抗式解读的积极行动者。在数字媒介深度渗透文艺创作和消费过程的今天,这种能动性已扩展为全面的身份建构实践。美国媒介研究学者亨利•詹金斯在讨论融合文化时提出“参与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ture)这一概念,指出:“我们不应将媒介信息的消费者与生产者视为彼此分离的角色,而应将二者看作‘参与者’,他们依据一套我们尚未完全理解的新规则相互互动。”在詹金斯这里,大众媒介将文化信息的消费者与生产者合而为一,共同参与信息的提取、转化与整合过程,为我们理解“新大众”身份的交叉性提供启示。在网络新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这种身份交叉性并非有待克服的“混乱”格局,而是新媒体生态中文化参与方式的固有属性。正是在不同身份的穿梭与转换中,新的文化意义被持续地生产出来。

与身份交叉性同样重要的,是“新大众”主体的自觉性。如果说工业时代的“大众”在很大程度上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的文化趣味是被定义而非自我主张的,他们的文化诉求是被代言而非直接表达的,那么“新大众”的一个关键特征便在于他们拥有明确的趣味主张、独立的文化诉求和积极的话语表达意愿。这种自觉性并非从天而降,而是在长期的文化参与实践中逐渐生成的。当一个人在平台上发表了第一篇书评并获得点赞,当他制作的第一个短视频获得了超高播放量,当他写的同人故事为他赢得了第一批粉丝,正是在这些微观的、日积月累的文化实践中,一种追求审美自主和文化能动创造的主体自觉性便被逐渐唤醒和强化。新大众文艺所提供的文艺场域不仅是文艺秀场,也是彰显主体性的训练场,所催生的是“一种更为彻底的主体性转变”,这种转变意味着大众从“被表述”的历史位置中挣脱出来,完成了向“自我表述”的根本性跨越。需要强调的是,肯定“新大众”的主体自觉性,并不意味着宣称每个网民都已成为自信的文化行动者,正如詹金斯所说,在“参与式文化”中,并非所有参与者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即便是在消费者群体内部,“某些消费者相比其他人拥有更强的能力参与这一新兴文化”。现实中大量网民仍处于相对消极的消费状态,“潜水”而不发言、浏览而不创作,但其中的结构性条件已悄然发生变化。在传统时代,大众即使想要发声也缺乏渠道,而今天的渠道是敞开的,“新大众”拥有了选择权,这种结构的开放性本身就是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

(二)“新大众”存在形态的圈层化

如果说构成主体的泛化与异质多元描述的是“新大众”是什么样的人,那么圈层化描述的则是他们在网络空间中以何种方式存在和活动。从表层看,圈层化指的是“新大众”基于趣味、情感和价值观的共鸣,在互联网空间中自发聚合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文化社群;从深层看,圈层化是互联网文化生态的基本组织形式,它替代了传统社会以地缘、血缘和业缘为主的社会聚合方式,成为数字时代文化生产和消费的主要空间单元。

“新大众”圈层化的形成机制值得细究,这种以特定审美趣味为核心的圈层,往往不是由外部力量自上而下组织的,而是通过参与者的自发聚合逐渐成型的。然而,圈层性质并非像一些流行的批评所暗示的那样简单,近年来的讨论中,“信息茧房”和“回音室效应”成为被高频使用的批判性概念,用以指摘互联网圈层的封闭性和排他性。美国学者桑斯坦在提出“信息茧房”概念时指出:“在我们身处的信息交流圈层中,我们只听到自己选择的内容,也只听到那些抚慰我们、取悦我们的东西。”这种选择性接受在互联网环境下被算法推荐机制放大,可能导致个体认知视野的窄化。此外,还有学者关注社会文化网络中的结构性问题,认为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缺乏完整连接,形成了一个个存在边界和意义断层的“文化洞”(cultural holes)。如果将圈层简单等同于封闭的“信息茧房”,会错失对其性质和功能的全面把握。一个更接近经验事实的判断是:圈层兼具向心聚合与离心开放的双重属性,其中向心性是不言而喻的,即圈层内部存在共享的话语体系、审美标准和情感模式,成员之间形成强关联,身份归属感强烈,比如一个网络文学圈中的读者,不需要解释为什么“爽文”会提供阅读的快感;一个古风音乐圈的听众,也不需要论证为什么“古风”具有独特的审美吸引力。这些知识和审美共享前提是圈层的“前理解”预设结构,使得圈层内部交流具有极高的效率,也使成员拥有可以停靠的情感安全港湾。

然而,圈层的离心性则往往被低估甚至忽视。实际上,互联网圈层天然具备向外开放和流动的趋势,原因至少有三:一是圈层边界的模糊性。不同于传统社会组织有明确的入会门槛和退出机制,互联网圈层的边界是模糊的、弹性的。某个用户今天被一部网络小说的精彩情节吸引而进入某个圈层的讨论,明天可能因为兴趣转移而悄然退出,他可能同时属于多个圈层,在不同圈层之间自由穿梭,这种低门槛、高流动性的特征,使得圈层本身不是铁板一块的封闭结构。二是圈层间的内容跨界。一部优秀的古风音乐作品可能因其出色的旋律而被主流音乐听众所接受;一部硬核科幻网络小说可能因其人文深度而引起文学研究者的关注;一个非遗手工短视频可能因其精美的视觉效果而获得年轻用户的点赞。优质内容天然具有“破圈”的势能,而算法推荐也在客观上扮演了连接不同圈层的桥梁角色。三是个体身份的流动性。如前所述,“新大众”的成员往往具有多重文化身份,他们的跨界活动构成圈层间信息流动的通道,比如一个在硬核历史考据圈活跃的用户,同时也是古风权谋剧的观众,在两个圈层间的穿梭,自然会将一方的知识资源和审美标准带入另一方,产生碰撞与交融。

因此,一个更准确的对圈层的理解,不应停留在封闭抑或开放的二元对立思维,而应将之视为一种“流动的共同体”:一方面足够凝聚,能为成员提供情感归属和身份确认;另一方面又足够开放,能保持与外部世界的物质、信息和人员交换。这种“流动的共同体”之所以能够成立,根本原因在于它不同于传统共同体基于血缘、地缘、业缘那种难以改变的刚性纽带,而是建立在文化趣味认同之上。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马费索利用“新部落”(neo-tribes)来描述后现代社会中人们基于共享情感和审美体验而结成的流动性社群,这种“游荡的大众部落”的特征是“流动性、偶发的聚集性和离散性”,不同于“古典部落主义所带来的稳定性”。“新大众”的圈层特征对应着数字时代的“新部落”现象,既满足了个体在碎片化社会中对归属感的深层需求,又为文化创造提供了去中心化的组织基础。也就是说,圈层化使“新大众”摆脱了原子化个体的孤立状态,在社群中获得身份确认与情感支撑,同时也使文化生产与消费呈现出多中心、分布式的网络化格局,构成新大众文艺蓬勃发展的社会基础。

三、“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的双向互构机制

在新大众文艺实践中,“新大众”的主体性得以生成和确认,而新大众文艺的形态和特质也在这个过程中被不断塑造和演化,二者形成双向的相互建构机制,这一机制可以从生产、传播和评价三个维度来展开分析,在每一个维度上,都能看到“新大众”如何为新大众文艺注入活力、拓展边界,以及新大众文艺如何反过来涵养“新大众”的主体意识、巩固其身份认同。

(一)文艺生产维度的互构:共创模式与技术赋权

新大众文艺区别于传统文艺的标志之一,在于其生产活动不再是少数专业创作者的专属实践,而是“新大众”与新的文艺形态之间持续的相互建构过程。这一方面表现为“新大众”凭借技术赋权与新的组织方式深刻改变文艺创作的基本格局;另一方面,新大众文艺的实践场域也在不断涵养与重塑创作主体的文化身份,在文艺共创过程中,“新大众”与他们的文艺同时获得生命。

从“新大众”对新大众文艺生产的推动来看,最具决定性的变化发生在创作主体的构成层面。传统文艺生产的门槛具有双重性:一重是物质性的,创作所需的工具、出版渠道、展演平台被机构所掌握;另一重是象征性的,作者身份需要经过体制遴选和专业训练才能获得合法性。数字时代的到来同时消解了这两重门槛,智能手机、短视频与网络文学平台、影音制作软件、AI辅助创作程序等数字工具推动了文艺生产资料的“去稀缺化”,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为人们提供了绕过传统“守门人”、直接面向公众发布作品的可能,这在马克思主义传统生产理论框架中具有深远意义。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超过10亿,内容创作者已达数千万量级,其中绝大多数没有任何体制认可的专业身份,完全凭借兴趣和表达欲投入创作,他们不是传统生产体系的补充或陪衬,而是新大众文艺生产当之无愧的主力军。

2021.12-2025.12 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图片来源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文艺生产量的扩张是表层现象,更具理论意义的是生产模式的质变。传统文艺创作以个体化、封闭性为主要特征,作者在相对独立的状态中完成作品,经由出版、发行、上映等环节传递给受众,反馈不仅滞后,而且受众对创作过程几乎不产生直接影响;新大众文艺则催生了一种开放的、共创的生产模式。有学者在分析网络文学的创作机制时提出,写手通过在网络空间持续“码字”获得“爱欲劳动”的满足,读者的即时评论、投票、打赏与作者的连续更新之间建立起一种“正反馈机制”,作者与读者由此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共同生产者。这种共创逻辑并不限于网络文学,在短视频领域,一条爆款作品往往引发成千上万的模仿、合拍、改编与再创作,流行的风潮不是由某个原创者单方面决定的,而是在海量用户的参与式行动中共同塑造的。“新大众”对新大众文艺生产的推动,还体现在题材、体裁与风格的极大拓展上,当创作主体从专业群体扩展至各行各业的人群,原本不被纳入文艺视野的生活经验大量涌入创作领域,不仅丰富了文艺的内容库存,更在潜移默化中重新定义了文艺的风格。

新大众文艺对于“新大众”的塑造同样深具价值和意义。有学者指出:“‘新大众文艺’的出现,既是媒体技术革命的结果,也是文化主体变革的标志。”在传统文艺体制中,作者基于一种身份进入创作,新大众文艺的生产逻辑则恰恰相反,普通个体踏入创作门槛时,并不携带任何预设的作者身份,他需要通过持续的创作实践来完成自我定义,这意味着“新大众”的主体性并不外在于新大众文艺的生产实践,而是在参与生产的具体过程中被唤醒、被塑造、被巩固。也就是说,新大众文艺不仅是一个创作成果的集合体,更是一个主体性生成的文化场域。

“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在生产维度的互构,呈现为同一历史进程中相互缠绕的两条线索:“新大众”凭借技术赋权和共创模式,为新大众文艺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创作能量和审美多样性;新大众文艺则以其低门槛、强反馈、高参与的生产机制,反过来持续强化“新大众”的创作自信与文化自觉,推动其完成从旁观者到创造者的身份重塑。每一次创作行为的落地,都既是对新大众文艺形态的推进,又是对“新大众”主体性的巩固。

(二)文艺传播维度的互构:圈层驱动与模因裂变

如果说“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在生产领域的互构改变了文艺创作生态,那么传播领域的互构则重塑了文艺流通机制。新大众文艺的传播模式与传统大众文艺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在传统模式中,文艺作品的传播依赖于集中化的渠道,比如出版社的发行网络、电视台的播出安排、院线的排片计划等,传播的主导权掌握在机构手中,大众的角色是接收者,无法主导传播过程本身;在新大众文艺的传播生态中,这一格局发生了逆转,“新大众”不再是传播链条的终端,而是传播动力的源头,形成了依托圈层的情感驱动型传播模式。

“新大众”对新大众文艺传播的推动作用,最显著地体现在传播动力机制的转变上。传统文艺传播遵循的是机构主导的推送逻辑,作品通过科层化的渠道逐级分发至受众,传播的方向是自上而下的,传播效率取决于渠道资源的占有程度。新大众文艺的传播则转向了用户驱动的逻辑,即一部作品之所以被广泛传播,不是因为机构为其配置了充分的推广资源,而是因为它触发了足够多普通用户的情感共鸣与表达意愿。这种传播模式的实质是将传播的主动权从机构转移到了每一个参与者的手中。西班牙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描述了互联网条件下大众传播的特点,指出“这种传播由个体自主生产内容、自主发起传播、自主选择接收信息,实现了多对多的信息交互”。新大众文艺的传播具有类似的特点,当每一个用户具备自主接收与发送的能力时,传播就成为“新大众”日常文艺实践的内在组成部分。

新大众文艺的传播逻辑还深刻地依赖于圈层化的社会结构。“新大众”以趣味、情感和价值观为纽带形成圈层,这些圈层不仅是身份认同的空间,而且是信息流通的节点。圈层传播的效力源于其内部高度共享的话语体系和情感模式,英国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将meme(觅母,又译“模因”)定义为文化传播的基本单位,模因的复制扩散程度取决于大众喜爱的程度。在新大众文艺的传播场域中,一条金句、一段配乐、一种叙事套路、一个视觉风格,当其恰好切中了某种普遍的情感需求时,便会激发海量用户自发模仿和再创作,形成“模因裂变”式的扩散效应。

同样地,新大众文艺在传播实践中持续塑造着“新大众”。这一塑造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新大众文艺为“新大众”提供了共享的文化符号与情感记忆,比如共同追过的“神作”、共同使用的“梗”、共同致敬的“名场面”,通过传播和共享这些文化符号,“新大众”经历了一个共同文化身份的确认过程。其二,新大众文艺的传播实践为“新大众”提供了将个人文艺评论与表达汇入公共话语空间的通道。每一次模仿创作,每一次评论转发,都是“新大众”个体审美判断与集体趣味的对话,正是在这种持续的对话中,个体的主体性不再是一个孤立的状态,而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与共鸣中被反复确认和巩固。

由此,传播维度的双向互构呈现为一个动态循环:一方面,“新大众”凭借其圈层化的组织形态和情感驱动的模因裂变机制,改变了文艺传播的权力格局,使每一个普通用户都成为作品流通的潜在节点;另一方面,新大众文艺在传播中所生产、沉淀和反复激活的共享文化符号,又反过来为“新大众”提供了凝聚所必需的情感纽带和身份标识,使之完成文化主体性的自我确证与社群归属感的重建。

(三)文艺评价维度的互构:社群赋权与话语重构

在传统的文艺评价体系中,评判的权力集中于少数专业精英手中,这是一种“中心化”的评价模式。“新大众”的崛起正在从根本上撼动这一格局,他们不是通过挑战传统评价标准的方式,而是绕开传统评价体系,建立一套与之并行的、独立的社群化评价体系,实现对评价权力的实质性分享。在社交媒体平台的评论区,文艺优质内容的“安利”(推荐)与低质内容的“避雷”(劝退),构成了最简单的评价信号;在各大内容平台,点赞数、收藏数、评分等量化指标,汇聚成海量用户即时反馈的评价大数据,在直播和弹幕中,实时滚动的评论形成了即时性的评价场域。

在评价维度上,新大众文艺对“新大众”的塑造体现为某种审美赋权。当某个网民发现自己的书评被成百上千人点赞而成为“热评”,当某个观众的批评弹幕引发了共鸣,当某个读者的犀利吐槽获得了大量跟随,这些个体体验到的不仅仅是被赞同的喜悦,更是一种拥有审美判断力的自信,这种自信是能动的审美主体性确立的关键标志。长久以来,大众的审美判断被排斥在合法话语之外,被视为不值得认真对待的私人感受,使得大众对自己的审美判断缺乏信心。新大众文艺的评价生态,通过给予大众审美判断以公共可见性而完成了一种“祛魅”,即让个体的评价被看见、被讨论、被认同,艺术的评判不是只有少数人才能掌握的神秘技艺,每一个认真对待作品的人都有权利也有能力作出自己的判断。新大众文艺的评价实践反向构建了“新大众”的审美文化自信,他们不再仅仅是等待精英批评解读的沉默受众,而是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标准来表达自己的审美感受。这种转变的深远意义,或许正在于它开启了一场持久的、去中心化的文化启蒙,启蒙者不再是知识精英,而是参与评价实践的每一个“新大众”成员自身。

四、双向互构进程中的价值重塑与未来展望

“新大众”与新大众文艺的双向互构,其意义并不止于改变文艺的生产、传播与评价方式,当这一互构持续深化,必然会从更深层重塑文艺的价值,与之相伴随的,是如何在价值重塑过程中构建一个良性发展的文艺生态,既涵养多元共生的文化活力,又引导新大众文艺走向更高的艺术自觉。对这些问题的回应,不仅关乎数字时代“新大众”的文艺主体性建构与精神文化权益实现,而且关乎新大众文艺的未来走向与精神高度。

(一)持续推动文艺价值的重塑

首先是实现文艺批评话语的价值重塑。在前数字时代,批评的话语权集中在专业批评家、学术机构、主流媒体手中,大众虽然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评判着文艺作品,但这些“民间评判”缺乏制度性的可见渠道,无法形成可以与专业批评对话的话语力量。新大众文艺改变了这一切。当数以亿计的“新大众”开始通过弹幕、评分、评论、推荐榜单、二次创作等方式行使评价权时,传统的单一精英话语体系就面临着一个多声部话语广场的挑战。专业批评依然是深入解读文艺作品不可或缺的力量,但已不再天然地垄断“唯一合法的评判者”地位。这一格局的逐步形成,既给“新大众”带来了文化表达的赋权,也向专业批评界提出了自我更新的要求,专业批评界需要主动适应新大众文艺浪潮的“文体、语体革命”,从而“建构更有解释力的文艺评论话语、更具时代性的批评伦理”。

其次是文艺审美标准的价值重塑,它关乎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什么是“好的”文艺作品?在传统的评价标准体系中,诸如经典性、思想深度、艺术独创性、语言精练等构成了衡量作品价值的基本坐标,这些标准是长期文艺审美实践的结晶,具有不可忽视的合理性,然而当它们被唯一化、绝对化之后,大量来自大众经验层面的审美愉悦就常常被排斥在合法的审美反应之外。新大众文艺的实践恰恰在冲击这种固化的评价标准,来自大众审美经验的新兴标准正在获得日益正当的地位,比如作品的“代入感”、情节的“爽感”、角色的“CP感”、情感的“治愈力”或“燃力”等,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新标准取代旧标准的替代过程,而是由单一评价坐标走向多元的扩展过程。未来的挑战在于如何让传统标准和新兴标准形成互补和融合,而非相互排斥和对立。如何在对作品的深度分析中融入对大众接受经验的尊重,又如何引导大众审美趣味的提升和扩展,或许是重塑审美标准新的着眼点。

最后是文艺秩序的价值重塑。传统的文艺秩序是高度中心化、层级化的,位于中心的是专业创作者、主流媒体、权威批评机构,大众处于边缘位置。新大众文艺的双向互构进程正在撬动这一基本秩序。随着“新大众”从边缘走向文化生产的舞台,一个多中心、多层级的文化秩序正在形成。这种秩序的重塑蕴含着巨大的文化活力,更多元的声音可以表达,更多样的题材可以呈现,更多重的审美经验可以分享,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斗争格局。布尔迪厄在论及权力场中的文学场时指出,文学场的内部结构“就是个体或集团占据的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结构,这些个体或集团处于为合法性而竞争的形势下”。在同样的竞争背景下,文化秩序的变迁从来不是平顺的线性故事,而总是充满张力。面对新的挑战,需要思考如何构建一个能容纳多元且保持对话的健康文艺生态。

[法] 皮埃尔• 布迪厄著《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

(二)构建良性发展的文艺生态系统

新大众文艺的未来走向,取决于能否在多元激荡中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文艺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的活力,疏通流动的渠道,防止系统的僵化或失序。

一个健康的文艺生态系统应具备三个基本特征。其一是保持多元包容。文艺生态的活力有赖于多元化的创作主体、审美趣味和文艺形态在各自空间中得到充分发展,尊重每一种具有正向价值观的文艺实践,不因其不符合某种单一标准而一概否定。这意味着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和公共讨论中,要为不同类型的文艺实践留有合法的展示空间,而不是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作品,也就是说,“全民参与和专业提升、普及与提高完全可以做到‘双向奔赴’”。发展新大众文艺,实际上是对人民文化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其二是维持层级畅通。文艺生态系统需要不同层级之间的能量流动,各层级不能变成利益固化的堡垒,而是需要在多个层级协同推动,维护“新大众”创作通道的畅通。平台层面,通过算法优化和推荐机制设计,促进跨圈层优质内容的可见性,而不是让算法纯粹服务于用户既有偏好,从而加深信息窄化;社群层面,支持和鼓励跨领域的创作者交流与合作;制度层面,建立体制内专业文艺家与体制外网络创作者、素人写作者之间的常态沟通机制,“在共生共长中构筑起中国文艺崭新的文化生态”。

其三是倡导技术向善。网络数字技术是新大众文艺诞生的基础条件,但技术本身并非价值中立,算法推荐可能放大偏见,流量至上可能驱逐深度文本,技术便利可能助长同质化复制,这些风险真实存在且需要正视。“技术向善”意味着在技术设计、平台运营和公共政策层面,有意识地引导技术力量服务于优质内容的发现与传播、服务于人文价值的保护与弘扬,而非仅仅服务于用户停留时长和商业变现效率,这不是对技术发展的限制,而是对技术应用方向的价值校准。

(三)激发更高层次的文化创造活力

构建良性生态系统,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和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新大众文艺已经在量的爆发上展现出惊人能量,其未来的突破方向,在于能否在质上实现新的跃升,产出能经得起时间检验、具有持久人文价值的作品。

其一,鼓励“新大众”创作的“现实转向”。这并非否定想象性、娱乐性创作的价值,而是提倡和鼓励另一种同样重要的创作方向:从创作者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职业经历和时代变迁感受中汲取素材。医生创作的医疗题材小说、快递员记录的城市见闻、退休工人分享的岁月故事、乡村教师拍摄的校园生活等,这些基于真实经验的作品未必有高超的技术完成度,却往往蕴含着打动人心的现实质感,让新大众文艺成为普通人理解自我生活、表达时代感受的精神载体。其二,推动“新大众”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结合。值得关注的是,一批年轻创作者已开始自发地展开这种实践,不少短视频创作者、网络文学作者将历史故事、传统技艺与时代精神融合,创作出深受大众喜爱的作品。这些实践表明,传统文化在新大众文艺中不是需要被保护的脆弱遗产,而是可以被激活的丰沛资源。当“新大众”能够自觉地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同时又能以当代的创造力为之注入新的生命,一种真正具有历史厚度的新大众文艺才可能走向成熟。其三,提升全民数字媒介素养与审美教育。如果一个时代的文化创造主体主要是广大的人民群众,那么提升人民群众整体的媒介素养和审美判断力,就不是教育事业的“选修课”,而是文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当“新大众”不仅能创作,而且会鉴赏、善判断,能够在海量信息中辨别优劣,能够在多元趣味中形成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够在流行话语裹挟中保持清醒的反思,新大众文艺的生态才有可能走向持续优化。

当“新大众”不仅拥有行动力、互联性和迭代力,而且能以更为自觉、自省和开放的文化主体姿态,持续参与这场文艺生态的构建,新大众文艺便有望成为数字互联网时代最具丰富性和创造性的文化现场,从中或许能孕育出承载时代精神、展现“新大众”创作智慧、并能与更广泛世界对话的文艺新经典。

*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如需完整版本,请查阅纸刊。


作者:黄仲山 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

《中国文艺评论》2026年第5期(总第128期)

责任编辑:薛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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