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明代万历年间的“贺伍之讼”,是中国学术批评史上极具警示意义的笔墨公案。这场论战从学术辩驳逐步演变为情绪对立的相互攻讦,最终以贺灿然恚愤离世告终,成为传统学术批评失度、失范和失伦的典型样本。本文以该公案为样本,结合当代网络批评乱象,思考学术批评为何会从“明道”的严肃事业沦为“伤人”的文字利器。文艺批评的正当性应由“求真”与“恕人”的双重尺度共同划定,核心原则在于“辩理而不泄愤、求真而不伤人”,一旦脱离对事理本身的探讨而转向人格攻讦、意气之争,便违背了“修辞立其诚”的古训,甚至触碰当代社会的法律与伦理底线。在媒介环境剧烈变革的当下,当代文艺批评的尺度边界与伦理重建,应回归温和而有力量的理性对话,这是文艺批评不可回避的时代命题。
【关 键 词】 贺伍之讼 文艺批评 批评伦理 明代文人 理性对话
文艺批评是文艺创作和鉴赏生态的校准器,承载着价值引领、审美评判、行业净化的核心功能。健康的文艺批评,应当是以文弘道、以理服人的理性对话,而非意气相争、言语攻讦的舆论缠斗。笔墨何以为刑?回望明代万历年间的“贺伍之讼”,这一笔墨冲突见载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陈继儒《与伯闇贺公》尺牍、邓之诚《桑园读书记》、章培恒《不京不海集》,多方文献均有记述与评议,还原了一场颇为触目惊心却已被遗忘的“文字命案”,完整呈现了传统学术批评从学术辩驳走向文字倾轧的全过程。这桩文字公案,以笔墨始,以人命终,堪称中国学术批评史上罕见的“文字杀人”事件。然而,比悲剧结局更值得深思的是过程本身:原本立足学理、面向事实的批评对话,何以沦为语言暴力?批评伦理的尺度在何处发生了偏移?学术“求真”的正当动机,为何最终酿成“伤人”的后果?如今,传统学术批评的“意气化”弊病在当代网络语境中被持续放大,滋生出极端批评、人身攻讦、流量裹挟、恶意抹黑和无原则吹捧等诸多乱象,消解了文艺批评应有的学术理性,破坏了文艺创作与评论的良性生态。明代这场文人间的“生死骂战”,犹如一面时代的镜子,映照的不仅仅是历史故纸堆里的幽微回光,更是当代文艺批评尺度中那些被忽视却至关重要的基本伦理问题。
一、从被遗忘的“文字命案”还原一桩明代批评失范典型案例的历史真相
明代文人沈德符所撰史料笔记《万历野获编》,初成于万历年间,几经明清两代文人增补分类整理为三十卷本,另有《补遗》四卷。《万历野获编》以家族见闻、民间口述及文献考辨为素材,上记朝章掌故,下及风土人情、琐事轶闻,宫闱、科场、士林、宗教、民俗、百工技艺无不涉及。书中收录了大量未见于正史的乡邦文献与艺文掌故,所记多为作者目睹见闻,部分史实细节较官修《明史》更为详尽,是研究明代社会风貌与历史掌故不可多得的史志辅助阅读材料。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记载了贺灿然和伍袁萃笔墨诤讼的缘起、演进与悲剧终局:
伍宁方(袁萃)宪使吴中人,素名刚劲嫉恶,任粤东宪以目眚自免,家居无聊,著一书名《林居漫录》,有前集、后集、别集、多集,皆谈时事,其间偏执处亦间有之。
……
至论乙巳京察留用一事,极诽沈四明之非,有识皆以为正论,而归咎吾乡贺吏部灿然清平一疏,谓为迎合时相。贺,好名人也,见之不胜愤懑。乃作一书名《漫录评正》,尽摈其说,笺注于旁,谓无一语得实,而于己清平之疏,则直夸为公正,能动上听,始下察疏得完大典,有功于国。
伍愤其饰非,又作《驳〈漫录评正〉》以纠之,其词转峻。贺不能堪,又作《驳〈驳《漫录评正》〉》,则语愈支蔓,且讦伍过端近于巷口。
伍为吴下人望,辅之者众,共为切齿,复作书名《漫录三评驳正》,援引指证,详明深刻,读者或谓快心,或谓已甚。贺已老多病,见此恚哭呕血,不复能措一词,未几下世。
“贺伍之讼”的论战主角贺灿然与伍袁萃,皆为万历年间进士出身的文人官员,兼具士人风骨与好名尚气的时代特质。《万历野获编》中的这条记载,删除现代标点符号后不过区区四百余字,记述了这桩由弹劾首辅大臣沈一贯和左都御史温纯引起的纷争。这场“文字命案”,讲的是苏州退隐官僚和乡绅伍袁萃,闲居无事著《林居漫录》评议时政人物,直言贺灿然“清平一疏”迎合时相、沽名钓誉。贺灿然读后“不胜愤懑”,随即著《漫录评正》辩驳。伍氏复作《驳〈漫录评正〉》,言辞渐趋峻激。贺氏“不能堪”,再作《驳〈驳《漫录评正》〉》,言辞越发枝节啰唆、不切正题,还刻意揭发伍袁萃曾经的短处与过失,语言尽显浅俗与鄙俚。伍袁萃再度撰写《漫录三评驳正》,“援引指正,详明深刻”。此时的贺灿然早已年老多病,见此极度愤怒、悲痛而痛哭和咳血,最终一命呜呼,酿成“命案”。
伍袁萃(生卒年不详),字圣起,号宁方,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人,万历八年(1580)进士。伍氏历任贵溪知县、兵部主事、浙江提学佥事、广东海北道按察司副使。其人刚劲嫉恶,《明史》中曾经记其力阻李成梁之子李如桢求为锦衣大帅,任浙江提学佥事时“巡抚牒数十人寄学,立却还之”,在担任广东海北道按察司副使期间,又依法惩治中官李敬的杀人随从。伍袁萃辞官归隐后,因其是吴县(现苏州)本地人,所以辅之者众,虽然双目有疾,却撰成《林居漫录》等多部著作,文中多贬斥当世公卿大夫,用今天的话讲有点“老愤青”的意味。
从正常文人士大夫之间的学术交流看,伍氏著作确有偏激之处。《四库全书总目》曾经评价其“所撰《林居漫录》《弹园杂志》,多贬斥当世公卿大夫,而于李三才、于玉立尤甚。今观是书,所载多朝野故实,往往引明初之事以证明季弊政,而词气过激,嫌于已甚。又因力排良知之说,与王守仁为难,遂并其事功而没之,不免矫枉过正。至胪载闾巷琐事,多参以因果之说,尤失于庞杂矣”。这其中的评价应该是公允的,精准点出了其评论偏激、缺乏中和尺度的特点。后来也有学者评述伍袁萃的笔记言辞犀利、用词过于激烈,带有明显的个人评判色彩。
贺灿然,字伯闇,号道星,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官至吏部员外郎。万历三十三年(1605),贺氏因上“清平一疏”,公开讨论京察的公正性,抨击内阁首辅沈一贯暗中为私党斡旋、阻挠京察结果公布的行为,同时也抨击了都御史温纯擅权争斗,打破了朝堂无人发声的局面。结局是温纯去位被迫退休,沈一贯的浙党暂时掌控朝堂。贺灿然牵连其中被贬官。这一史实讲的就是贺灿然因上“清平一疏”,既要求弹劾首辅沈一贯,又抨击左都御史温纯,用以整顿察典,为此明神宗朱翊钧震怒,贺氏遭排挤,贬职而辞官。
贺灿然对伍袁萃的批评之所以反应如此激烈,实则与其“好名”的性格及其仕途失意的处境密切相关。历史学家邓之诚在《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林居漫录”条目下手书批曰:“大约二人皆好名,皆无聊,贺之褊衷,尤甚于伍。”邓之诚此评正是理解此案的关键,也可以说是一种深刻的洞察。“好名”意味着对舆论评价的高度敏感,“无聊”则放大了这种敏感。当批评者陷入“好名”的虚荣与“无聊”的空虚时,诉诸文字的批评尺度必然会失衡。当伍氏的批评触及贺氏自认为最值得称道的“清平一疏”的政治功绩时,贺氏的愤怒便已经不是单纯的学术之争,而是涉及人格风骨、社会声誉乃至存在意义认同的全面危机。
贺伍二人在“自卫”的自证中,不断拉扯,突破了学术论争的伦理尺度,造成无法逆转的恶性对立循环,让理性的学术争论层层降级、持续失范。所谓的“自卫”辩驳,始终又伴随着更具攻击性的道德与伦理僭越,最后彻底异化为意气相争、伤人害命的文字纠葛。
二、从“明道”到“伤人”:由“贺伍之讼”看批评之失
“贺伍之讼”发生于明代中后期,彼时的江南工商业高度发达、文风鼎盛、退隐高官和富商巨贾云集。随着印刷术普及与出版业兴起,文人士大夫的娴雅笔记和文史研究成果,可以迅速通过商业出版,传播到私人交游范围之外的社会空间。文人著书立说、抄书印书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学术行为,更是一种有身份、有财力的士大夫争取话语权的“剧场化”社会表演。清乾隆朝在编纂《四库全书》时,乾隆曾谕令对有益于世道人心的罕见文献,应“寿之梨枣,以广流传”,强调不仅要抄录汇编,还需另行刻印,以推动思想文字传之后世。
贺伍笔墨诤讼之所以能持续数年,和明代中晚期的政治环境、出版环境和“言官制度”异化分不开。这场公案并非孤立的文人意气之争,而是学术批评尺度缺失、伦理失范的缩影。伍袁萃批评贺灿然的“清平一疏”为“迎合时相”,本属可供商榷的学术判断。贺灿然有权辩驳,伍袁萃也有权反驳。但当辩驳的语言从君之说有待商榷、变为君之人为小人,当论证的方式从“引经据典”变为“以气夺人”,涉及人格诋毁与身份构陷,学术批评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前者以“求真”为目的,以“证据”为依托,以“推进认识”为归宿;后者以“争胜”为动机,以“攻讦”为手段,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为效果。本文花费大量文字钩沉这场文字公案,核心价值正在于厘清良性学术批评与恶性人身攻击的本质区别。或许二者之间的界限在理论上本是清晰的,但在批评实践中却是模糊的,这也是“贺伍之讼”留给后世的关键警示。
贺灿然“清平一疏”的历史文本价值在今天看来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但伍袁萃在《林居漫录》中无视其积极价值,仅凭单一视角彻底否定其人其文,主观评判偏激、有失公允,违背了批评的辩证尺度;贺灿然则走向另一个极端,完全回避自身行为的争议性,一味自我标榜、全盘否定对方观点,同样丧失了理性评判的基本尺度。加之伍袁萃恃才傲物、用词犀利,以绝对化言论全盘否定贺灿然的政治操守。贺灿然偏偏又心胸褊狭,愤懑郁结于胸,将学术争议转化为个人恩怨,也就输不起这场文字辩驳与争论官司。这种非是即非、非赢即输的极端评判思维,是传统学术批评的典型弊病,也是当代文艺批评需要警示的问题之一。
学术批评的核心动机是探求真理、明辨是非、纠正谬误,应该秉持“平理若衡,照辞如镜”(《文心雕龙·知音》)的公心。反观“贺伍之讼”,双方的动机逐渐被私怨裹挟,批评从“求真”转向“泄愤”、从“理性”转向“戾气”、从学术商榷到人身攻讦,批评话语的暴力化,彻底摧毁了批评的理性基础,使得学术论辩异化为“舆论私刑”。
这场论争本质是一场争夺话语权的“剧场化”社会表演。伍袁萃的《林居漫录》之所以能激怒贺灿然,不只在于其中的评价不公,更因为这些评价被“刻之书简”“传之四方”,成为公开的、不可撤回的舆论审判。贺灿然的反击同样如此,他不是向伍袁萃一人说明情况,而是向整个“评坛”宣告自己的正确。或许争论之初还有“明道求真”的探讨本意,几番往复辩驳、论战层层升级后便恶言相向,从政见分歧彻底滑向笔墨攻讦。所谓“其词转峻”直击贺灿然的人格根基,令素来爱惜声名的贺氏极为愤懑至呕血病逝,由此彻底脱离了学术批评的范畴。学术“求真”的正当动机被消解,伦理尺度发生了偏移,这场公案清晰地暴露出传统学术批评功能异化、边界意识模糊和批评伦理失范的深层症结。
今天大众社交媒体平台同样是实现人生“剧场化”的载体,甚至已经成为没有边界的“超级剧场”,其面临的困境与上述情形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平台相对宽松的准入门槛,给予了部分人发表离经叛道和无厘头言论的空间,无脑点赞、从众转发、非议评论构成了即时流量的受众反馈,助推着批评言论逐渐走向激进和极端。那些温和、理性和辩证的声音往往被淹没,相反片面、偏激的“金句化”言论反而获得更多关注。评论的超级剧场“媒介化”正在成为批评失序的重要推手。
当学术批评从私人对话变为公开论战时,双方都不再有退路。每一个让步都会被视为“理屈词穷”,每一次克制都会被解读为“认输服软”。在“剧场化”的聚光灯下,批评极有可能会被异化为一场“你死我活”的名誉战争。而正当的批评一旦动机扭曲、脱离文本分析,则必然演变为“宣泄私愤、人身攻击、党同伐异”的破坏性行为,偏离文艺批评的核心宗旨。具体可以表现为:一是靠猎奇炒作博眼球,用草根言论对垒权威理论,刻意输出和制造惊叹话题,将极端观点变成“吸引点击量”的流量化炒作,消解文艺批评的专业性与严肃性;二是批评标准不再依托艺术规律与审美准则,而是被师徒和人情关系、圈层利益绑架,丧失客观公正评判的底线,沦为某些特定阶层利益共同体的附庸,成为圈子化博弈、圈层文化内部相互吹捧、互黑、打压的工具;三是批评者挟带个人偏见与私人恩怨,借文艺批评肆意宣泄戾气,将正常的艺术观点分歧转化为针对被评价者的语言攻击与舆论私刑,让批评成为不良情绪的出口;四是公共性文艺对话机制失效,部分偏激言论煽动群体对立、制造舆论矛盾,使恶意构陷取代有理有据的思辨说理,瓦解文艺批评赖以生存的公共理性基础。
传统学术批评素来秉持“文以明道、文以载道”的宗旨。学术争论本应超脱世俗纷扰与功名利禄,以高尚的风骨节操自守,然而,历史及当前存在的“以气节相高”异化为“以攻讦为能”、从“明道求真”到“泄愤伤人”、以标签化辱骂替代理性辨析的批评伦理失范现象,为理论界批评界带来深刻警示。
文艺批评作为推动文艺行业发展、净化文艺生态的公共活动,其核心本源同样是“明道”。文艺批评的“明道”包含三重维度:一是明“价值之道”,即通过形式审美阐释艺术作品所承载的思想内涵、道德伦理、人文价值和美学精神,引导公众树立正向的审美价值观;二是明“创作之道”,即剖析艺术作品创作技法的优劣,总结创作规律,助力艺术创作者精进技艺、打磨精品;三是明“审美之道”,即厘清美丑界限,引领文艺风尚、提升大众的艺术鉴赏能力和审美趣味。简而言之,“明道”是对艺术作品优劣的判断,而不是针对创作者人格的褒贬;侧重建设性探讨,而避免破坏性诋毁,更不以对抗性输赢为目标。倘若文艺批评因伦理失范、功能异化,沦为破坏文艺生态的暗刃,则是文艺批评最大的悲哀。文艺批评应如何避免“泄愤伤人”的异化困境,坚守“明道求真”的初心,成为照亮文艺创作前路、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明道灯塔”,是此案带给学界的重要镜鉴。
三、从“求真”“恕人”到当前文艺批评伦理边界双重尺度的范式重构
回望“贺伍之讼”这一历史旧案,其价值并不止于提供一则古人的“反面教材”,更在于向当代文艺评论者抛出根本性追问:当举起批评之笔的时候,究竟意在澄明真理,还是让对手俯首称臣?是促进学术研究的进步,还是标榜自我、博取名声?追问的答案将最终决定批评的伦理尺度、笔墨价值和学术意义。当代文艺批评尺度与伦理的重建路径,需要守正归位。重建批评的尺度,归根结底要重建批评者的精神世界,让正确的文艺批评回归“明道”的初心,让对话基于“求是”的态度、“求真”的诚意,让理性的辩驳守住“恕人”的底线,实现传统学术精神与当代批评实践的有机融合,构建起理性文明和真诚公正的现代文艺批评体系。
(一)以“求真恕人”树立建设性批评准则
面对当下批评失序的乱象,亟须强化批评家的时代担当与职业操守。当下部分文艺批评失范现象,可以说是传统弊病的现代演化。批评家不应被外界舆论所绑架,不应被争强好胜的欲望所驱使,应始终保持对理想的信仰、对真理的忠诚、对学术的敬仰和对同道的包容善意。特别是面向层级多元、受众广泛的网络公共讨论,批评家的发声方式可为大众树立理性对话的典范:在高校文艺理论教学中传递批评伦理尺度理念;在自媒体平台上以通俗而深刻的方式,向公众阐释什么样的批评是好的批评。以上共同为发展建设性文艺批评提供坚实学理依托。
批评可以尖锐,但不能刻薄;可以辩驳,但不能攻讦;可以持异,但不能排他。文艺批评要承认人与事的复杂性、艺术与审美的差异性,坚守辩证尺度,正视评价对象的多元性与多面性,构建良性的、建设性的文艺批评方案。走出批评困局的根本路径,绝非放弃批评,而是以“恕人”胸襟,将对立式苛责转化为建设性商榷。建设性批评的目的不是“打倒”对手,而是“厘清问题”和“推进认知”,这是良性文艺批评的核心特质: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尽可能给出改进的建议;在否定某种观点的同时,承认对方的合理之处;在展开辩驳的同时,保持对自身判断的审慎与谦逊。当我们在公共场合和媒体平台上探讨他人观点时,能否做到事实准确、论证严密、措辞得体?能否坚守“求真”底线,同时秉持“恕人”立场,尊重被评论者的人格尊严?若文艺、学术领域尚且充斥着意气之争与人身攻击,又如何期待整个社会形成包容和谐的文明风气?与此同时,文艺评论家有责任参与文艺批评的学术道德和学术伦理建设。陈继儒在给贺灿然的尺牍中写道:“明年弟亦买舟西湖中,作无名渔父,不令烟霞板荡。”这种淡泊自守、远离喧嚣的选择,对今天的我们仍然有启发。或许陈继儒是针对不适合入仕之人,但他所提倡的知识分子应精神独立、内心澄明的状态,恰恰是当代文艺评论家最需要的品质。
古来治学,早已有较为成熟的建设性批评范式,可为当下镜鉴。如欧阳修曾提出,“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后世”;苏轼在《石钟山记》中写道:“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二人皆以实证求真、褒贬分明为准则,以理性辨析、实事求是、不随波逐流为上。又如南宋淳熙二年(1175)六月,在江西信州鹅湖寺举行的哲学辩论会,即后世所称“鹅湖之会”,朱熹、陆九龄、陆九渊等人长达三日的往复论辩,为传统士大夫树立了学术商榷的典范,也为后世确立了人格高逸的风范,由此成为千古学界美谈。当代文艺评论家当以此为借鉴,在理性评判中自觉践行建设性文艺批评的伦理准则。
1. 第一重尺度:“求真”
秉持“求真”尺度,是文艺批评的生命线。当今文艺批评的“求真”尺度,同样建立在事实、逻辑、完整证据链之上,要求批评者尽可能还原客观事实。一旦批评与事实脱钩,仅凭私人好恶进行“莫须有”的指责,其实已经丧失了批评的正当性。
当代文艺批评同样面临着“求真”精神弱化、伦理准则坍塌、边界尺度认知混乱的困境。因此,重构文艺批评的伦理秩序,首要任务便是重拾“求真”本位,坚守批评初心,去私存公,归谬、类比、演绎、归纳等应当服务于对学理问题的深入探讨,而不是用于打倒和构陷对方。当“贺伍之讼”进入情绪化人身攻击的循环之时,辨析的逻辑已经被情绪取代,批评已经失去了自我纠错的能力。反观成熟的求真式批评,如章培恒先生在《不京不海集》中对《千顷堂书目》的评议:“《千顷堂书目》列入别史类的伍袁萃的《贻安堂稿》《弹园杂志》《林居漫录》《希龄录》《希龄续录》《驳漫录评正》,前五种为伍袁萃所作,末一种为贺灿然所撰”,“并且各书文体不一,有属史部,有属子部,有属集部,但他均著录于史部别史一类,真不知他以何种标准分类?从这可见黄虞稷至少未曾检读原书。以其中《林居漫录》一书来说……若对此书稍加翻阅,便可知为一部笔记小说。《四库全书总目》将它分入子部小说家类存目,可以作为拙见旁证”。他批评黄虞稷的分类不当,同时也指出“从内容特点考虑”的合理性。章培恒的评价不仅没有“杀人”,反而帮助读者更准确地理解和使用这部目录学著作。对照贺伍之争的悲剧,两种批评范式“判若云泥”,恰恰揭示出“求真”批评的核心要义:要立足于事实文本、审慎克制,承认个人的判断可能存在盲区,尊重问题的复杂性,不做绝对化论断、不搞全盘否定。这种求真品格,正是当代文艺批评最亟须重建的核心尺度。
章培恒著《不京不海集》
2. 第二重尺度:“恕人”
所谓“恕人”,原出《增广贤文》中“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之句,即以苛求责备他人的心来要求自己,用宽恕体谅自我之心去宽容体谅他人。这句俗谚虽并非儒学原典,却是儒家“恕道”思想的延伸,也是传统学术批评重要的伦理准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道”的核心,延伸到文艺批评领域,便形成了“恕人”的伦理要求,规约批评者之间的人格平等与对话伦理。《论语·卫灵公》中有“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之说,更进一步明晰了批评的尺度问题:批评可直指言论与文本的得失,切忌针对作者人身加以攻伐。一旦越此底线,批评就变成了“伤人”的利器。
伍袁萃双目有疾、闲居著述,特殊的身心境遇,使其论断不免裹挟个人处境带来的局限;贺灿然仕途失意、心情郁积,在遭受批评时的激烈反应也可以理解。但这不意味着可以放弃对尺度的坚守——恰恰相反,正因为理解对方的处境,才更应当在批评中保持克制与温度。“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当代批评伦理价值尺度的范式重建,绝不是鼓励“和稀泥”或放弃原则,而是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保持对话的开放性——相信真理越辩越明,也相信观点的最终检验要依靠时间而非暴力。
(二)双重尺度的动态平衡
成熟的学术批评向以“求真”与“恕人”为双重价值尺度,“求真”为学术内核,“恕人”是伦理底线,二者相辅相成、动态平衡,共同构成批评的价值基础。如何规范语言输出、杜绝语言暴力,在有克制的争论中严守批评的边界?对“贺伍之讼”的深层分析,为当代批评归正提供了新的视角。伍袁萃《林居漫录》在晚明特殊环境下,其真正诉求恐怕未必是纯粹的学术求真,而是“家居无聊”中的自我期许与“剧场化”发声以博取关注,这同今天互联网时代的互为攻防有着相似之处。在社交媒体高度发达、批评言论无远弗届的今天,争辩的形式或许改变了,但批评的本质却没有改变。过于严苛的“求真”可能导致言辞冷漠的“斥责”与“审判式批评”,过于追求“恕人”又可能滑向无原则的“帮闲”与“乡愿式”批评。
把握批评边界的关键,在于找到社会舆论场域中“批评责任”的边界线,在矛盾中找到两者的动态平衡。从学术“笔战”到网络“骂战”,从纸媒报刊权威批评到大众网络平台对话,传统学术批评的“意气化”弊病在网络语境中被逐渐放大。尺度一旦失范,在流量裹挟下必然会衍生出极端批评、人身攻讦、恶意抹黑和无原则吹捧等诸多乱象,消解学术理性,破坏文艺创作与文艺批评的良性生态。
从现代传媒理论看,批评虽然由个人发出,但一旦进入公共传播平台,直接影响的是大众群体认知。当今文艺批评正在经历一场“从‘单向语境’向‘互动语境’迁移;从‘权威阐释’向‘大众共释’迁移;从‘裁决价值’向‘协商意义’的范式迁移 ”的转变。因此,批评发布者必须对言论负责,保证事实的准确性、论证的严密性、语言的得体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批评要的就是批评,不能都是表扬甚至庸俗吹捧、阿谀奉承,不能套用西方理论来剪裁中国人的审美,更不能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把文艺作品完全等同于普通商品,信奉‘红包厚度等于评论高度’。文艺批评褒贬甄别功能弱化,缺乏战斗力、说服力,不利于文艺健康发展。”但当批评的言辞足以致人精神伤害乃至生命危险时,批评者应意识到自己手中握着的是锋利的“文字之剑”。唯有在“求真”与“恕人”之间保持动态平衡,方能让批评既有锐度又有温度,既有原则又有善意,真正发挥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
(三)网络媒介视域下重构建设性批评范式的现实路径
当代文艺批评功能异化,是媒介环境、文化价值和社会环境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当代文艺批评覆盖文学、美术、书法、影视、戏剧、曲艺、杂技和民间文艺等领域,亟须推广以“求真恕人”为核心的建设性批评范式。批评不是战争,辩驳不是决斗。当批评者放下“必胜”的执念,转而追求“共进”的目标时,批评方能回归本位——它是催生思想的助产士、是净化文艺生态的过滤器、是知识分子以理性态度参与公共生活的一种庄重方式。前论所述明代文人的“剧场化”表演,在今天自媒体、算法流量加持下被无限放大,批评所产生的社会后果也更为深远。如果说“贺伍之讼”是古典批评失范的典型样本,那么当下网络批评中无底线谩骂、无原则吹捧的现象,便是双重尺度全面失守的现代新样态。治理当代文艺批评乱象和网络“批评失序症”,实现范式重构,依旧任重道远。
第一,完善网络平台治理规则,出台具备约束力的监管政策,加强网络的分级管理,依托技术手段及时清理网络平台出现的匿名“网络暴力”。新媒体平台已经形成的去中心化、匿名化等大众媒介特征,降低了批评准入门槛,使得人人皆可批评,但也导致批评质量参差不齐、责任担当意识弱化。匿名批评者无需为言论负责,容易滋生戾气、放纵恶意;碎片化极端言论的持续扩散,致使理性声音被淹没,为批评异化提供了土壤。尤其是游离在网管之外的不易被察觉的某些敏感词用拼音代码、相似词隐匿发文和跟帖,极大地降低了批评语言成本、责任成本与道德成本。在真实身份被隐匿的情况下,一些批评者的言辞便肆无忌惮地突破文明底线。市场功利化导向和追逐流量效应,又使得文艺精神价值失衡,利益裹挟下的流量密码取代了真善美的追求。其中也有少数文艺评论者丧失职业操守与道德良知,将批评作为谋取利益和博人眼球的工具,彻底摒弃学术伦理与批评尺度,最终加剧批评生态的恶化。相较于“贺伍之讼”的世俗意气之争,当下网络语境下裹挟人身攻击、造谣污蔑、恶意揣测的不当批评,烈度更强、传播更广、危害更深,而背后支撑它们的,往往是个体宣泄情绪的需要与猎奇心理的满足。而消除这些不良批评的成本却极高。
第二,打破网络“信息茧房”桎梏,培育客观中立、理性审慎的批评力量。现代社交媒体依托算法推送的“回音壁效应”,依据用户偏好精准推送同质化内容,导致批评者与受众长期禁锢于固有认知圈层,固化审美偏见与立场执念,既看不到对方立场的合理性,也听不进反面意见的声音,最终只能固守在特定的“信息茧房”之中。打破“信息茧房”的桎梏,亟须鼓励一批有思想站位、学术理想、价值观念和学术判断力的青年文艺评论家快速成长,引导他们熟悉新技术环境、新批评语言和新媒介传播方法,使其成为主流价值的传播者、理性批评的践行者、良性生态的守护者。
第三,纠治批评价值异化,让技术赋能学术发展而非消解思想深度。互联网与大数据的飞速发展,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文艺批评“重流量、轻学理”的异化趋势。当下文艺批评界亟须深刻反思:“如何在算法浪潮里守住批评的话语质量,让技术服务于思想生长,而非让浮躁消解思想的深度。”面对看似合理的“技术威权”,如何坚守批评本心、重构批评尺度,值得深思。在“算力”“算法”的技术推荐下,某些人深陷“流量”至上的误区,文艺批评的价值评判不再取决于其目标站位、学理深度和文本价值,而是取决于其是否有震惊效应、引发关注和激发情绪的能力。特别是某些危言耸听、极端抽象、非黑即白的批评更容易获得点击与转发,而那些温和辩证、娓娓道来、有理有据、留有商榷空间的深度理性批评却逐渐被边缘化。基于此,学界已形成普遍共识:“唯有构建跨平台的评论元数据标准与协同审核机制,方能实现评论资源的互认共享与价值共识的动态生成;唯有推动算法接口开放、语义标签互通、评价维度协同,才能让散落于各平台的审美判断汇聚成有机的知识网络,从而支撑起真正意义上的智能时代文艺评论共同体。”
结语
重温晚明贺灿然与伍袁萃的这场笔墨诤讼,绝非单纯的文史掌故钩沉,而是以典型个案复盘明代学术批评场域的言说失范、门户交攻与意气之争,为当代文艺批评发展提供深刻的历史镜鉴。本文借古鉴今、以例析理、以点及面,可知立言当存风骨、持论当循分寸、治学当存公心的批评准则。当代文艺批评本有辨学术、正风气、矫偏失、扶公论的天然职责,不应囿于个人门户恩怨、逞口舌之利,更不可借笔墨倾轧、以私憾曲诋他人。在文艺创作坚守人民性、贴合大众审美需求、丰富群众文艺生活的时代语境下,以“贺伍之讼”反观今天文艺批评的宗旨,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与学理意义。当代文艺评论者当坚守笔墨之道与为言之度,坚持批评归正,在学术诤辩中知大局、明义理,在归正中定矩度、划底线,方能守住批评的正道,切实担当起文艺批评匡世正学的时代使命。
*本文系2025年中国文联理论研究部级课题“美术评论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评价研究”(项目批准号:ZGWLBJKT202514)的中期成果。
*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如需完整版本,请查阅纸刊。
作者:李超德 单位: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6年第8期(总第131期)
责任编辑:王朝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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