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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视媒介下的音乐价值传播(崔健)

2019-04-09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崔健 收藏

  内容摘要:电视选秀节目的出现,让很多节目和参赛者火了一把,电视选秀节目的价值导向是当下不可回避的话题。纵观流行音乐的发展,电视媒介不可避免地充当先锋作用,但其价值需重新评估。除了电视节目,专业的音乐频道也存在娱乐化现象,如何平衡音乐节目的发展,如何利用电视媒介更好的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我们急需思考的问题。

  关 键 词:泛娱乐化 电视媒介 价值导向 娱乐至死 流行音乐

 

  尼尔•波兹曼在1985年出版了他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娱乐至死》。这本书主要讲述电视出现以后,很多节目都以娱乐的方式出现,人类成为娱乐的附属品,其结果就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我觉得,30年前美国出现的现象现在正在充斥着我们的精神文化世界。除了传统的媒介以外,网络的迅速发展把一些娱乐化、低俗化的东西带入我们的生活,潜移默化地对当代人的精神文化价值产生影响。

  电视与网络正在向我们传播大量的音乐文化信息,不论是央媒的音乐频道还是地方频道,相继推出了歌唱比赛节目来提高收视率。节目播出后虽然褒贬不一,但为了某方利益,主办方仍然选择举办同类节目。某种程度上,高收视率的背后是一种趋利关系。对于大量娱乐化音乐选秀节目,我们更多地选择了被动接受。

 

  一、音乐的泛娱乐化生长

  流行音乐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以邓丽君为代表的一批歌手开始风靡全国,以爱情为主题的流行音乐也很快得到了普通民众的喜爱。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内地歌手崔健等人的摇滚乐又得到了青年人的狂热追捧。对于流行音乐,有肯定与否定,拒绝与接受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这是时代的产物,符合时代发展,有人认为这属于靡靡之音,与正确的价值观相背离。不论如何,流行音乐有着迅速传播、通俗易懂的优势。

  与当下的音乐选秀节目相比,最早出现的音乐选秀节目是1984年央视首次举办的“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简称青歌赛),从1984年到2013年,青歌赛共举办15届,之后就停办了,究其原因是否与当下的娱乐化音乐选秀节目的冲击有关,不得而知。青歌赛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歌唱家和耳熟能详的经典名曲,如《绿叶对根的情谊》《渴望》《亚洲雄风》《爱的奉献》《我热恋的故乡》《黄土高坡》等。与今天的音乐选秀节目不同,青歌赛更注重个人音乐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评判,除了歌唱技巧,音乐素养的考核是排名先后的重要指标,所以青歌赛的选手整体音乐素养很高。与今天的唯声音技巧作为评定标准截然不同,青歌赛发掘了一批优秀的具有高素养的歌手。

  2004年湖南卫视推出《欢乐中国超级女声》选秀节目,成为电视音乐节目“娱乐化”现象的转折点。与青歌赛不同,《超级女声》选拔门槛不高,涉及层面更广,让一般人能触手可及地实现明星梦。经过几年的发展,很多卫视相继推出了类似的选秀节目,如浙江卫视的《我爱记歌词》《中国好声音》,东方卫视的《中国梦之声》,央视的《星光大道》《非常6+1》,广东卫视的《今夜唱不停》,山东卫视的《先声夺人》,江苏卫视的《谁敢来唱歌》,湖南卫视的《我是歌手》等。在形式上,不管是模仿,还是照搬国外的音乐选秀节目的成功模式,各大卫视通过各种方式制造着娱乐热点。

《中国好声音》

  从流行音乐的风靡,到青歌赛的举办,再到当今普遍娱乐化音乐选秀节目的出现,中国媒介音乐节目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在流行音乐发展过程中,娱乐化的音乐节目是否应该无限制扩张,值得我们深思,如果一味的追求娱乐化音乐所带给我们的快感,忽视音乐发展的本质规律,会导致音乐的泛娱乐化现象侵蚀主流价值观念。

 

  二、电视音乐节目的现实状况与问题所在

  当下,以央视的音乐频道等媒介共同构成了音乐艺术媒介传播平台,面对市场、受众、文化等复杂因素,媒介如何保证正确的价值传播导向,是摆在众多媒介面前的难题。

  1. 是推出作品还是推出选手

  现在的选秀节目虽舞美辉煌、样式多变,但基本的套路都是评委、观众投票,最终票数多的人获胜。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真正好听的原创歌曲少之又少,能够流传开来的更是凤毛麟角。不管是迎合观众也好,还是取悦某位评委而去选择他的歌曲也罢,大多数选手还是会选择一些熟悉的歌曲去演唱。这就挤压了原创歌曲的发挥空间,即便是有几位选手敢于尝试,最终也是被淹没在经典歌曲的大潮中。相对八九十年代,选秀节目虽然关注的人群多了,但是出现的经典歌曲却少了。电视给原创歌曲的空间局限于一些大牌歌星,而名不见经传的歌手的原创歌曲很难在比赛中展示,因此,很多原创歌手就借助网络平台积攒人气,进行传播。有很多歌手的确唱的不错,但是泱泱大中华,有唱得好的人也不足为奇吧!所以,这种选秀节目在电视媒介音乐文化中,更多的是为歌手造势,获得观众的认可,以达到获名获利的目的。用各种改编经典来丰富所谓的音乐元素,弱化了推出原创音乐的目的性,最终的原因就是迎合观众,提高收视率,扩大舆论影响力。

  居其宏在《我国音乐批评的新时期状态》中写道:“让音乐回归本体,成为名副其实的‘艺术的音乐’。”[1]流行音乐也是音乐的本体,它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融合。但是,电视媒介的娱乐化让音乐本身蒙上了一层薄纱,最终,音乐沦为了电视媒介娱乐化辅助品,这样做的好处不言而喻,但是坏处也是不可估量的,最重要的就是价值导向问题。电视媒介与网络是最直观的媒体方式之一,相对于传统的纸媒,年轻人更加青睐前者。所以,电视给我们什么,我们就要接受什么,没有选择的权力,给我们的东西如果不具备艺术审美的最低标准,轰炸式的来袭,我们的价值导向就会产生偏离,长此以往,价值观也会改变。

《星光大道》

  2. 是“选”还是“秀”

  选秀节目最吸引人的就是歌者对音乐的“永恒的追求”,当你的梦想是什么诸如此类问题出现的时候,歌者们的回答出奇地一致。众所周知,音乐分支专业众多,流行音乐只是音乐主体的一个分支,并不能代表音乐全部。很多音乐专业类别需要几十年的学习、积累、提高、钻研才能在舞台上呈现出来,不是一句两句简单的宣誓就能涵盖这么庞大的体系。机遇色彩和偶然色彩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当下观众的认知。很多参赛选手单纯地认为一夜成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只要上了某档栏目就会万千星辉,导致了很多人思维上的认知错误,利用各种渠道上节目,放弃了自己原本稳定的工作环境,这也源于电视媒介给予的误导作用。

  音乐文化的本真性就是最终告诉我们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这才是音乐文化本身的价值所在。夹杂着利益的音乐文化会让我们忘却音乐本身的功能性作用。失去了音乐本体性的存在,那我们真的要面临“娱乐至死”的境地了。除了目前的选秀节目以外,电视媒介对艺术呈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即乐器电子化发展趋势。尤其表现在电视媒介音乐文化中的民族乐器的电子化发展现象,这一现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迎合某种需求,改变了原本的认知层面,误导了观众对传统文化的理解。随着透明的电二胡、发光的电琵琶、电扬琴等乐器出现在电视媒介中,激情四射的舞动,完全颠覆了我们对传统审美的认知,民族音乐真的需要这样改吗?在这里我提出质疑,收视率虽然制约着节目的发展,但是,一味的迎合,视收视率为最高标准,只会对民族音乐的发展起到消极作用。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对娱乐至上的一种妥协,是对娱乐至死的一种屈服,更确切地说,是对民族音乐文化的破坏。

  中国民族乐器发展有几千年的历史,同时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尊重历史是最基本的底线,我们要在尊重音乐文化本体性的前提下改编创作,而不是改变创作。很多批评家也对于此种现象提出过强烈的意见。我觉得文化的传承必须尊重事实,不要用娱乐的方式去误导观众,音乐打动观众的不是富丽堂皇的演出现场,也不是色彩斑斓的灯光照明,更不是五颜六色的服饰美景,而是音乐本身的艺术性。这种艺术性,归根到底就是音乐的本体性。从娱乐功能性转变为审美功能性,可能会暂时丢失经济效益,但是,最终我们得到了社会效益,起到了引领作用,保证了我们价值导向的正确性。

  2017年,鲍勃•迪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个奖项给音乐界带来了不小的震撼,音乐人应该思考为什么歌曲中的歌词获得了文学大奖。这在历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中也是第一次,原本不属于诺贝尔文学奖的歌词,让很多音乐人看到了不一样的路。那诺贝尔文学奖为什么对鲍勃•迪伦的歌词情有独钟?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歌词的文学性,它所表现出的艺术境界已经单纯的超越了歌词的范畴,这就是艺术价值之所在,艺术与文学的结合才能创作出有价值的作品。流行可以有很多方式,歌词也可以诗意化,电视媒介应该推出更具欣赏价值的艺术作品、艺术节目,引导当下观众的审美需求,打造出更具艺术魅力和正确价值导向的音乐节目。

  3. 艺术的娱乐与娱乐的艺术

  细心地观众可以看到,每年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总会有一些精心设计的环节,让观众捧腹大笑。这是建立在艺术的基础上,以艺术的方式通过小的环节让本来庄严的音乐会有一些变化,这些变化没有超出音乐本身,或是乐器、或是乐曲中的小谐谑,这种娱乐形式我们可以称之为艺术的娱乐。究其根本,这种形式并没有改变艺术本身的本体性,而是在艺术形式之内加以变化。反之,娱乐的艺术是以娱乐为主体,强调娱乐作用而忽视了艺术本体,把娱乐包装成艺术作品,这样就不是简单的经济效益问题了。娱乐的艺术不仅仅是电视的产物,网络的巨大传播功能也是渠道之一。很多语言低俗、内容肤浅的歌曲得不到电视的传播,从而以网络的方式流入社会。这些歌曲的传播虽能麻醉性地缓解人们的工作、生活上的压力,但是,对现代人的价值导向和审美水平一定会产生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

  前不久某网络推出的《中国有嘻哈》节目,着实火了一把,通过这个节目说唱音乐很快得到了大众的接受,节目中的歌手也伴随着节目的热播而爆红起来。一夜间成就了不少原本不为人知的歌手。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能反映出节目本身暴露出的弊端。嘻哈源于美国的黑人文化,随性、张扬、个性化,是嘻哈的定位所在。中国某些歌手对它很是喜欢,引进借鉴不遗余力。但是,个性张扬不等于肆无忌惮,部分嘻哈歌词突破人们的道德底线,不时出现血腥、暴力、色情、下流的所谓“元素”。有这样的歌词,怎么会有好的音乐?在这种音乐滋养下,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怎能提高?爆红加上花边新闻,终于得到了广电总局的封杀,制止了这场闹剧。可谓来时猛如兽,去时不留声!这种爆红现象的产生得到了舆论的大力支持,这就是电视媒介的“功劳”。这一现象不仅对嘻哈音乐的形象产生了不好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现象,我们发现了当下存在的问题。电视网络这一直观的形式,如果没有筛选,没有审美标准,把凡是能够吸引眼球的全部拿到媒介上,就会让观众的文化价值导向产生偏颇。

《中国有嘻哈》

  不论是电视音乐选秀节目,还是主流媒体音乐频道的所谓创新和网络的音乐节目的传播,其遵循的规律一定是从艺术本身出发,再华丽的外衣,没有实质的内涵,也只是昙花一现。所以,媒介应该承担起推动艺术发展的重担,把正确的、正面的价值观传达给观众,这也是对青年一代的责任。

 

  三、电视音乐节目中的审美需求与文化传承

  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中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音乐的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和与对抗、追逐和遇合、飞逝和消失——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并且使我们感到美的愉悦”。[2]纵观我们当今的电视、网络音乐节目中,音乐本身的主体地位几乎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娱乐化下人们情感的表达。家庭、环境、经历等让人们更多的关注音乐之外的东西,情感的倾斜让人们忽视了艺术本身,我们更多关注的是人的活动,而非音乐本身的内容性。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在电视音乐节目中找回音乐艺术的本体性,最终的目的是通过电视、网络强大的传播功能培养观众的艺术审美标准,提高现代人对美的情感、美的情操的认识。

  1. 提高电视音乐选秀节目的艺术性

  不能说现在的电视音乐选秀节目没有艺术性,而是其标准还不够。很多歌手除了悲悯的身世和优美的歌声外,其他的音乐素养根本没有,很多歌曲都是别人唱一句学一句,自己没有简谱与五线谱的识别能力,歌手本身的音乐素养不够,又怎么能引导别人提高审美能力呢?所以电视音乐选秀节目应该像青歌赛一样,把音乐素养这一环节加入进去,不要以声音作为唯一评定标准,这样既能提高歌手的整体能力,又能对电视机前的观众有音乐普及作用。艺术审美的引导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经常性的、持久的培养,电视是最直观、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提高电视音乐选秀节目的艺术性,对大众艺术审美的提高将起到促进作用。

  2. 增强电视音乐节目的审美与文化引导功能

  面对当下的音乐节目泛娱乐化现象,应该尽可能地降低娱乐节目的比重。娱乐的艺术不是艺术的本体,应该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到能够产生社会效益的节目中,地方台和央视音乐频道应该多开设一些介绍古典音乐、民族音乐的讲堂、音乐会等节目,虽暂时得不到很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对于民族整体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的提高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不要让一年一度的维也纳音乐会成为我们唯一接触古典音乐的机会。所以,只有平衡电视音乐节目的比重,提高音乐频道的专业性,提高音乐节目的艺术性,减少娱乐化音乐节目的播出时间,才能给观众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如果有一天民族音乐、古典音乐、经典音乐等纯粹的音乐艺术能够每天在电视中播出,那么中国人的整体文化素养、艺术追求、审美品位以至于社会的文明程度一定会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那样我们就会用心去感受美,追求美,理解美。

  3. 电视音乐节目应肩负起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重任

  电视是媒介,是平台,也是出口。弘扬民族文化,电视媒介应该有使命感。泱泱中华,五千年文化历史,民族音乐更是这五千年历史中的瑰宝。不要让电视成为破坏民族音乐文化的助手。所以我不主张插电的二胡、弹出吉他感的琵琶。这不是创新,这只是一场秀,一种吸引大众眼光的手段而已。看似热闹,但它影响了我们对民族音乐的判断与认知,更会影响我们的审美取向。创新,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继承,何谈创新。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场演出,日本的民族乐器三味线,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也面临着受众面不广的现状。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主办方并没有装扮华丽的舞台,也没有耀眼的灯光,而是保留了三味线最原始的状态,演奏者仍然穿着传统的服装,保持乐器本身的发音状态。为增加音乐的丰富性,加入了电声乐队,增加节奏感,丰富音乐元素,更主要的是保留了三味线演奏的状态和原始韵味,演奏者的技术与音乐多元化的融合并没有破坏音乐本身以及三味线这种乐器的独特音色,表达的是音乐本身的内容,没有一点音乐以外的东西。这样的改编,并没有破坏传统音乐,而在更大程度上增加了观赏性,最大程度的保留了音乐文化本身的纯粹性,给人们以正确的认知感。日本的传统乐器尺八,本身的价值文化不言而喻,与三味线一样,受众群体不广。同样也是在一场以尺八为主的演出中,编排上达到了极致。四个人在空旷的树林之中,尺八演奏者穿着日本传统的和服,与三位电声乐队的演奏者们共同演奏了一曲天籁之音。 整个演出过程中并没有花哨的炫技部分,而是在编排上别出心裁,乐队配器以尺八为主,烘托其艺术效果,所有乐器的加入都是衬托尺八的声音特点,展现出了一场林中乐音盛景。中国民族乐器众多,电视应该以更高贵的姿态去展示我们的文化软实力,展现中国民族文化的瑰宝,让世界了解中国。

《我是歌手》

  文化的传承一定是在保留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单纯的把创编理解为创造,那我们不是在传承文化,而是在破坏,我们不是在引领,而是在迎合。插电的二胡,曼妙的舞姿,动感的节奏,炫酷的灯光,这难道就是汉斯立克说的音乐的内容吗?媒介文化真的能够毁掉音乐本身的纯粹性。我认为,这些问题并不是音乐性质所致,而是我们本身。在我们经历了浮躁的电视媒介音乐文化发展之后,应该回归理性,回归传统。每年央视转播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无疑是最成功的品牌节目,让我们看到不一样的庆祝新年的方式,那么像这样的音乐会,在电视媒介中所占的比例又有多少呢?我们除了买票观看室内乐、歌剧、交响乐等音乐会外,电视媒介应该给我们更多的机会去欣赏这样的音乐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正确的价值引导才能给民众提供好的精神食粮,以美养善,美善合一,要把传统的文化传承下去,让艺术审美功能发挥作用。“艺术是净化人类情感和情操的教育手段,是美的理想的追求,是创造力的发挥,是人类发展变化的原动力,是个性的表现,也是文化发展的前提。”[3]电视媒介应该起到文化引领功能,把真正的艺术作品搬到荧幕上来,弘扬民族文化瑰宝,给现代人提供一个文明、优雅的精神世界。

 

  [1] 居其宏:《音乐创作与批评的当下视野》,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第193页。

  [2] [奥地利]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修改新议》,杨业治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年,第38页。

  [3] 崔健:《音乐教育学的理论和实践》,天津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6页。

 

  作者:崔健 单位: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中国文艺评论》2019年第3期(总第42期)

 

  《中国文艺评论》主编:庞井君

  副主编:周由强 袁正领 胡一峰 程阳阳

  责任编辑:吴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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