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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评论》来稿须知

页面更新时间:2026年1月26日


《中国文艺评论》来稿须知

《中国文艺评论》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办,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月刊,用稿范围涵盖文艺理论、艺术学理论、文艺评论、美学、艺术史、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设计、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以及网络文艺、数字艺术、新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等。欢迎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理论评论工作者以及相关学科研究者投稿或推荐优秀文章。

为保证学术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严谨性,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推进学术规范建设,敬请作者投稿时注意如下事项。

一、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学术简介、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论文字数一般在8000—12000字之间,并提供200—300字的摘要和三至五个关键词,以及文章标题、摘要和关键词的英译。

二、论文正文请用四号字、宋体,行间距24磅,页边距设置为“适中”模式,引用文献请尽量使用一手文献资料,注释须规范、严谨,统一采用页下脚注。

三、稿件署名作者应为合法著作权人,文责自负,文章内容无违法违规、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在注释中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等。

四、凡投稿稿件写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者,须提交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书面说明,并签署作者承诺书。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范围,仅限语言润色、文献检索等辅助研究环节;严禁借助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文章的主体架构、核心观点及主要内容。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严格遵循本刊《关于规范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启事》中的相关规定。

五、本刊拒绝一稿多投,且稿件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不得先于本刊在其他公开出版物(包括期刊、报纸、专著、论文集、网站及自媒体等)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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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王庭戡

审核:艾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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