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舞台艺术领域“舞美大制作”之风愈演愈烈,部分作品盲目追求视觉奇观,以技术堆砌替代艺术表达,导致创作重心偏移、成本虚高。一方面,机械装置与多媒体特效的过度堆砌挤压了表演空间,使剧场沦为技术秀场,部分作品甚至以“视听轰炸”掩盖叙事苍白与思想贫瘠;另一方面,高昂制作成本加剧行业资源垄断。当前这种追求“大即是美”的创作倾向,折射出艺术创作中的浮躁心态与功利化倾向。本期文艺锐评以“舞美大制作泛滥”现象为靶的,以批判性视角切入,呼吁剥离浮华表象、回归艺术本质,倡导“内容为王”的创作理念,抵制形式主义对舞台艺术的侵蚀,重塑对艺术创作的真诚与敬畏。
舞美“大制作”的四重反思
【内容摘要】 本文就舞美陷入“大制作”这一现象,从创作机制、审美认知、创意能力和艺术信念四个方面分析了其形成的深层原因,指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偏差、失衡和重复。同时,也以优秀作品和创作为例寄寓舞台创作持续良性地发展。
【关 键 词】 舞美大制作 创作机制 审美认知 创意能力 艺术信念
舞剧《永不消逝的电波》(图片来源:“上海歌舞团”微信公号)
舞美陷入“大制作”作为舞台艺术创作中的“病症”显现,背后有行业的系统性原因。本文试图从创作机制、审美认知、创意能力和艺术信念这环环相扣的四个方面来分析这一艺术现象形成的历史原因。
首先,创作机制存在缺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舞美陷入“大制作”有其生成的历史环境。在近30年的舞台艺术创作领域,不少地方院团的创作动机和创作导向是围绕评奖而展开的。然而,现实的矛盾在于不少地方院团的创作实力还尚不能够与获奖目标相匹配,便需要外请高水平的主创人员来助力。这在舞台艺术创作领域逐渐形成某种合作模式,即地方政府作为投资方,地方院团作为演出单位,外请主创作为实际的艺术创作班底,三方在共同的目标导向下完成剧目的制作。
在这一创作机制中,包括舞台美术设计者在内的众多创作者并非拥有艺术创作和舞台呈现的绝对话语权,究竟作品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风貌和气质,委托方和出资方的要求往往起着主导作用。这一点是舞台美术创作者无法左右的现实处境,反映了这种创作机制的缺陷。因此,舞美“大制作”可能并非创作者的追求目标,这一目标与创作者的审美理想之间可能有着相当大的距离。那么,造成舞美“大制作”的深层原因又是什么呢?
其次,审美认知存在偏差。“羊大为美”是深植于中国人内心的传统观念。在日常生活中,“大方”“大气”“大度”等词语无不代表着美的品质。在对中华民族文化和历史的描述与评价上,“伟大”往往能够充分体现其恢弘和厚重……这些都成为某种先导和潜在的观念被投射到对舞台艺术创作的审美期待上。但是,这种期待存在着审美认知的偏差,即将“羊大为美”理解和落实在舞美设计的规模和体量上。这种皮相之“大”,并非符合所有作品的内容走向和精神气质。在这里,受过专业审美教育的创作者当然有责任对这种审美认知进行纠偏,然而,现实中有另外一股力量助推着舞美“大制作”的风气,并加剧了这种审美认知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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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真 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
《中国文艺评论》2025年第8期(总第119期)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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