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奖:科学激励 沃野千里
编者按:十年来,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持续深化,文艺评奖对创作的引导作用越发鲜明,逐渐成为精品创作、繁荣文艺事业的有力推手。同时,文艺评奖尚有继续优化的空间。比如:文艺评奖如何发挥好引导作用,更好地推动创作生产、提高艺术水准?文艺评奖如何构建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作品评价体系,增强权威性、公信力?文艺评奖如何更好地规避论资排辈、“轮流坐庄”等弊端,如何解决作品功利化、同质化、评奖后束之高阁等问题?为推动研究这些问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策划“艺见”专题,特邀文艺评论家围绕“切实发挥文艺评奖作用”撰写评论文章,理论与实际结合,深入剖析文艺评奖应遵循的规律,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提供借鉴,推动文艺创作迈向新的高峰。本期“艺见”刊发七篇文章,以飨读者。
激励与引导:文艺评奖要双轮驱动
陆绍阳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曾担任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新闻奖等评委
文艺评奖是促进出精品、出人才,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重要手段。文艺评奖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激励,二是引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评奖要“对文艺工作者的激励更加有力,对创作生产的导向更加鲜明”,题中要义已经十分明显。
从激励的角度讲,评奖是对文艺工作者劳动的肯定,获奖不只是荣誉的收获,更是一个新的开始,激励其以后创作出更有影响、更有价值的作品。尤其是那些体现专业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奖项,对文艺工作者的激励作用更大。传统的评奖方式是由优秀的专业人士担任评委,采用集中会评的方式,对参评作品做出评判。这种评判建立在评审者经验的基础上,依靠他的专业知识、审美品位,以及意识形态立场对作品进行评判。其底层逻辑建立在比较的基础上,是一种“比较式评选”,即把作品放在纵向和横向坐标系上进行比较。纵向比较是从历史的维度将它和以往的创作进行比较,通常会以作品的品质、创新性和影响力等为指标进行判断。横向比较是将它和同时期的作品进行比较,从而认定它的文化内涵、艺术价值、思想深度等。很多世界著名电影节都采用这种方式,但这种评审也有弱点,它依赖于几位评审者的专业能力,是一种小样本行为,也有一定的偶然性。近年来,随着作品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和受众群体的扩大,区别于传统的另一种评选方式出现了。这种方式将作品的影响因素作为依据来进行评判,主要根据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力,依照其网络点击率、转发数、口碑、评价数等量化指标进行评选。这种评判的底层逻辑是依据链接的范围,是一种“群选式的评选”,其把链接的数量作为判断的依据,吸纳了更大范围的参考值,不仅强调效果,也符合“一部作品好不好最后还是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的要求,可以把更多观赏者的认可度纳入评审的衡量指标中。为了弥补传统会评方式的局限,现在有些评奖已经加入了这些新的指标和环节,比如加入网络评审的权重。近年来的“中国新闻奖”在终评前会把入围作品发给专业人士进行网评,并将网评结果供终评评委参考,规避了仅由几位会评专家来决定作品价值的做法,为建设一个“更具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的文艺评价体系”,提供了新思路。在电影类评奖中同样可以引入类似方式,在评选众多单项奖时,可以将协会专委会成员等专业人士的意见纳入终评考量中。
评奖对艺术家个人的事业发展有很大的激励作用。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思考,让获奖作品不仅对个人有价值,也对行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精神的涵养起更大作用的话,可以把“引导”作为一个关键要素来考虑。“引导”是一种方向性的指引,犹如王国维先生所说:“词家评词,犹农夫相田:嘉禾者励之,可垦者导之,而后沃野千里。”“评词”如此,“评奖”又何尝不是如此,一种更强有力的推动,无疑会形成文化的“沃野千里”。
一谈起引导,大众往往会有另外的理解,担心评选过程中会忽略作品艺术质量,被其他因素主导。这样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对任何艺术作品判断都要以质量为先,“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这三者是衡量作品价值的标尺,不能把它割裂开来。大众还会担心倡导某类作品会影响其他艺术样式,甚至对其他类别作品产生挤压。这也是一种理解偏差,肯定一部作品,推崇一种艺术倾向,并非意味着要排斥或反对另一种艺术样式,更不能看作是体制对异质性的排挤。在艺术生产中,百花齐放是良好艺术生态的体现,任何时候都要鼓励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那么,要引导什么样的作品呢?我们可以站在一个更高的维度上看艺术作品的价值,艺术不仅是审美的,更是伦理和意识形态的载体,艺术作品可以成风化人,更重要的是引导精神层面上的追寻和超越!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出对好作品的期盼,强调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大众。为什么要这样强调?因为它体现了强烈的时代诉求,也给予了每一个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艺术家可以展现艺术抱负和价值的最好方式。那些抒写“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的作品,应该得到更多的肯定和推介,也理应在评奖中得到体现,比如《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中就明确提出:“对于深刻反映时代变革、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书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品,尤应予以关注。”
文化艺术给人鼓劲、提供精神原动力,本质上植根于人类对意义、希望和社会凝聚力的期盼,通过建设性叙事强调正面鼓劲,建构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在集体记忆中实现认同的可能。艺术作为“集体表征”,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是强化社会共识的一条有效途径,如优秀的主旋律电影能够增强民族认同感。在这类作品中往往承载着一种潜在的对未来的希望。作品既反映现实,也指向高远的理想,揭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践已经证明,文化艺术可以通过“肯定的文化”激励人们超越现实,提供有力的精神锚点,推动社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电影作品在“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金鸡奖”评选中得到表彰,例如《湄公河行动》《十八洞村》《红海行动》《流浪地球》《中国机长》《夺冠》《秀美人生》《守岛》《长津湖》《万里归途》《志愿军:雄兵出击》《我本是高山》《第二十条》,以及“我和我的”系列、“战狼”系列等影片。这些作品聚焦重大历史节点,通过感人的故事折射大时代变迁,塑造真实可信的新征程上的奋斗者形象,成为民族复兴之路上的一个个闪亮的、指引人们前行的“发光体”。
新时代呼唤文艺高峰,文艺评奖是检验文艺作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在评奖过程中,要认识到艺术不仅是个人表达,还同样具有公共价值和文化使命,要用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的作品承担起助推社会进步和引领精神奋进的使命和责任!好的评奖就如园丁修剪花枝,可以让将开的花更鲜艳,让未开的花定形。激励与引导是文艺评奖相辅相成的两大功能,二者既存在内在一致性,又存在作用机制上的差异性,要辩证地看待,其中激励是文艺发展的“加油站”,引导则是文化航向的“信号灯”,它们共同助力文艺高质量发展的未来!
*本文刊发于《中国艺术报》2025年7月4日第6/7版,文中海报来源于豆瓣网。
签发:袁正领
审核:何美
责编: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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