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玩”字发源于原始部落巫觋以玉器祭天的宗教仪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意义从“以玉通神”演变为“以物通理”,成为对天人合一境域下的心物交流的动态描摹。作为“象喻”思维的范畴,“玩”兼具义理探析和审美娱情两种功能,在借助“象喻”化的运思与言说、深入探究所“玩”之物深刻义理的同时,又能从中获得超脱世俗的审美快感。对古代文艺而言,“玩”是贯穿创作和批评鉴赏始终的审美范畴,既揭示了审美主体同对象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心物交融的紧密联系,也体现出审美主体在天人交融、主客一体的精神高度自由的境界中所生出的惬意、悠然的审美心态。
【关 键 词】 “玩” “象喻” 审美 义理
中国古人的物质和思想文化活动,大多在天人合一的境域中进行。作为“三才”之一,“人”并不站在客观世界的对立面来体认世界、理解自身、进行各类物质活动,而是以“观”“照”“体”“悟”等主客一体境域下的心物交通之法,对世间万物作直觉性的体会、感悟式的理解,以及印象式的描述,然后以之作为具体行动的指南与方针。这种悠久的直觉式思维传统,培育出“象喻”这一“独具华夏民族文化特质的思维模式与言说方法”,进而塑造了中国古代文艺重“象”、善“喻”的基本面貌。因此,对中国古代文艺的研究而言,只借助概念或范畴,通过定义和逻辑推理等对文艺作品以及创作和批评鉴赏活动作出解释和评判,往往难以深入问题本质,还要借助“象喻”化的运思与言说,在天人合一的境域中对认识对象加以体悟和把握。而在众多“象喻”思维的产物中,又尤以“玩”最能体现古人天人合一、主客一体的思想传统。
“玩”发轫于中华文明之初,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辗转流变,从巫觋文化中的人神沟通之法演变为哲学思辨中的以心观物,最终演化为文艺领域的审美艺术范畴。总体而言,“玩”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内涵,但是无论在哪个时代,“玩”这一范畴都是以立足天人合一的境域为前提而产生其意义与价值的,并与其时代话题紧密相系。因此,我们大抵可以从“象喻”思想传统为切入点,尝试为这一重要范畴进行历史的梳理,找一找其历史中的“连续性”。
一、“玩”字源流:天人沟通中的巫与玉
“玩”字最早见于《楚系简帛》:“玩,天•卜。归玉玩,折车马于悲中。”“玉玩”同“车马”相对,均为祭祀所用,可知此处之“玩”乃玉器一类之祭器。作为名词,“玩”在先秦典籍中多以“玩好”一词出现。如《周礼•玉府》:“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韩非子•八奸》:“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玩好。”《吕氏春秋•节丧》:“含珠鳞施,夫玩好货宝,钟鼎壶滥,舆马衣被戈剑,不可胜其数。”等等。可见,先秦时期名词性的“玩”多指与玉相关的珍稀之物。“玩”字的动词意义,则同原始社会的巫觋祭祀和占卜活动有着莫大的关系。
……
*本文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象喻’批评研究”(项目批准号:23AZW005)的阶段性成果。
*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如需完整版本,请查阅纸刊。
作者:赵志恒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5年第7期(总第118期)
责任编辑:薛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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