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舞台艺术领域“舞美大制作”之风愈演愈烈,部分作品盲目追求视觉奇观,以技术堆砌替代艺术表达,导致创作重心偏移、成本虚高。一方面,机械装置与多媒体特效的过度堆砌挤压了表演空间,使剧场沦为技术秀场,部分作品甚至以“视听轰炸”掩盖叙事苍白与思想贫瘠;另一方面,高昂制作成本加剧行业资源垄断。当前这种追求“大即是美”的创作倾向,折射出艺术创作中的浮躁心态与功利化倾向。本期文艺锐评以“舞美大制作泛滥”现象为靶的,以批判性视角切入,呼吁剥离浮华表象、回归艺术本质,倡导“内容为王”的创作理念,抵制形式主义对舞台艺术的侵蚀,重塑对艺术创作的真诚与敬畏。
【内容摘要】 严格地说,舞美制作并无“大”“小”之分,只有“好”“坏”之别。舞美制作不管“大”或“小”,只要“合适”即可,所谓“合适”,一是指审美,要看其是否有助于丰富舞台形象、深化剧目主题;二是指市场,要看其制作成本是否与其票房相互平衡。对于舞美大制作现象,要以理性客观的态度来对待,对那些美听美视并借以丰富形象、深化主题的舞美制作,不能简单反对;反之,对那些虚张声势、力图以技术堆砌掩饰形象之贫弱和主题之空洞的舞美制作,则要坚决反对。
【关 键 词】 舞美大制作 审美 市场
舞台剧《战马》(图片选自“中国国家话剧院”微信公号)
舞美大制作是伴随着舞台艺术从以演员表演为中心向综合性阶段发展而出现的。对舞美大制作现象,我们要以理性客观的眼光看待,既不能一概肯定,也不能全然排斥。说到底,舞美大制作并没有“原罪”,它本身不是错,错的是“盲目”大制作。
很多人误以为舞美大制作是随着当代科技的发展、在科艺融合的背景下才出现的新事物,这实际是一种误解。从戏剧史的角度看,古代艺人很早就发现,适当的舞台装饰会增强艺术表现力,对营造故事情境、塑造人物形象具有特殊作用。明代张岱在《陶庵梦忆》中曾这样记述刘晖吉家班演出《唐明皇游月宫》时的情景:“场上一时黑魆地暗,手起剑落,霹雳一声,黑缦忽收,露出一月,其圆如规;四下以羊角染五色云气,中坐常仪,桂树吴刚,白兔捣药。轻纱幔之内,燃赛月明数株,光焰青黎,色如初曙,撒布成梁,遂蹑月窟,境界神奇,忘其为戏也。”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为了营造“月宫”幻境,舞台上设置了月亮、桂树等各种道具,并不断施放烟火制造效果,观者无不身临其境,竟“忘其为戏”!这早已超出了戏曲演出中常用的传统砌末,应该是“灯彩戏”最早的源头。在昆曲和早期京剧的演出中,演员主要通过唱、念、做、打等表演艺术来塑造人物、抒发感情,舞台设置一般以一桌二椅和简单砌末较为普遍,服装道具、灯光效果和舞台背景等并非舞台演出的重点。晚清以降,灯彩戏在上海大行其道,很多戏班常以此为号召,用各类彩绘景片和灯具做种种点缀渲染,烘托神怪出没的离奇情节,借以吸引观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京剧艺术的传播,为海派京剧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清末民初,在继承民族传统彩砌等机关装置的基础上,上海的戏园老板又引进西洋转台装置,以达到迅速变换场景的要求,同时借鉴西式写实布景的画幕、特技、魔术和电光等现代技术,表现舞台上的离奇景象,最终形成了海派京剧的独特风格。对于那时的戏曲舞台而言,这些灯彩和机关布景应该属于“舞美大制作”了。由此看来,就中国戏曲而言,简洁素朴、凸显表演艺术的“一桌二椅”自然是古已有之的传统,而重在强化舞台艺术之综合表现的“机关灯彩”也同样是近代以来形成的传统。既然都是传统,就应理性继承,对那些美听美视并借以丰富形象、深化主题的舞美制作,当然不能简单反对;反之,对那些虚张声势、力图以技术堆砌掩饰形象之贫弱和主题之空洞的舞美制作,则要坚决反对。
笔者认为,舞美制作无“大”“小”之分,只有“好”“坏”之别,好的舞美不管“大”或“小”,只要“合适”即可。何为“合适”?一是如上文所言,看其是否有助于丰富舞台形象、深化剧目主题,这是审美的“合适”;二是看其制作成本是否与其票房相互平衡,这是市场的“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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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非遗区域整体性保护研究”(项目批准号:22JJD850010)的阶段性成果。
*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如需完整版本,请查阅纸刊。
作者:赵建新 单位: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中国文艺评论》2025年第8期(总第119期)
责任编辑:王朝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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