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中国古代多类书籍中记述了一种被称为“杂艺术类”的活动,其所包含的类型多样,且有一部分具有审美阐释的潜质。这些活动以“虚用”为特征、以“自得”和“乐”为效果,构成了中国古代艺术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生活艺术化、审美化话语生成的思想基础。在近现代,对杂艺术类活动的阐发受到了“美的艺术”(fine arts)概念的影响,近代早期学者将部分杂艺术类活动阐释为与科学和工艺相区别的、非功利的审美活动,这与其后重视情感对于塑造人格之作用的审美功利主义观念构成了交响,共同定义了杂艺术类活动的“艺术性”。此后,对于杂艺术类审美活动的研究继续沿着“生活之美学”这一路径发展,学者们将其阐释为中国古代美学精神的典例,这对当下学界研究中国古代艺术话语体系及其现代嬗变有启发意义。
【关 键 词】 杂艺术 艺术 美术 生活审美化 艺术话语体系
(图片选自纪录片《中国》)
中国古代已经有“艺术”一词,但其内涵与现代通行的美的“艺术”(fine arts)概念迥异。“艺”在古代的本意指一种技术和能力,因此这个词的外延也极广,它包罗万象,将天文、医药、占卜、手工制作、建筑、乐舞、品评、谱录、游戏等活动都容纳了进来。历代正史或图书集成中大多有“杂艺术”一类,它与“艺术”稍有差异,多指一些实用性更弱、娱乐性更强的活动,这些活动蕴含着将生活艺术化、审美化的潜能,构成了中国古代艺术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研究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解释的是,什么是“杂艺术”?
一、杂艺术:一种古代的“艺术”及其美学阐释潜能
研究中国古代的“艺术”,不应只以现代语境中包含绘画、诗歌、雕刻、音乐、建筑等的“美的艺术”(fine arts)为准的,而应充分注意古代“艺术”及相关概念的独特性。这些概念容纳了更多种类的技艺,且其内涵和特征也随时代变化发生着剧烈的变动。
“艺术”在中国古代由“艺”和“术”两个词结合所成,以《庄子》“能有所艺者,技也”为代表的文献,说明了“艺”之所以能与意为道路、方法的“术”相结合,正在于它也指代某一种具体的能力。“艺”“术”二字并举,较早出现于《后汉书》。魏晋南北朝时期,“X艺”结构词汇的出现较前代更加频繁,这些词汇进一步分化了“艺术”概念复杂的内涵,使其专指某一类技能和活动,如“武艺”“医术”“数艺/数术”“文艺/辞艺”“伎艺”等。在这个“艺术”之内涵逐渐拓展的历史时期,一个附属于“艺术”而又与之不同的新概念——“杂艺术”出现了。从《旧唐书•经籍志》到《四库全书总目》,关于杂艺术类活动的文献长居于“子部”,其数量从宋代开始激增,直至清代已成大观。总结来说,杂艺术类所囊括的内容可分为三类:一是对休闲体育游戏类活动的记述,如射经、投壶、马术、棋牌博弈类等;二是对于书法、绘画、音乐及其品评,以及对建筑活动的记录;三是对某一专门知识的谱录,如石刻图谱、镜录、鼎录、刀剑录、文房四宝谱、墨经、香谱、茶谱、酒谱、花谱、笋谱、竹谱、动物类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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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中国古代的审美理论话语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4VRC00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刘璟 单位:上海大学文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6年第4期(总第127期)
责任编辑:薛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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