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糖水”式“谢幕体”只是一些被商业激素催熟的果子,“群鸥戏海”般的繁荣并不等于舞剧市场的真正繁荣,它是源于商业化创作本身造就的演出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提升舞剧的叙事承载力与艺术感染力。
逻辑学中有一概念称“合成谬误”,简单地说,就是在局部看是合适的,放在整体里则是不对的。单独来看,“谢幕体”得到了一些观众的拥趸,把外行看热闹的心理推向了极致,实乃“外加香油一勺”的无情之举,或许带来的只是一阵涤旧的疾风,却很难填补布新的虚空。
民族舞剧《红楼梦》(图片选自“江苏大剧院”微信公号)
走出“谢幕体”的窠臼,关键在于怎样打破偏重编舞动作的单一思维,转向多维艺术相融的综合式表演。真正具有生命力的舞剧作品,既要精于动作编排,又要突破动作编排的边界,成为舞者身体、道具、声效、灯光、场域并重的整体剧场艺术。舞剧作品审美价值的创生,有赖于一切在舞台上的生长——有灵动、有弹性、有随机,也有下意识,好的舞剧不能只看局部的好坏,一切都在艺术整体中升腾。
这意味着创作者不能将舞蹈视为孤立的肢体语汇,而需要将其置于剧场艺术的整体坐标系中加以考量。通过舞者数量的增减、性别配置的调整、刚柔缓急的节奏烘托,可以赋予作品多层次的能量;通过极简而写意的视觉语言、极具压迫感的灯光设计,可以将目光锁定在人物命运的流转上;通过演员“抽帧式”的肢体表演在钝感造型与灵活行动之间达成动静平衡,可以构建独特的审美风格。当技术技巧不再是炫技的工具,而成为“精神化、人格化、情绪化了的物质”,舞蹈才真正守住其建构的逻辑。
提升舞剧的叙事承载力,还需要正视“含舞量”与叙事深度之间的辩证关系。“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固然是心理外化的体现,但舞剧的丰厚不应以动作密度取胜。一些作品陷入“浅舞化”的困境,剧情忙着“赶进度”,人物沦为提线木偶,角色在自我感动,观众却成了无感的局外人。究其原因,是创作者贪多求全,想说的太杂、想要的太多,导致剧情稀松琐碎,人物黯淡无光;或是陷入套路模式,舞剧叙事沦为“拉洋片”“走马灯”。
反观那些真正打动人心的舞剧作品,往往懂得“以少胜多”“四两拨千斤”的道理。有时通过双线并行的叙事时空,将编舞家的艺术探索与生命体验交错搭建,把个人命运、时代感召与艺术笔触交织在一起,创造出带有复调的舞台美学体验。舞剧人物塑造让孤独有了重量,让沉默具有形状,让哀伤不被遮掩又不落入煽情的泥潭——这需要的不是事无巨细的再现还原,而是尊重真实基础上的艺术重构。而这一切探索的最终指向,是让舞剧成为“通过一个人物、一段经历、一个故事,看到超越个体的深远内涵”的艺术载体。好的舞剧如同一面双面镜,让观众从中望见自身与时代的样貌。它既不俯视观众、生硬灌输价值观,又能掌握叙事的分寸,在看似舒服的节奏感中不疾不徐地实现叙事升格。它调动观众的情感共鸣与心灵共振,靠的不是对人物的拔高美化,而是“触物起情、处身于境”的情感代入与共振。
值得深思的是,当技术手段日益丰富,我们更需要警惕“拟真就是虚假的真”。先进的技术固然能营造让观众信服的真实场景,但舞台艺术的独特魅力,恰恰在于观众能够调动视线捕捉细节,用想象填补空白,从而实现对整个故事的建构。一切方法和技术都只是“指月之指”,完整圆融的舞台意象才是“月亮”本身。
走出“谢幕体”的扁平化困境,需要创作者沉下心来,以多维艺术融合的视野重新审视舞剧的承载力。“酒香取决于储存时间”——用漫长的制作时间去塑造一件艺术品,再用这件艺术品在剧场里换取观众生命中的那段观看时间。当那些收获的信息、体验和感受被带出剧场,艺术才真正完成了对生命意义的探讨、对存在价值的叩问。这,才是包括舞剧在内所有创作应有的格局与担当。
(作者:金浩,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舞台艺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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