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引导创作  推出精品  提高审美  引领风尚

主办方: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杂志邮箱 新媒体邮箱
首页>中国评协>《中国文艺评论》>专题策划>正文

张勇:艺术乡建场景中的乡村美育思考——以贵州乡村美育为例

2026-06-23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张勇 收藏

【编者按】 当下,美育正从传统的课堂讲授、场馆观赏,走向更为广阔的日常生活、田野实践,“场景”便成为观察当代美育实践的一个关键切口。而数字技术赋能、文旅深度融合、城乡协同发展、传统文化“两创”,共同催生了多元鲜活的美育新场景,使美育在技术与生活、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的情境交融中落地生根,更有效地启迪心智、涵养品格,实现以文化人、以美育人的目标。本期“场景里的美育”专题刊发三篇文章,以“场景”为核心线索,分别聚焦数字平台、民族节庆、乡村田野等多元场域中的美育实践,以期为当代美育的理论深化与实践探索提供有益的思考。

艺术乡建场景中的乡村美育思考

——以贵州乡村美育为例

【内容摘要】 在当前的乡村振兴实践中,艺术乡建与乡村美育常处于概念混同状态,导致美育活动沦为空间改造的附属品,村民在景观化浪潮中遭遇主体边缘化。立足乡土语境,乡村美育的场景建构须摒弃消费主义的视觉逻辑,回归承载劳作与交往的生活基底。本文以贵州“羊磴艺术合作社”与“雨补鲁—板万改造”为对照样本,剖析“主体浸润”与“场景营造”两种逻辑的分野。研究认为,乡村美育的长效发展不能单纯依赖外部景观的输入,而是需以生活重构空间、以参与激活体验、以主体保障延续,推动艺术乡建从视觉奇观转向具有育人功能的生活场景,最终扎根于村民日常的生命经验之中。

【关 键 词】 乡村美育 艺术乡建 场景理论 生活美学 审美体验

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艺术介入乡村已从初期的个体探索演变为具有广泛社会参与度的文化实践。从北地的许村计划到西南的羊磴艺术合作社,从东部的青田计划到西部的石节子美术馆,各类空间更新与非遗活化项目深刻改变了乡村的物质面貌和社会关系。在此过程中,乡村美育被自然而然地纳入这场改造之中。然而,一个普遍的误区随之产生:在一些实践中,艺术乡建与乡村美育被简单地等同起来。空间的美化、艺术装置的落地、民俗节庆的展演,这些可见、可宣传的成果,往往直接被视作美育本身。

这种概念混淆导致了实践的偏差。乡村美育是从属于社会美育的概念,指在乡村场域中的乡村社会活动实践和各类关系中的美育文化。其本质是将审美教育融入乡村生产生活实践,通过挖掘乡土审美资源、营造乡村美学场景,实现村民审美素养提升与乡村文化生态重塑的双重目标。乡村美育的成效不会因为空间美化而自动生成,当前许多乡村看似“更美了”,但美育却可能被“悬置”,或是沦为景观的装饰性注脚,或是成为短期、表层的文化活动,从而失去了“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独立价值。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前多数乡村美育实践遵循外部供给的逻辑,将乡村视为美育资源匮乏的场域,以城市审美、专业艺术、精英趣味单向输入,将村民置于被教育、被帮扶、被改造的位置,其自身的生活经验与审美传统被遮蔽。这种做法忽视了美育是一个发生在具体时空、需要主体深度参与的“体验过程”。由此带来的场景“失真”、文化传承“浅表化”、审美主体“边缘化”,已成为制约乡村美育高质量发展的普遍难题。

近年来,虽有研究开始反思某些艺术乡建中的“过度景观化”,但多停留在现象批判,未能深入其背后的制度与话语结构。针对当前乡村美育研究中“重现象、轻本质”的局限,本文以场景理论与生活美学为分析视角,结合贵州乡村实践进行批判性修正与本土转化。场景理论或许能帮助我们理解,艺术乡建应创造的,并非静态的“布景”,而是一个由空间、活动、人际互动与文化意义共同构成的动态“场域”。美育的发生,与这个场域的属性密切相关。生活美学则进一步将我们拉回地面,它坚称,最本真、最有力的审美资源与契机,就蕴藏在日常的劳作、器物、仪式与人情往来之中。二者的结合提示我们:乡村美育的有效性,取决于艺术乡建所营造的“空间”能否转化为一个可供村民“生活”在其中并产生深度“审美体验”的“场景”,从而在商品化、媒介化与现代化交织的现实中,帮助村民重新确立审美自主性,并助力社区文化共同体建构。在此基础上,我们以贵州两类代表性艺术乡建与美育实践为样本,重新审视艺术乡建与乡村美育的内在关联,探索后者如何超越对前者的依附,走向以体验为核心、以生活为根基的独立与深化,实现从外部输入走向内生成长的可行路径。

一、场景理论与生活美学的批判性检视与乡土化重构

场景理论由新芝加哥学派学者特里•尼科尔斯•克拉克和丹尼尔•亚伦•西尔提出,是一种研究区域发展动力的新理论范式。该理论创造性地将文化和审美融入社会学,强调区域发展的文化动力,认为“场景”不仅是物理空间或设施,更包括社区、设施、人群与空间的“互动”及其产生的组合象征与文化意义。它不仅仅是被观看的,更是被使用、被经历、被赋予意义的场域。将这一视角引入乡村,我们得以洞察:艺术乡建项目中,无论是一座改造后的老宅、一个公共广场、一件艺术装置,还是一间非遗工坊,其终极产品并非物质实体本身,而是一个新的“乡村场景”。这个场景邀请着特定的行为,传递着某种价值取向,并试图塑造参与者之间的关系。

然而,源于城市消费文化研究的经典场景理论,其价值指向是服务于“消费者”的选择与体验。若直接套用于乡村,极易导致将村民“他者化”的困境,即场景为外来游客而设,村民反成配角。为此,我们必须以“生活美学”为价值罗盘进行校准。生活美学主张“审美即生活”,它不是疏离的静观,而是身心沉浸的参与,其实质就是一种回到生活世界的“本体论美学”。当代审美教育的“日常生活”转向,提示我们“必须在诸如日常生活、政治、经济、生态、伦理和科学领域里,来寻找今日的审美方式”。对于乡村美育而言,生活美学的核心启示在于:美育的素材源于村民的劳作、节庆仪式与日常器物;美育的过程应是村民身体参与、情感投入的“做”与“经验”;美育的目标在于丰富个体的生命经验与凝聚社区的共同情感。这一视角使乡村美育摆脱对专业艺术的依赖,回归乡土本身的审美资源。因此,艺术乡建必须从乡村的自身逻辑出发,以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为本位,营造适应中国乡村文化特色的“场所精神”。

但需清醒认识到,当代乡村的日常生活已被现代化、商品化与媒介化深度重构,传统乡土审美资源的生存语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苗绣从日常穿戴变为旅游商品,侗族大歌从节庆仪式变为舞台展演,那种纯粹的、乡土的、未经触动的“本真日常”已不复存在。乡村早已不是等待被发现的桃花源,而是资本、权力、文化、审美等多元力量博弈的空间争夺场域。因此,乡村美育对生活美学的践行,绝非怀旧式的复原,而是在承认乡村社会变迁的前提下,帮助村民在新的语境中重新确立审美自主性,让生活之美在变化中被激活、被确认、被传承。

经过本土化修正的场景理论与生活美学,为乡村美育确立了更为贴合的分析与指导方向。乡村美育虽然发生在艺术乡建所营造的空间中,却必须回归生活本体,在日常实践中生成审美体验。美育内容不必依赖外来艺术范式,而应植根于乡土审美资源与村民的日常经验;美育目标不在于技能灌输,而在于唤醒审美感知、涵养精神世界。乡村美育的有效性,最终取决于空间能否真正嵌入村民的生活节奏、能否承载持续的身心参与、能否呼应本土文化认同,唯有实现生活性、在地性、互动性与文化认同合法性的统一,被改造后的静态物理空间才能升华为动态、鲜活的审美场景。审美体验正是在村民的真实参与和日常浸润中自然生成,由此构成回归乡土、回归生活、回归个体生命经验的生活美育,这正是乡村美育能够扎根乡土、实现长效发展的关键。但在贵州的一些具体实践中,这一理想路径并未自然达成,乡村美育仍面临多重现实困境。

二、概念混淆的代价:乡村美育的现实困境与深层成因

从场景理论和生活美学相互建立的视角来分析贵州部分乡村美育实践,能够发现其所面临的困境集中表现为场景“失真”、文化传承“浅表化”、审美主体“边缘化”这三大相互关联的困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困境并非贵州所特有,而是我国乡村美育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首先是场景的“失真”,审美体验悬浮于生活之上。部分乡村在艺术乡建中过度追求视觉景观,以游客视角为中心改造空间,破坏传统民居肌理,将晒场、庭院变为打卡景观,以标准化材料取代乡土质感,甚至制造“伪民俗”符号。如此一来,空间虽被美化,但与村民生活脱节,村民身处被设计的景观之中,却难以获得自然、持续、贴近日常的审美浸润,美育场景沦为仅供观看的景观布景。其“失真”不仅是生活感的抽离,更是对一种特定“山地美学智慧”的漠视与侵蚀。其次是文化传承的“浅表化”与美育过程的情感“疏离”。贵州丰富的自然生态和非遗资源本是乡村美育的优质资源,但在城市展演逻辑与旅游开发驱动下,非遗被剥离生活语境与情感内涵,变为定时表演、视觉展示的商品。村民与儿童只能模仿形式,难以理解技艺背后的历史、生态与伦理价值,无法获得完整的审美经验,乡村文化传承停留在表层。村民在参与表演时,完成的是一次文化的“自我异化”展演,美育所依赖的文化意义深度在此过程中被双重消解,这种“去乡土化”的改造,实质是城市审美霸权对乡土美学的殖民。最后是村民主体的“失语”与审美主体的“边缘化”。乡村美育的主体是村民,只有保障村民的经济利益,使其在参与和创造中获得切实收益,才能激发其内生动力,实现美育的长效发展。但在部分实践中,村民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存在“艺术家主导、村民被动”的现象。多数美育项目由外部力量主导,空间设计、活动策划、内容选择均遵循城市审美标准,村民的本土偏好、生活习惯与真实需求被忽视甚至贬低。村民从乡村文化的主体,变为配合者、旁观者与展示对象,一旦外部项目结束,美育活动随即停滞,内生动力严重不足。

这些困境本质上源于将艺术乡建等同于乡村美育的逻辑混淆,其直接后果便是价值错位。当艺术乡建以城市消费审美改造乡村,所建构的往往是服务于观看与旅游的“可消费景观”,而非承载村民生活与情感的“可居住家园”。空间虽被美化,但与之匹配的活动与价值却是外来的,这易导致空间、活动、意义三者相互撕裂,村民的审美经验发生断裂,乡村从家园变为商品,村民的感知系统被迫置于一套陌生的美学秩序之中。

从制度与话语层面看,困境的形成有更深层的根源。项目制治理追求短期可见绩效,空间改造、艺术装置、节庆展演因便于展示、宣传与验收,更容易获得资源支持,而需要长期浸润、难以量化呈现的美育过程则被边缘化。同时,城市审美话语占据支配地位,有研究指出,当前乡村美育实践主要参照城市教育并以之为导向,这种错位导致了艺术教育实践与乡村社会、文化环境的脱节。在此逻辑下,外来设计者掌握了美的定义权,村民的乡土色彩体系、图案偏好、营造智慧被系统性贬低。项目制与话语支配相互强化,共同将乡村美育推向“景观化”“浅表化”“边缘化”的误区,使其偏离“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根本目标。

三、两种实践模式的对比:贵州乡村美育的场景逻辑差异

贵州艺术乡建与乡村美育实践丰富多样,内部差异显著,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独特性。羊磴艺术合作社与雨补鲁—板万整体性改造,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场景建构逻辑,分别对应美育本体逻辑与乡建衍生逻辑,对理解乡村美育的方向具有典型意义。

羊磴艺术合作社自启动以来,始终以“去景观化、去项目化”的方式,将乡村美育深深嵌入日常生活。其核心发起人焦兴涛明确提出“不是采风、不是体验生活、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乡村建设、不是文化公益和艺术慈善、不是当代艺术下乡”的原则,从根本上拒绝了将乡村视为被动改造对象的传统思路。羊磴不追求打造网红景观,也不举办展演式活动,而是通过木匠手艺、日常器物、赶场交流、在地书写等最朴素的方式,唤醒村民对自身生活与创造的内在认可。村民在与艺术家共同创作中获得的,正是杜威意义上的“一个经验”——劳作与表达融为一体,过程与目的互相渗透。羊磴“参与式艺术”实践,让艺术回归生活现场,让普通人重新获得表达权与审美尊严。这种实践将美育理解为“看见与承认”,它不教授技法、不灌输标准,而是在平等协作中唤醒村民的审美自觉,使美育成为可感知、可参与、可延续的日常实践。在这里,艺术不是被植入的“作品”,而是从共同的劳动、交谈与生活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审美事件”。

2026羊磴“乡土而新奇”艺术乡场(来源:桐梓县融媒体中心)

相比之下,雨补鲁—板万改造则体现了一种“系统性修复”的空间赋能式路径。吕品晶团队面对传统村落空心化、风貌衰败的严峻现实,以“合应自然,再造故园”的理念,用建筑师的专业力量进行了一场空间营造:在雨补鲁村依托天坑地貌改造寨门和榕树广场、修复陈氏宗祠、梳理水系、建造地漏,在板万村修缮吊脚楼、建设锦绣坊、酿酒坊等非遗传习所与梦想家小学。通过空间分层保护、风貌管控、公共空间再造,使村落从“文化空壳”重新成为可居、可游、可传承的家园。这类实践以建筑为手段,重构了乡村的物理空间与文化场景。“作为人与活动之间的媒介,经过特定主题设置的村落场景更能符合一定的美育目标,这时场景效果对美育体验产生明显作用,场景开始具有媒介属性,成为激发美育体验的催化剂。”必须承认,在许多乡村面临空心化与风貌破坏的当下,这种空间修复是美育得以发生的先决条件——没有“板万梦想家小学”等这样的实体空间,布依族八音坐唱等非遗技艺的传承便失去了依托。

两种模式的差异,本质上是美育本体逻辑与乡建衍生逻辑的差异。羊磴所营造的,是一种高度“生活化”和“主体性”的场景。在此场景中,审美体验是内生的、具身的,与个体的尊严感和社区的情感联结深度绑定。它证明了,即便没有物质空间的显著美学提升,通过深度的人际互动和对日常生活的审美升华,同样能实现深刻而持久的美育效果。而雨补鲁—板万被修复的物质空间本身,也构成了强大的美育场景。它让村民重获对家园的认同与自豪,为非遗传承、节庆仪式提供了合乎文脉的物理依托。在这里,审美体验的生成,更依赖于这个被系统性营造的、高品质的“场景”本身的熏陶与召唤。其优势在于能快速、显著地改善美育发生的物质基础,为体验提供稳定、厚重的文化容器。

两种模式的差异,揭示了乡村美育中“主体浸润”与“场景营造”之间的深层张力。羊磴模式侧重于微观的、时间的、关系性的营造,审美体验在“慢”和“深”中孕育;雨补鲁—板万模式侧重于宏观的、空间的、物质性的营造,审美体验在“场”和“物”中被激发。前者的局限在于成效相对内敛、不易外化呈现,高度依赖长期陪伴式介入;后者则可能形成对专业力量的路径依赖,若后续运营与社区活化跟不上,精美的空间也可能再次沦为“空壳”。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二者并非对立,而是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场景”与“美育”的复杂关系:没有主体的深度参与,再好的空间也可能是布景;没有优质的空间承载,再活跃的互动也可能流散。对贵州而言,未来乡村美育的方向,正是整合二者优势:以空间营造夯实场景,以日常浸润激活主体,让艺术乡建服务于美育,让美育最终回归村民、回归生活、回归精神成长。理想的乡村美育,或许正在于寻求这两种逻辑在具体语境中的辩证统一。

四、从景观营造到生活场景:乡村美育的内生路径建构

艺术介入乡村建设不仅改变了乡村的物质环境,更重要的是激发了乡村的文化活力,为乡村美育的开展提供了有价值的生活场景。乡村美育通过培养村民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为艺术乡建提供了内在动力,促进了艺术乡建的可持续性发展。立足艺术乡建场景推进乡村美育,关键是回归美育本体,明确边界、摆正位置、重构场景,推动美育从依附性走向独立性、从景观化走向日常化、从外部主导走向内生成长。这种内生性的生活美育实践,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推进农村现代化,不仅物质生活要富裕,精神生活也要富足。”在此宏观指引下,乡村美育正是“铸魂”的关键路径——它不仅关乎文化传承与创新,更关乎在艺术介入的形塑之后,“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目标如何真正落地。乡村美育因此被赋予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内在使命。

乡村美育的场景建构,必须完成从被看空间到可居家园的再定位。空间美观与文旅融合并非与美育对立,但当视觉改造在实质上干扰基本生活秩序时,应坚持生活优先。晒场首先应服务于晒谷,广场首先应服务于村民交往,公共空间首先应满足日常使用,其次才考虑景观与展示功能。美育无法通过刻意教学实现,而应当在日常使用中潜移默化地发生。当空间贴近村民的生活习惯、承载乡土材料与营造智慧、尊重本土审美偏好,美育便拥有了最扎实的场景基础。美学标准并非唯一,村民所喜爱的色彩、纹样与形式,承载生活记忆与文化认同,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审美价值。艺术介入乡村的美育,带给乡民的应该是共同参与过程中获得的自信心,以及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涵盖物质和精神层面的美的生产能力。

乡村美育对生活美学的践行,应采取乡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日常实践路径。乡村的现代化与商品化不可避免,非遗、民俗、技艺的转化本身也是客观必然,而美育的关键在于要打破短期、高强度“展演”的定式,转而培育细水长流、低门槛的日常审美实践;关键不在于活动的频次与规模,而在于其是否形成了稳定的参与惯例和社区认同。美育的任务不是固守不变的传统,而是帮助村民理解自身审美资源的历史脉络与文化意义,建立稳定的文化坐标,在面对外来审美时能够对话、选择与创造,而非被动接受。只有对村民这个主体产生了美育效应的艺术乡建才能在乡村真正扎根并具有可持续性。

外部力量在乡村美育中的角色,亟待从主导者转向赋能者。正如有研究指出的,艺术介入乡村建设的宗旨不在于审美建设,而在于人心建设,在于对“主体性”及“主体间性”的综合性把握。这意味着艺术家、高校团队、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核心任务,不是居高临下地定义美或输出方案,而是退居幕后,去除身份差异,展开平等对话,提供工具、方法、平台与认可机制,激活村民自身的表达能力。美育的最终目的,不是留下几件艺术品或举办几场活动,而是培育一个能够自主组织审美生活、评判美丑、延续与创新自身美学的社区文化共同体。从本质上讲,这契合了“生活美育”作为“自我教育”的属性,它要求外部力量放弃传统的“园丁教育模式”,转而与村民建立一种平等的、更为生活化的“对话教育模式”。这要求外部力量放下控制欲,尊重村民的审美判断,接受美育的慢生长规律,在项目设计中预留村民参与、自主运营与平稳退出的空间。绩效评估不应只关注活动次数、覆盖人数、视觉成果,而应重视村民审美自信的提升、自主美育活动的开展与文化生态的持续形成。资金支持应更加注重长期化、常态化与小规模,避免一次性大项目带来的短期化与表演化。

以村民为主体的乡村美育实则是一种内生性的生活美育,其最终目标,是让美育回归乡村、回归生活、回归村民。它不追求轰动效应,不依赖高强度外部投入,不制造脱离日常的景观与表演,而是在耕作、纺织、节庆、邻里交往、手工创造中缓慢浸润,让美成为生活的内在组成部分,让村民成为自身文化与审美实践的主人。

结语

艺术乡建与乡村美育是乡村文化振兴中相辅相成、各有侧重的实践路径。艺术乡建以空间营造、风貌修复与文化活化重塑乡村面貌,为美育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场景与文化氛围,本身就承载着审美熏陶与价值引领的功能。乡村美育则以审美培育、精神成长与文化自觉为核心,重在以场景体验浸润人心、化育人心。二者并非对立,而是互为条件、彼此支撑的共生关系。当前实践的症结,在于将二者简单等同,用空间营造的工程逻辑替代育人导向的美育逻辑,致使美育被景观化、浅表化,最终偏离“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初心。

乡村美育的核心价值,在于以场景化的审美体验实现个体感知的完善与精神世界的丰盈,而这离不开艺术乡建提供的空间基础,更离不开生活实践与主体参与。场景理论与生活美学表明,美育不是被动观看,而是身心俱在的日常体验;美育不是外在景观,而是内在于生活的生命教育。贵州羊磴与雨补鲁—板万的实践证明,主体体验与空间营造缺一不可,日常浸润与村落修复只有协同发力,才能生成真实、持久的乡村生活美育。推动乡村美育高质量发展,并非弱化艺术乡建,而是促进其范式升级,从视觉景观转向生活场景,从短期活动转向常态实践,从外部输入转向社区共生。唯有尊重乡村生活逻辑、尊重村民主体地位,艺术乡建才能充分释放美育效能,乡村美育才能扎根乡土、滋养人心、凝聚文化认同,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注入深沉而持久的文化力量。

*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如需完整版本,请查阅纸刊。


作者:张勇 单位:贵州大学美术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6年第5期(总第128期)

责任编辑:王朝鹤


☆本刊所发文章的稿酬和数字化著作权使用费已由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给付。新媒体转载《中国文艺评论》杂志文章电子版及“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公众号所选载文章,需经允许。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为作者署名并清晰注明来源《中国文艺评论》及期数。(点击取得书面授权

《中国文艺评论》论文投稿邮箱:zgwlplzx@126.com


延伸阅读:

张勇 | 艺术乡建场景中的乡村美育思考——以贵州乡村美育为例(“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公号)

欢迎订阅2026年《中国文艺评论》杂志

《中国文艺评论》来稿须知

《中国文艺评论》杂志2026年度重点选题参考

《中国文艺评论》2026年第5期目录




  • 中国文艺评论网

  • “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公号

  • “中国文艺评论”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