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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形式 • 批判继承 • 转化创新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艺相结合的历史进程(谭好哲)

2022-05-30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谭好哲 收藏

【内容摘要】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构成内容,而其历史推进主要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文艺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艺相结合的过程。在理论演进的层面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是以“民族形式”的追求为起点的,对传统文艺在新文艺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发展中的定位经历了从以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为主到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主的历史转型。从“民族形式”论、“批判继承”论到“转化创新”论,理论上的不断创新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艺相结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提供了重要思想保证。“三论”的历史践行积淀下许多值得总结的历史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坚持“古为今用”的基本方针,坚持以理论创新指导新的文化实践,是其中最为主要的几个方面。

【关 键 词】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艺 民族形式 批判继承 转化创新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作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路径和重要内涵加以总结,这个总结对于我们反思和总结百年来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发展也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包括了作为其重要构成内容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在内,而后者的历史推进也主要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新文艺发展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艺相结合的过程。从理论研究和思想建构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历史背景、以民族形式的追求为起点的,对传统文艺在新文艺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发展中的定位经历了从以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为主到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或曰“转化创新”为主的历史转型。本文拟就此历史演进作一个宏观的梳理与呈现,并就其中隐含和显示出来的相关理论问题加以分析与研讨。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民族形式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传播与发展的过程中,同中华优秀传统文艺的结合并非一开始即有的自觉选择,而是经历了一个由相背而行到主动遇合的转变。

历史地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系统性传播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起点。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五四运动所进行的文化革命“是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的运动”,“当时以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为文化革命的两大旗帜”。这种“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的革命姿态和两大旗帜的标举,不仅影响到新文化运动时期也影响到此后一段时期新文化运动参与者们对中国传统文艺的态度和选择。众所周知,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新文学反对旧文学发端于胡适1917年1月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该文主张以白话文学作为中国文学的正宗,其中已隐含了对以文言文占主导地位的古典文学的整体否定态度。随后,陈独秀于同年2月发表于《新青年》上的《文学革命论》中高扬“三大主义”,主张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直接将中国古典文学整个地推到了新文学的对立面位置。翌年4月,胡适又在《新青年》上发表《建设的革命文学论》,断定两千年中国古典文学是以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作的,是没有生命没有价值的“死文学”,只有建立“国语的文学”,中国才能有“活文学”。这样的论断更是不啻于直接判了中国传统文学的死刑。基于这样一些认识和论断,自然也就谈不上把现代新的文艺理论观念与传统文艺相结合了。

由于深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在新旧关系定位中对中国传统文艺负面定性和决绝态度的影响,在新文艺此后很长一段时期的发展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批评虽然获得了越来越好的发展,实力和影响也与日俱增,但其所重视和追求的是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念的引进和新文艺的创造,一波又一波展开的是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非无产阶级文艺观点和派别的论战与斗争,除去鲁迅等少数人之外,与传统文艺的结合还基本没有进入到大多数新文艺创造者和理论批评者的视野之中。对此,20世纪30年代上海左翼文艺运动的负责人之一周扬后来曾有过反思。1950年,他在燕京大学的一次讲演中说:“五四运动在总路线上是正确的,但也有些偏向。当时有一部分过‘左’的人,说西洋一切都好,对整个中国旧文化采取一种完全否定的态度,认为所有的旧的只能进博物馆。这种倾向后来也被左翼文学继承下来。左翼批判了五四运动的不彻底,批判了胡适等人的资产阶级的思想。但是这种否定一切旧文化的偏向却没有克服。我当时也在左联,当时我们是坚决摒弃一切旧东西,反对旧戏,就连《水浒》也不主张叫人看的。”

周扬所反思的这种偏向,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提出而获得历史的转变。1938年,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扩大)上,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的政治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命题。他指出,中国共产党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否则要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的提出,是毛泽东对此前革命斗争历史经验和教训总结的产物。此外,当时正值全面抗战进行之时,民族存亡的危局、民族解放的任务与民族意识的高涨,将民族性的自我认同和增强民族自信心问题提到了理论研究的视野,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的基本内涵中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历史联系起来的一个直接触媒。这一联系在文化领域引起对民族化特色的思考与关注。在这一思考中,毛泽东首先肯定了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发展中遗留下许多珍贵品,所以,“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的运动,是有重要的帮助的”。进而,他又基于对中华民族伟大历史传统和灿烂文化遗产的自我认同,提出作为文化和文艺创作口号的“民族形式”概念,强调“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要把“国际主义的内容和民族形式”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创造“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1940年初,毛泽东又在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概括指出:“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文化。”“民族形式”论一经提出,便被进步文艺界作为一个创作口号加以接受。在毛泽东相关论述的指引下,1939年开始,在延安解放区和国统区都开展了“民族形式”问题的讨论和争鸣。

左图:《新民主主义论》的开头部分。右图:最早在延安出版的《新民主主义论》单行本封面。新华社图片

应该指出,毛泽东当时提出“民族形式”论,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文艺创造问题,更是意在由此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连通起来,隐含着文化政治实践的意向。20世纪20年代末至40年代,国民党及其文化阵营为了与以中国共产党人为主的国内民主力量争夺政治领导权和文化领导权,同时也为应对民族抗战的时代局势,大力推行“三民主义”文化政策,并发动了“民族主义文艺运动”,以有利于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来解释民族精神、民族意识和民族形式。毛泽东把民族形式引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思考,不能不说也跟与国民党及其文化阵营争夺政治领导权、文化领导权有一定的关系,因为借由“民族形式”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民族自身的文明发展、文化遗产连接起来,也从一个方面确证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宗传续者自身的历史合法性。然而,从当时研讨和争鸣的实际情形来看,许多人并未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大多是围绕文艺创作展开研讨,而且在理论阐发上也存在不少偏差和问题。比如向林冰在《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等文中,完全否定“五四”以来新文学对外国文学创作经验的借鉴,把创造新民族形式的途径仅仅归于运用民间旧形式,主张以旧瓶装新酒的办法解决新文艺的民族形式问题。与之相反,葛一虹在《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是在所谓“民间形式”吗?》等文中则断言旧形式都是封建“没落文化”,完全否定民间形式有可以批判继承的合理成分,同时又无视新文学发展中的确存在的与人民大众隔膜、不合民众口味的问题而全盘肯定之。这两派观点不仅在新旧文学关系上都是偏颇的,而且都存在脱离内容谈形式的形而上学倾向。针对争论中出现的偏颇和问题,郭沫若的《“民族形式”商兑》、周扬的《对旧形式利用在文学上的一个看法》、胡风的《论民族形式问题》、茅盾的《旧形式•民间形式•与民族形式》等,都强调不能脱离内容谈形式,认为民族形式植根于民族生活之中,新文艺应该是民族形式与新民主主义的民族生活内容的统一;同时他们也大都认为民族形式是发展的,应该建立在对中外艺术经验的吸取、融合之上。这些观点和看法比较辩证,有相当的理论合理性和新文艺实践基础,对向林冰、葛一虹等人的偏颇论断有所克服。但是,总体来看,当时许多人对民族形式的认识还只是着眼于从与内容相区分的语言特色和形式技巧方面看待民族的、民间的旧形式,尤其是大都仅限于从文艺角度论民族形式,没有领会到毛泽东“民族形式”论的深层意图,即便胡风也是如此,以致后来林默涵、何其芳等人批评胡风,说他切断了与民族文艺传统的联系。这些理论缺陷和不足造成了对民族形式概念理解上的表面与肤浅,并导致人们在思想上也并不特别重视这一问题。正如周扬所言:“抗战起来了,民族形式比较得到重视,但那也只认为是一种权宜之计,完全认不清采取民族形式是新文学发展的必然规律,仅只为宣传方面,拿来轻轻利用一下就得了。”与此相关,周扬后来进而反思说:“我们这一辈人的缺点是对文化遗产注意不够,或者还没有来得及掌握。”“我们过去在艺术上、科学上也有复古主义的倾向,但更多的是轻视祖国文化遗产的倾向。”这种状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开始有所纠正,新中国成立后才获得根本性的改观。

二、文化遗产的批判继承与古为今用

与“民族形式”论提出的同时和之后,毛泽东还在论证继承历史传统和文化遗产的必要性时提出了继承文化遗产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方针,迄今为止一直成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艺相结合的理论遵循和实践指导。

在强调决不能割断与民族历史和文化传统之联系的同时,毛泽东也提出了继承文化遗产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学习我们的历史遗产,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在这一基础上“承继”其中“珍贵的遗产”。其后,他又提出并论述了继承文化遗产的基本方法。他指出,中国现时的新政治新经济是从古代的旧政治旧经济发展而来的,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但是,继承古代文化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将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切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及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在此基础上,“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至于继承文化遗产的目的,毛泽东认为这不仅能够帮助人们了解历史、认识生活,吸取历史经验和教训,从而对现实的革命工作有启示和帮助,而且“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具体到文艺遗产,他明确地说:“对于中国和外国过去时代所遗留下来的丰富的文学艺术遗产和优良的文学艺术传统,我们是要继承的,但是目的仍然是为了人民大众。”毛泽东特别重视继承古代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对新文艺创造的意义,认为“有这个借鉴和没有这个借鉴是不同的,这里有文野之分,粗细之分,高低之分,快慢之分”。对继承文化遗产的目的,毛泽东后来又进一步作了一些理论上的论述和概括。1942年,他给延安平剧院书写了“推陈出新”的题词;1951年,他为中国戏曲研究院写了“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题词;1964年,在一封关于音乐发展工作来信的批示中,他明确提出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这一对待中外文化遗产的八字方针。由这些题词和批示可见,推陈出新、古为今用,就是继承文艺遗产的目的所在,也是应该遵循的工作方针。

毛泽东基于中国数千年文明对文化和文艺遗产的以上各种论述,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构成内容,有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但是,由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一直处于战争状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批评的关注中心还是在新文艺的政治宣传作用、在文艺满足工农兵的现实文化需求方面,因而在与优秀传统文艺的结合方面还没有展开也没有条件展开大规模的工作,相应地在理论研究上也没有更多的思想成果。新中国成立之后,伴随着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全面建构和党的文化领导权的全面实施,古代文化遗产的传承问题得到高度重视,毛泽东关于文化遗产的有关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真正得到较好贯彻并获得新的理论与实践上的丰富与拓展。在理论方面,毛泽东1956年《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堪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史上关于文艺遗产问题的一篇系统专论。该文围绕文艺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的建构问题而展开,不仅从民族的习惯、感情、语言和历史传统角度阐述了文艺之所以要民族化、要有民族形式的必然性、必要性,而且对中外文艺遗产的接受原则、方法和方针等进行了综合辩证的论述。此外,周恩来关于文艺遗产问题的论述也特别值得重视。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于北平召开的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上,周恩来在向大会所作政治报告中专门讲了“改造旧文艺”的问题。周恩来指出,旧文艺在群众中有基础,应该重视它的改造,但改造并不是要否定它。他说:“我们不是认为旧文艺什么都好,什么都保存,那就会走到复古的路上去了;另外我们也不是认为什么都不好,什么都否定,或置之不管,那就是对于民族传统和群众感情采取错误的态度,那就是违背了我们的普及第一的主张,同时也不合于我们的历史观点。”至于改造旧文艺的具体方法,则应该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入手:“首先和主要的是内容的改造,但是伴随这种内容的改造而来的,对于形式也必须有适当的与逐步的改造,然后才能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和谐与统一。”此外,他还回答了旧文艺有没有前途、会不会走向消亡的问题。他说:“旧文艺里的一切坏的部分、一切不适合于人民利益人民要求的部分一定就会消灭,比如宣传封建思想和其他反革命思想的东西,就应该加以消灭;另外有一些合理的、可以发展的东西就会慢慢的提高、进步,逐渐变成新文艺的组成部分,这一部分就是有前途的,而不是被消灭的了。”周恩来的这个报告,可以说是对新中国的文艺发展和旧文艺的改造、文化遗产的整理接受提出了一个纲领性的指导意见。此后,1961年周恩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故事片创作会议上的讲话》也着重谈到了文化遗产继承与创造新文艺的关系问题。周恩来关于文艺遗产的论述与思想,既有对新文化运动开展以来在对待文艺遗产问题上的经验与问题的反思与总结,也有对当时文艺界具体思想认识状况的针对性回答,与毛泽东关于继承文化遗产的原则、方法和目的是一致的。

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十七年”,文艺界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艺相结合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整理遗产工作大规模开展,旧戏改造运动取得丰硕成果,以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优秀历史传统和文化传统的文艺书写,特别是优秀古典文艺名著的整理和出版,古代优秀文艺理论成果的发掘和研究,以及在周扬主持下高校文科统编教材工作的开展,无不显示出了这一结合的实际成效。这些实际成效活跃了那个时期的文艺生活和理论创新,也在理论上推动了学界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意识自觉。1958年8月,周扬在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召开的全省文艺理论工作会议上作了一个讲话,其中讲到在当时的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文艺,文艺理论批评工作要担负三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加强思想斗争,总结文艺实践经验,整理、批判遗产,三者不可缺一。这个讲话,《河北日报》以《建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体系》为题予以发表。尽管后来周扬认为把尚未得到别人肯定和承认的东西在文章题目中以“体系”之名标举出来不恰当,但他还是肯定了中国的文艺理论研究要有雄心壮志,肯定文艺理论研究需要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也要总结我们本国的经验。他说:“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点是从外国来的,不是从我们的文学史、文艺理论批评史中发展起来的,要承认,我们的文化还是落后的。我们现在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回过头来总结中国的文艺遗产和‘五四’以来的文学经验,再从中得出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理论。我们的方向就是这样。……我们要借鉴外国的经验,要总结社会主义文学的经验,但两千年历史不整理就不能有自己的理论。”这应该算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在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界最早的理论概括。由周扬的相关论述和阐发可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主要理论内涵是与中国新的文艺实践经验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艺相结合的,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在文艺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对当时文艺理论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文艺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引领作用。

然而,由于政治领域里的“左”倾思潮愈演愈烈,至“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展以后,“批判地继承”古代文艺遗产演化为对古代遗产的全面否定和批判,古代文艺遗产又遭受到了比在五四新文学初期更为不堪的命运,一切传统的东西都在“破四旧”的口号声中被列入破除和扫荡之列。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在为“文革”全面开展发表的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中发出了“破四旧”的号召:“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要彻底破除几千年来一切剥削阶级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对于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一切遗产、风俗、习惯,都必须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加以透彻的批判”。这种“横扫一切”的极端做法显然完全切断了新文化与传统文化在精神上的联系,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传统文化和文艺相结合当然更加无从谈起,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中文学艺术发展的良好势头也在“全面专政”“横扫一切”的极左狂潮冲击下陷于一片荒芜和凋敝,这个历史的教训是不应该被忘记的。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创新

自“文化大革命”结束至今,中国社会由改革开放开始进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发展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面临新的历史境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创造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也在发生着新的调整改革与转型重构。

在改革开放最初的一段时期内,党在文艺领域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拨乱反正,把被以往极“左”政治搞乱的一些文艺政策、理论观念恢复过来,归于正道,如推倒以往受极“左”政治思潮裹挟而强加于文艺界的各种不实罪名和错误论断;二是把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旧有政策和理论提法加以调整和改革。在对待文化和文艺遗产的问题上也是如此。1979年,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重申要“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方针”,要求文艺工作者“都应当认真钻研、吸收、融化和发展古今中外艺术技巧中一切好的东西,创造出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的完美的艺术形式”。总体来看,改革开放初期在文化遗产问题上基本沿袭了此前两个时期的基本观点和做法,属于拨乱反正。以文学理论教材编写为例,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教材,无论是重新修订出版的还是新编著的,对文学遗产问题的观点和理论表述,基本上都沿袭了五六十年代出版的教材。

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文化的传承首先在文艺界然后在全社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文艺领域有两个特别值得关注的理论性事件:一是在80年代,随着西方现代派文艺的大规模引进和传播,对中国“五四”以来以现实主义为主的文艺传统形成严重冲击和挤压,由此引发对五四新文化和新文艺的反思,产生了“五四”造成中国文化传统断裂的观点,进而引发了文化寻根的思潮,产生了“寻根派”文学;二是面对西方文艺理论和美学的轮番强势冲击,文论界在对中国自身理论状况的反思中感受到深切的危机,于90年代提出了中国文论“失语症”和“话语重建”问题,要求重返中国文化之源、重续中国文论传统。与此同时,这一时期在全社会层面,也有两个值得关注的文化事件:一是80年代末期由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所引起,在国家治理层面发生了对中华文化(实质上是中国现代社会制度)历史走向的思想交锋。1988年的一部电视政论片《河殇——中华文化反思录》甚至公开主张西方资本主义的蓝色文明代表了人类文明的大趋势,是中华文明发展的未来方向,要求人们抛弃代表过往与落后的中华黄色文明,主动拥抱蓝色文明,这种错误论调当时在全社会引发剧烈的思想震荡和理论纷争。二是现代新儒学在经历了港台和海外的漂流之后回到大陆和母国,并赢得大陆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以至青睐,助推了80年代后期的“文化热”和90年代的“国学热”,此后还进一步引发了马克思主义能否与中国传统儒学相会通以及如何会通问题的研讨。这些发生于文艺领域与全社会层面的事件都是与文化相关的,而且都直接或间接地指向对于传统文化的判定与取舍。正是在这种时代形势下,我们党在继续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同时,也努力纠正“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现象,一直在探索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中国特色与道路,并思考传统文化在当代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在讲到加强和改进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时,强调“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思想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在生动丰富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创造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概念,将其作为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并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又植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对于传统文化的这些新的历史定位,为关涉古代文化和艺术的文艺创造和学术研究提供了基本的思想指导。这一时期,中国古代文论的话语重建与现代转换研究、中国古代美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史的重新书写进入到空前活跃的局面,取得了诸多至今仍然具有影响的重要成果。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大国崛起进程中民族自信心的与日增强,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提升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的文化软实力日渐成为全社会的追求和共识,而国内“国学热”的持续升温和海外孔子学院项目的大力推进则进一步将传统文化由历史的纵深推向国家发展战略的宏观考量与国际文化传播的显要位置。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决定》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为新世纪新阶段宣传文化战线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并就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作出了全面工作部署。从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文化发展战略日益明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在这一战略规划中的位置日益重要,这为新世纪以来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确立了政策机制上的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战略统领,强调增强和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为己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接续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母体之中,从而为文化自信植入了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力量。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宣传阐释中国特色,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2014年2月24日,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他又强调“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这两次讲话充分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论述绝非就文化论文化,而是有其高瞻远瞩的战略站位,两次讲话中提出的六个“讲清楚”,实质上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选择、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以及文化自信的建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有机联系起来,这构成了其文化论述的理论逻辑前提。

基于上述理论逻辑前提,近十多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文化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了一系列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思想光辉的重要论述。在这些论述中,他一方面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尤其是毛泽东以来我们党在文化遗产问题上的一些经过历史检验的科学思想和论断,强调“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 强调“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另一方面,他又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尤其是根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擘画和世界历史演变大势的战略研判,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这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习近平提出并阐述了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他指出,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进程中,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培育和发展了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克服困难、生生不息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与此同时,“古往今来,中华民族之所以在世界有地位、有影响,不是靠穷兵黩武,不是靠对外扩张,而是靠中华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和吸引力”。正是基于这一历史认识,习近平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命脉,承载着中华民族独特的思想理论、道德规范、价值体系等角度,一再强调中华文明“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体现继承性、民族性”,文艺创作“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其二,习近平从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增强和坚定文化自信以及为解决当今世界的诸多突出难题提供智慧、方案和力量等方面,论述了传统文化古为今用的意义。他指出,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国人民几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辨,这是我国的独特优势。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中,应该利用而决不能放弃这种优势。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抛弃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历史悲剧。所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不仅如此,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特别是对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的弘扬,对其生命力的激活,还能“让中华文明同各国人民创造的多彩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精神指引”,对我国和世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从而让世界知道“为人类文明作贡献的中国”。其三,习近平以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当代文化发展的关系为中心,提出了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或曰“转化创新”论亦或“两创”论。习近平指出,不应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新文化分开来当作两件事看待,“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在处理好二者关系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在古为今用中“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这些新思想新论断,在新时代条件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如何将马克思主义同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供了指导与遵循。尤其是做好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思想,明确提出了如何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的方法,不仅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存与发展指出了正确途径,也揭示了新时代建立文化自信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必由之路,必将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推进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四、道阻且长的历史追求与值得珍视的历史经验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产物,自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起始,迄今已历百载。回望来路,可谓道阻且长,其间有成绩也有挫折,有经验也有教训,有理论和实践创新也有理论和实践失误,有许多值得加以认真反思和总结的内容。这里,仅就其中主要问题作几点简要的论述。

首先,必须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的伟大历史意义。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在与中国新文艺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之外,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另外一条重要路径,有其直接的文艺理论意义。但是,其意义远不止于这一方面。事实上,这一结合更关系到“国之大者”的问题,即中国新文化新文艺的发展乃至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道路问题。回顾历史不难看出,我们党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关于传统文化和艺术的理论论述以及相关政策、方针、原则、方法的提出,都是与党所进行的伟大历史斗争、所要完成的伟大历史任务紧密关联的。概而言之,“民族形式”论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自觉和抗日战争的历史形势紧密相关;“批判继承”论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文化战线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争夺与建立紧密相关;而“转化创新”论则与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文化自信的建立、与党和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规划紧密相关。这其中,每一论的提出都有经有权,是文化发展和时代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回应,因而每一论的具体理论内容都汇聚并共同构建着中国文艺、文化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历史趋向与时代需求,由此展示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的丰富深广的历史蕴涵与伟大历史意义。

其次,应该认真总结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历史进程中的思想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历来重视对文化遗产的继承,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党和广大文艺理论研究者在文化遗产问题上取得的前述各种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理论的新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主要构成内容,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历史书写不能缺少了这方面的理论内容。而在进行这种历史书写时,不仅应该结合具体历史语境分析和阐明不同时期相关思想成果的理论创新之处,还应该充分注意到从文化遗产的“批判继承”论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创新”论在文化和文艺发展通变关系上的历史转型。这种转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以往的“批判继承”论中,传统文化和文艺与现代新文化新文艺实际上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传统文化和文艺本身被当作异于新文化新文艺、需要加以批判审查的对象而存在,其价值只是在于对新文化新文艺创造者和接收者来说是可资利用和借鉴的资料。这种状况有时会导致人们以轻视、俯视的眼光和态度看待传统文化和文艺,以致于有旧文艺有没有前途、会不会走向消亡等疑问的产生,甚至走向“文化大革命”时期对传统文化只有批判没有继承的局面。而在“转化创新”论中,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文化根脉,是为文化自信提供最基础、最深沉、最持久动力的东西,是需要保护、传承并可以在转化创新中激活其生命活力并使之生长的东西,新文化新文艺的创造并不构成对传统文化的否定,而是与传统的对接,是对传统的延伸,由此导致人们看待传统文化的眼光和态度由轻视、俯视转而变为重视、仰视,这使得传统文化在今天所受到的重视达到空前的程度。其二,在新旧文化和文艺的通变关系上,“批判继承”论更注重推陈出新,注重以新代旧,也就是更讲新变;“转化创新”论则更注重古今贯通或曰久通,强调在继承基础上使优秀传统文化自身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就是将“通”与“变”有机统一起来。刘勰在《文心雕龙》里说:“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其久,通则不乏。”“转化创新”论的理论蕴涵与刘勰对文学发展规律的总结是内在相通的。

再次,需要认真总结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历史进程中的历史经验。择要言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意识形态属性,坚持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非社会主义的错误理论观念和不良创作倾向进行斗争,这是百年来中国文艺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优秀传统文艺遗产能够不断得到发扬光大的思想引领。其二,坚持“古为今用”的基本方针。文艺要为人民大众服务,一直是我们党奉行的基本理念,也是中国新文艺发展的方向,在对待传统文艺遗产上,我们党也始终坚持了让古人为今人服务、为中国新文艺发展服务的理念。从毛泽东将继承文化遗产作为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到新时代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基本目的和追求是一致的。其三,坚持以理论创新指导新的实践。勇于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又善于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这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一条基本经验。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的不同历史阶段上,我们党都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及时回答时代之问、人民之问中作出自己的理论回应,提出相应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以理论创新指导具体文化和文艺实践。这正是在以往的文化遗产整理工作中能够取得许多成就、在当今能够展开全面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大好局面的一个重要思想保证。

当然,毋庸讳言,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的历史发展中,不仅有经验,也有过诸多教训,如前述五四运动之后一段时期内进步文艺界对文艺遗产的轻视,“文化大革命”时期以破“四旧”名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这些历史教训正从反面说明,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不能正确处理新旧文化发展的辩证关系,不能与时俱进地提出正确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与传统文艺相结合的文化实践就会走上弯路或错路。当今的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事业尚走在路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也没有结束,如何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传统文艺相结合,如何在这一结合之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好,依然需要付出艰辛的实践努力,需要进行思想理论的探索与创新。而在这一努力与探索创新的路上,还需要不断反思历史、总结过往的经验和教训,这将为新的实践努力提供滋养和动力,同时也为新的探索创新提供有益的参照和借鉴。

*本文系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项目编号:15@ZH01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谭好哲 单位: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中国文艺评论》2022年第5期(总第80期)

责任编辑:韩宵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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