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与俗是中国美学史和中国艺术史上的核心范畴之一。通过雅俗这对范畴,可以把握中国社会的分层、流变及其不同的审美偏好,尤其是文人群体在中国文化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对“雅”的崇尚和追求是中国文化中的普遍倾向,不仅见于文人阶层,宫廷亦是如此,即令普通民众,也不愿被目为“俗人”。不过,“雅”又非铁板一块,凝固不动,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时代的演替,“雅”的对象、内容会发生变化。不同阶层对于“雅”的认知也会呈现差异,从而使“雅”呈现复杂而多元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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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雅正:朝廷美学的审美追求
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了“雅”的观念。最为人熟知的,便是《诗经》中的风、雅、颂。“雅”为形声字,本义是一种鸟,左“牙”为声旁,右“隹”为鸟形。《说文解字》释曰:“楚乌也,一名鸒,一名卑居,秦谓之雅。”据郭璞等人的解释,江东称之为卑乌,其与乌鸦相类,但形体较小,腹部白色,不反哺。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有诗曰“林暝雅鸟飞”,即指此鸟。作为一种鸟的“雅”,如何成了“雅颂”之“雅”?
这便与“夏”相关。从音韵学来说,“雅”与“夏”古音相通。清代王引之指出:“古者夏、雅二字互通,故《左传》齐大夫子雅,《韩子·外储说右篇》作子夏。”雅、夏互通的例子,在《荀子》等著作中亦能见到,兹不赘举。
“夏”指中国之人,所谓“中国之人”,是相对而言的,“以天下言之,则中原为中国,以列国言之,则王都为中国”。从语音来说,“王都之音最正,故以雅名;列国之音不尽正,故以风名是也。……诗之所以名雅者,虽亦包王政而言,实以其为王都之正音也”。西周王畿乃夏人故地,周人与夏人关系密切,二者语音相同,周人常以“夏人”自称,称自己的音乐为“夏乐”。清人张行孚指出:“风雅之本字,当作夏字无疑矣。”近年出土的战国楚简《孔子诗论》中,对《诗》的分类是讼、大夏、少夏、邦风,“讼”即颂;“大夏”即大雅,“少夏”即小雅;“邦风”即国风,汉初避刘邦之讳,改“邦”为“国”。夏与雅之间的关联,于此可见。
还有一个原因。雅还是一种乐器,《乐记》载:“治乱以相,讯疾以雅。”郑注云:“雅,亦乐器,状如漆筒,中有椎。”“雅状如漆筒而弇口,大二围,长五尺六寸,以羊韦鞔之,有两纽疏画。”雅作为乐器,用于夏乐的演奏。《大夏》引申为乐调名,指天子之乐,或周王畿之乐调,即正乐。
雅为王都之正音,蕴含着正式、规范和权威之义。四方之音,各有不同,众声喧哗,难以交流,不利一统,所以在隆重而正式的场合,需以雅言为准。孔子做了很好表率:“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诵读诗、书,主持典礼,皆用雅言。西周以礼乐治国,凡是合于礼乐,表征了官方权威和正统的文化符号,皆可称“雅”。所以,雅的意蕴,由王都之正音拓展到了与国家治理有关的事项,即“言王政事谓之雅”。
与王都之正音相对的,是四方之音,列国之土音,所以《诗经》名之以“风”。风和雅是并存共生的。“雅”必然是合于礼乐制度的,“风”却未必,“风”里面与礼乐制度明显有违的,便是郑卫之音、桑间濮上之音因为郑卫之音情感热烈,背后所反映的民俗直露大胆,不合礼仪,却对时人产生很大吸引,就连统治阶层也颇欣赏。郑卫之音对雅乐造成了冲击,尤其正当礼崩乐坏的时代,所以孔子及其门徒将其视为乱世之音、亡国之音,予以激烈批判,孔子“恶郑声之乱雅乐",提出“放郑声”,子夏贬斥它们“皆淫于色而害于德”。
“雅”与“郑”时常相提并论,“郑”是“雅”的对立。扬雄在《法言》中提到:“或问:'交五声、十二律也,或雅、或郑,何也?曰:'中正则雅,多哇则郑。’”王念孙《读书杂志·法言》释曰:“'多’,读为'哆’。哆,邪也。下文云:'述正道而稍邪哆者有矣,未有述邪哆而稍正也。'哆’与'多’古字通……多、哇皆邪也。'中’亦'正’也。正则雅,邪则郑。'多哇’与'中正’,正相反也。”“雅”代表正,“郑”代表邪,其价值判断昭然。《荀子·王制》中有言:“修宪命,审诗商,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大师之事也。”将夷、俗、邪三种音乐与雅音对立,因为它们全都不符合儒家中正之规范。
以礼乐制度为基础的“雅”美学,成为朝廷美学的风格特色。扬雄以“中正”二字释“雅”,很得其精义。朝廷美学,体现出的便是“中正”不偏不倚,讲究法度,正大庄严,代表了朝廷的规范、法则和威权。举凡文学、音乐、服饰、书法、绘画等文艺形式,皆具有此一特点。
以古琴为例,先秦时期,琴与瑟并称,皆为伴奏乐器。在汉代,琴与瑟分离,琴大受士人青睐。时人更注重琴的道德内涵。班固释琴:“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这一说法在当时颇有代表性,乃时人的普遍认知。后汉李尤作有《琴铭》:“琴之在音,荡涤邪心。虽有正性其感亦深。存雅却郑,浮侈是禁。条畅和正,乐而不。”同样是推崇琴的社会教化意义。琴被置于儒家礼乐美学的语义场中加以看待,因此有“雅琴”之名。到了六朝时期,琴的道德意义减弱,审美功能凸显。
与朝廷相关的文学写作,无论是诗、赋、颂、诏等诸般文体,代表朝廷的权威,足为万民之表率,皆需庄重、中正、典雅。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就明确提出“奏议宜雅”,刘勰亦提出“颂惟典雅”“章表奏议则准的乎典雅”。所谓典雅,在刘勰看来,即“熔式经诰,方轨儒门者也”、也就是符合儒家的礼仪与规范。宋代李昂英《示儿用许广文韵》一诗中有言:“官样词章惟典雅”,皆指此意。明代曾鼎在《文式》中对诸种庙堂文字的风格做过总结,如颂“宜典雅和粹”,乐词“宜古雅谐韵”,碑“宜雄浑典雅”,碣“宜质实典雅”,诏“宜典重温雅”,册文“宜富而雅”。“为文典雅,有训诰之风”“乃原本六经,一出以典雅”,即是此意。因此,统治者亦加意推行此一风格的文字,“弘治、正德、嘉靖初年,中式文字纯正典雅。宜选其尤者,刊布学宫,知趋向”。文章如此,诗歌亦相类。凡与歌颂帝王功德的诗文,需要有典雅之气。《诚斋诗话》中提到:“褒颂功德五言长韵律诗,最要典雅重大。如杜云:'风历轩辕纪,龙飞四十春。八荒开寿域,一气转洪钧。’又云:'碧瓦初寒外,金茎一气旁。山河持绣户,日月近雕梁。’李义山云:'帝作黄金阙,天开白玉京。有人扶太极,是夕降玄精。 七言褒颂功德,如少陵贾至诸人倡和《早朝大明宫》乃为典雅重大。”《诗法家数》亦云:“荣遇之诗,要富贵尊严,典雅温厚。”其他艺术类型,亦有此一特点。
如上所说,朝廷美学所追求的中正、典雅,旨在凸显中央集权统治的权威,所以,与其相关的诸种象征符号皆需庄重、内敛、谨严而有法度与此相悖的现象、行为或作品,如个性的张扬、情感的外露、风格的狂野都会受到贬斥打压。郑卫之音的际遇即是如此。唐太宗推崇王羲之的书法而排抵王献之的书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羲之的书法更为古朴雅正,更符合儒家审美意识形态,而献之的书法妩媚张扬,与此不相契合。唐代书大放异彩、颜真卿、柳公权等人的书法备受称扬,即因楷书有法可循便于推广。尤其是颜氏书法,法度森严,气象雄厚,加之其人忠君爱国的浓重儒家情怀,以“中正”之名受到称扬。五代以来朝廷设立的画院,其绘画风格虽多有变化,但在审美精神上有其内在的一致性,“无论北宋'院体’、'宣和体’,抑或南宋'院体’山水,皆不离典雅精工的主旨,反映了皇室文化的要求和趣味”。
还应看到,朝廷美学,因一味追求谨严和法度,太过注重形式,往往流于形式,缺少变化与创新,于审美性和艺术性上并不强。明人编的《字汇》中,释雅为“正也,常也,素也,仪也”。“素”的本义是白色绢布,质而少文,平淡乏味。魏文王对子夏讲,他听到雅乐昏昏欲睡,即是因此。至其末流,便是书法上的馆阁体、文学上的八股文。
二、文人尚雅的四个维度
文人阶层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是在汉末魏晋时期。魏晋文人大多出身贵胄,身居政治高位,经济条件优渥,受到良好教育,文化素养颇高。更重要的是,在此纷纷乱世,玄学成为思想主流,士人们莫不高倡老庄,热衷清谈,“越名教而任自然”。当时固然有“清谈误国”之讥评,不过,另一个事实是,中国历史上诞生了一大批极富个性、高扬情感、醉心文艺、风姿各异的文人群体,他们开启了中国文艺的自觉之路,促成了书法、文学等艺术的高峰,并且确立了中国文人文化体系的基本样貌。后世文人,不仅奉魏晋文人为楷模,其洒脱风度令后世追慕不已,更在其开启的文化体系之中沐浴成长,后世不过是在此基础之上有所修补而已。
魏晋文人开启了雅文化,也为中国文人赋予了崇雅的审美偏好。中国古代由雅组成的词语甚多,如高雅、典雅、古雅、博雅、文雅、秀雅、温雅、儒雅、俊雅、风雅、端雅、恬雅、淡雅、清雅、闲雅、和雅、雅致雅韵、雅人、雅量等。下面撮其要者,展开分析,
第一,以博学为雅。
中国古代,尤其是印刷术广为普及之前,以书籍为载体的知识乃稀缺资源,真正有机会读书并接受教育的人为极少数。周代以前,只有贵族子弟才能接受“六艺”之教。孔子开创了民间讲学的先河,有教无类,他的学生之中,有一些出身低微的下层民众,但数量极少。汉代,伏氏家族和孔氏家族靠着对儒学知识的垄断,变文化资本为政治资本,世代为官,成为世家大族。东汉王充,“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汉蔡邕与王朗,先后得到王充所著《论衡》,学问大进,奉为至宝,秘藏不露。西晋张华,饱览群书,博学多闻被世人推崇备至。
魏晋以后的文人阶层,其文化素养的表现之一,便是博览群书,以儒家为主的经典著作自是必读书目。除此之外,经史子集,天文地理,各种杂学,都应在阅读之列。
博学之士之所以受到推崇,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其一,如上所述,知识为稀缺资源,为少数人所有,掌握了知识,就拥有了话语权,并可能由此获得政治身份。“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说法即源于此。
其二,知识是社会区隔的重要方式,雅俗之分往往由此。掌握类似知识、具有相同趣味的人,往往分属一个阶层,形成共同体,并以此一知识与其他阶层相区隔。
颜之推《颜氏家训》中专门有“勉学”一篇,其中提到,士大夫子弟当致力于学问,否则,“及有吉凶大事,议论得失,蒙然张口,如坐云雾;公私宴集,谈古赋诗,塞默低头,欠伸而已。有识旁观,代其入地”。不学无术,就难以与他人交流,无法融入士人群体之中。宋代田锡在《贻宋小著书》中提到:“数日论文,更得新意;若获秘宝,如聆雅音。”二人讨论文章,屡获新意,很有所得,所以称其为“秘宝”“雅音”。明代屠隆在《画笺》中主张:“古画不可出示俗人。不知看法,以手托起画背就观,绢素随拆,或忽慢堕地,捐裂莫补。”普通百姓,无缘得见名画,更无从学习观看之法,因此屠隆强调不要以古画出示俗人,以免损坏。凡此,皆属此类。
其三,读书能增长见识,拓宽视野,开阔心胸,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在中国古代,无论哪门艺术,都不单纯追求技艺,而强调要多读书,通过读书提升人生修养与艺术境界。明代的沈野有言:“凡百技艺,未有不静坐读书而能入室者。”松年在《颐园论画》中提到:“画师处处皆有,须分贵贱雅俗。不读书写字之师,即是工匠,其胸次识见平庸,惟守旧稿,心模手追,老于牖下,有毕生不出乡里者,目未见名山大川,耳未闻历朝掌故,此等人断不可师法者也。”工匠不读书,没有见识,所以是俗人,作品亦是俗物。艺术作品所呈现的“书卷气”和“士气”,成为文人推崇的对象。清人王概在谈及如何脱俗人雅时提到:“去俗无他法,多读书则书卷之气上升,市俗之气下降矣。”所谓市俗之气,就是汲汲于功名利禄的庸庸大众所具有的精神面貌,这些人无暇或无缘读书,身上没有书卷气。清代王原祁提出:“画法与诗文相通,必有书卷气,然后可以言画。”在古人看来,只要多读书,就会有书卷气,作品也会相应地呈现书卷气。董其昌提倡文人画需有“士气”:“士人作画,当以草隶奇字之法为之。树如屈铁山似画沙,绝去甜俗蹊径,乃为士气。”草隶奇字之法,凡夫难以掌握,文人却正有研究,以此为画,自然与众不同。汪之元还提出了“文人之笔”:“雅者有书卷气,纵不得法,不失于雅,所谓文人之笔也。”
无论是书卷气、士气,还是文人之笔,所指向的审美趣味都是雅的。宋元以来,对文人画和院体画的区分,很重要的一点,也是文人画带有书卷气,绘画者多是博雅、渊雅之人。
第二,以超逸自然为雅。
冯友兰先生写有一篇名为《论风流》的文章,他认为,风流是二种人格美,真正的风流,需要四个方面的素养:玄心、妙赏、洞见、深情。四者之中,将“玄心”排在最前,是有道理的。冯友兰解释说:“玄心可以说是超越感。晋人常说超越……超越是超过自我。超过自我,则可以无我真风流底人必须无我。无我则个人的祸福成败,以及死生,都不足以介其意。”超越二字,的确是玄心的真义。而中国文人之所以能有此玄心,则得益于玄学的滋养培育。
玄学是魏晋时期的思想主流,对魏晋文人来说,玄学不只是一套知识体系,更是一种内化于心,深刻影响他们立身行事的价值观念。玄学以《老》《庄》《易》为理论基础,强调以无为本,注重人的自然的、情感的一面。这就使玄学具有审美意味,与艺术深相契合。正如劳思光所言:“所谓'玄学’,基本上并非一严格系统。玄谈之士所取之精神方向,实是一观赏态度。在论'才性’、品评人物之时,固是以观赏为主,即就其议论形上问题或知识问题而言,亦仍是持此种态度。故魏晋玄谈之士谈'名理’时所重者在对此种'玄趣’之欣赏,并非真建立一种'学’。”这种“观赏态度”,即是审美态度,
极富审美意味的玄学,为魏晋文人赋予了“玄心”和“玄眼”,以此心与眼看待宇宙万物,便超越了世俗的功利考量,而附上了审美色彩。比如评论人物,不做政治性的考量,而是审美性的赏析。清谈论辩,不以理论追求为最终目的,清谈者的音声和辞采,探微析理的能力,你来我往的场面,足能娱心悦耳,使听者忘倦,沉醉其中。面对山水,不是求田问舍激起物欲的占有,亦不求仙问道,追求生命的延长,而是欣赏其佳美景致兴起濠濮间想,但得会心适意。日常饮酒,亦不以口腹享受为满足,而是追求人人自远、形神相亲、与清风明月为伴的诗意体验。欣赏书画音乐栖身山水园林,都意在营造一个超尘脱俗的审美世界。魏晋时期对于清远、虚、朗、畅、达等价值的推重,皆体现出玄学的超越性本质。以老庄为主体的玄学,加上深受庄学影响的禅宗,对中国艺术产生了深刻影响,塑造了中国艺术的基本精神。
中国艺术所追求的趣味,即是“雅”的趣味,有此玄心与追求的人,便是“雅人”。蔡元培指出:“所谓雅者,谓志趣高尚,胸襟潇洒,则落笔自殊凡俗。”“雅人”必须具有高蹈的人格和高雅的趣味。因为文艺是对人性情的陶写,此种人格和趣味必然会投射于作品之中,因此,中国强调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艺如其人,艺术理论中,首重人品。此一人品,固然带有儒家所注重的道德法则,如忠君爱国、光明正大。更重要的是,庄禅所培植的生命境界,要求人生的旷达、襟怀的坦荡、情感的真挚,即对世俗的超越,也就是中国文人所崇尚的林下之风、魏晋风流,
中国古代以文人为主体的艺术家,无论从事何种文艺创作,都追求此一人品,都需要有一颗超越之心,唯有如此,其作品才会脱俗不群。明代归有光在论文章体则时提到:“论古今人物风流,惟两晋为盛,故发之文章,神思自然飘逸。如陶渊明《归去来辞》,于举业虽不甚切,观其词义,潇洒夷旷,无一点风尘俗态,两晋文章,此其杰然者,苏子瞻二《赤壁赋》之趣,自此文脱出。”“潇酒夷旷,无一点风尘俗态”,便是超越世俗,带有纯然的审美性质,这既是陶渊明的人品,亦是他作品的精神境界,二者浑然无间。
在绘画领域,气韵生动是最高追求。宋代郭若虚指出:“窃观自古奇迹,多是轩冕才贤、岩穴上士,依仁游艺,探赜钩深,高雅之情,一寄于画。人品既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气韵既已高矣,生动不得不至,所谓神之又神而能精焉。”在郭若虚看来,历史上的绘画杰作,都是高人逸士所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人品高洁,因其人品高洁,绘画的气韵自然高妙,生动传神。人品是成就绘画的必要条件。此类描述在艺术理论中比比皆是。明人唐志契在论述工笔画与写意画之别时指出:“夫工山水,始于画院俗子,故作细画,思以悦人之目而为之,及一幅工画虽成而自己之兴已索然。是以有山林逸趣者,多取写意山水,不取工致山水也。”唐志契处于南北宗之说盛行之时,高标文人画,贬抑院体画。在他看来,院体画乃“为人之画”,压抑了画家的兴味,缺乏画家的性情,文人画乃“为已之画”,旨在表达自己的“山林逸趣”。高旷的人品需要找到恰当的表达方式,就文人画而言,写意山水最为合适
明代文震亨精于造园与赏鉴,在他看来:“韵士所居,人门便有一种高雅绝俗之趣。若使前堂养鸡牧豕,而后庭侈言浇花洗石,政不如凝尘满案环堵四壁,犹有一种萧寂气味耳。”所谓“韵士”,亦即高情远韵之士,也就是“雅人”,雅人的居住环境要与其人品相契合,必须和俗人的居所有分别,给人高雅绝俗的意味。朱厚爝认为琴有十四宜弹:“遇知音,逢可人对道士,处高堂,升楼阁,在宫观,登山阜,憩空谷,坐石上,游水湄居舟中,息林下,值二气清朗,当清风明月。”诸般场景,皆远离尘器令人有飘然高举之意。徐上瀛辨析了琴中的雅俗之别,他的观点很值得玩味:“但能体认得静、远、淡、逸四字,有正始风,斯俗情悉去,臻于大雅矣。”正始风,便是魏晋文人的超尘迈俗之风。清代黄图的《看山阁闲笔》中有一笑话,题为《闻琴》:“琴德最为高远不俗。有一善弹者,正弹之间,适村人担肥而至,闻声则肃然改容。弹者曰:'莫非知音者乎?’村人答曰:'某虽非知音,亦颇得趣耳。’”“村人”本为俗人,担肥听琴更是不雅,然他自谓能得琴中之趣,可见他亦有超越之心。
此外,在书画批评中,独标逸品,同样表明此点。唐代李嗣真将逸品置于其余九品之上,为最高等级。朱景玄在神、妙、能三品之外,提出逸品,宋代黄休复将逸品置于神品之上,作为对画作的最高评价,在他看来逸品具有“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的特点,就像写意画,逸笔草草,随意为之,不受规矩的限制,表达的是胸中逸趣,体现出心灵的自由。明代唐志契在论述逸品时指出:“惟逸之一字,最难分解。盖逸有清逸,有雅逸,有俊逸,有隐逸有沉逸。逸纵不同,从未有逸而浊、逸而俗、逸而模棱卑鄙者。以此想之则逸之变态尽矣。”总之,逸即不俗,超逸即高雅。
逸有自然之意,中国艺术同样以自然为最高境界。自然是宇宙万物存在的本然状态,是天工,“大凡天地间,至微至妙,莫如化工。故曰神、曰化,皆由合于自然,不烦凑泊”。与之相对的,是人力,附着上了人为的痕迹,便显得造作,有违本然的面目。因此,文人艺术以自然为雅,追求自然而力避造作。
钟嵘认为颜延之的诗“错采镂金”,谢灵运的诗如“芙蓉出水”,自然可爱,这一风格为文人美学所崇尚。无独有偶,李东阳认为李商隐的诗缺乏自然之趣:“李长吉诗,字字句句欲传世,顾过于刿,无天真自然之趣。通篇读之,有山节藻棁而无梁栋,知其非大道也。”李诗如颜延之的诗,过于注重锤炼词句,而缺少了自然天成之趣。吕坤亦持类似见解,“诗辞要如哭笑,发乎情之不容已,则真切而有味。果真矣,不必较工拙。后世只要学诗辞,然工而失真,非诗辞之本意矣。故诗辞以情真切、语自然者为第一”。自然的情感发于本心,因此真切有味
书法同样贵在自然,“书贵质,不贵工;贵淡,不贵艳;贵自然,不贵作意。……自然,非信手放意之谓也,不事雕琢,神气浑全,险易同途繁简一致是已”。吕坤亦提到:“真字要如圣人燕居,危坐端庄而和气自在;草字要如圣人应物,进退存亡,辞受取予,变化不测,因事异施而不失其中。要之,同归于任其自然,不事造作。”书法与自然同工,不能显出雕琢的痕迹,唯有如此,才与大道相合
绘画亦求自然雅趣,韩拙在《山水纯全集》中认为,宋代文人画“多求简易而取清逸,出于自然之性,无一点俗气”。印刻求雅,“故知雅者原非整饬,别是幽闲。即如美女,无意修容,而风度自然悦目,静有可观也,动亦有可观也,盖淡而不厌矣”。在周公谨看来,雅即不假修饰而自然可爱之意。他如园林,以“虽由人作,宛自天开”为上乘。饮茶,以保持自然之清味为佳,如田艺蘅提出:“芽茶以火作者为次,生晒者为上,亦更近自然,且断烟火气耳。”晒青者,保持了茶的自然之味,故受到推重。明清戏曲理论中,有“本色”之说。本色、真色,是与修饰辞章、填塞学问,使用靡词隐语等相对而言的,主张不假矫饰,自然流溢而出,反倒别具趣味。徐渭特别强调:“语入要紧处,不可着一毫脂粉,越俗、越家常,越警醒,此才是好水碓,不杂一毫糠衣,真本色。”王骥德亦指出戏曲当以“模写物情,体贴人理”为特点,“一涉藻缋,便蔽本来”,“须以俗为雅,而一语之出辄令人绝倒,乃妙”。为此,追求的是本色语和真情话。
以自然为雅、以逸为雅,皆有超越之意,此一意味的雅,清逸超俗温润恬淡,潇洒不拘。常以高雅、清雅、冲雅、淡雅、旷雅、和雅、温雅称之。在其背后,体现的是高洁的品格、才情和脱俗的趣味。
第三,以淡为雅。
《说文解字》释“淡”为“薄味也”。在五行的分类系统中,对应有五味:酸、甘、苦、辛、咸,淡虽不在其内,却被视为“五味之中也”老庄道家,将“道”视为最高的本体,道的特点,就是淡乎无味,无形无色,难以耳目等感官直接把握。“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夫小事者味甘,而大道者醇淡。”因此,对“道”的把握,只能通过“收视反听”“坐忘”“心斋”来实现,通过虚而待物,保持一种虚静的精神状态,才能体验到“道”、把握到“道”。老庄对道的认知及其所主张的“全真”“守真”的人生理想,造就了一种素朴自然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理想。此后,“淡”的追求,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国美学4版权所有史和艺术史。
三国时期刘劭的《人物志》,是一部论人专书,在此书“九徵”篇中提到:“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是故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材理”中又言:“质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平淡”的气质禀赋,成为人物最高的审美特征。此一观念,显然受到了道家影响。
魏晋时期,玄学成为主流思想,玄学即以老、庄、易为基干。文人的立身行事及文艺创作深受玄学影响,追求放达,希心玄远,追求超逸、自然的审美境界,此一境界,以“芙蓉出水”为代表,带有“淡”的特点。
中唐以后,禅宗兴起,强化了对“平淡”的追求。正如葛兆光所论:“禅宗是从印度禅学中发展起来的,它的内省反思方式及主张内心清净、生活淡泊以自我解脱的思想,促使了中国士大夫心理越加封闭、狭窄、脆弱性格越加内向克制,越加追求一种清净悠远的生活情趣与审美情趣,越加忽视逻辑思维而偏向直觉思维。”唐代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中,诸如冲淡(“饮之太和,独鹤与飞”)、沉着(“脱巾独步,时闻鸟声”)、典雅(“落花无言,人淡如菊”)、自然(“幽人空山,过雨采苹”)、含蓄(“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等,皆体现了对“淡”的追求。
宋代美学,更是如此。宋代的诗文、书法、绘画,无不追求平淡。如苏轼云:“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韦应物、柳宗元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所贵乎枯淡者,谓其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渊明、子厚之流是也。”梅尧臣说:“作诗无古今,唯造平淡难。”欧阳修评梅尧臣之诗“以闲远古淡为意”。宋代书法,同样追求一种温和、淡泊的美感。宋代绘画,追求平远的境界。宋代的瓷器,同样体现出收敛、温厚、含蓄,朴素无华而蕴含独特的气韵,是一种自然平淡的美。可以说,平淡作为审美理想,贯穿于宋人的审美实践。明代美学之中,同样大量可见对于“淡”之趣味的偏好,此处略加征引。例如:
点铁成金者,越俗,越雅;越淡薄,越滋味;越不扭捏动人,越自动人。
书贵质,不贵工;贵淡,不贵艳;贵自然,不贵作意。质,非鄙拙之谓也,清庙明堂大雅斯在是已。淡,非浮易之谓也,大羹玄酒至味存焉是已。自然,非信手放意之谓也,不事雕琢,神气浑全,险易同途,繁简一致是已。
夫琴之元音,本自淡也。制之为操,其文情冲乎淡也。吾调之以淡,合乎古人,不必谐于众也。每山居深静,林木扶苏,清风入弦,绝去炎嚣,虚徐其韵,所出皆至音,所得皆真趣。不禁怡然吟赏……
世法惟恐不浓,出世法惟恐不淡。人惟淡故,其交恒:道惟淡故久而不厌。时习之悦,朋来之乐,不知之不愠,皆淡中滋味也。是故三世如来,究竟此“淡”者也;十方菩萨,分证此“淡”者也:声闻缘觉,得“淡”之一隅者也;老子庄子,窃“淡”之影响者也欲深入“淡”字法门,须将无始虚妄浓厚习气尽情放下,放至无可放处,淡性自得现前。淡性既现,三界津津有味境界,如嚼蜡矣。
茶自有真香,有真色,有真味。一经点染,便失其真。如水中着咸,茶中着料,碗中着果,皆失真也。
上述引文,博涉杂剧、书法、音乐、佛法、饮茶等领域,它们全都着意于“淡”的趣味和境界。淡,或与浓相对,或与真并提,指向的不是寡味和乏味,而是“似淡而实美”,是至味和至音,是活泼生动、神完气足的生命状态,直达“道”的真谛。欲得淡境,必须“将无始虚妄浓厚习气尽情放下”抛却世俗的欲望与成见,以虚静空灵的心境和状态面对生活,体悟大道。
第四,以拙朴为雅。
拙,《说文解字》释为“不巧也”,段玉裁注曰“不能为技巧也”,意指不擅手工技艺,粗笨拙劣,与工、巧相对。老子哲学主张绝圣去智,反对巧伪造作,提出“大巧若拙”“见素抱朴”。朴是道的本原状态,“先天道朴,无名无相”,在道家那里,“拙”和“朴”都具有独特的价值中国文人讲究守拙、藏拙、存拙、抱朴,即为此一价值观之体现。
汉代美学推崇恢宏博大之气度,六朝美学尚“丽”,唐宋以后,拙朴的美学价值得到认肯,并将之作为一种审美追求,贯注于文艺领域。比如宋代陈师道于诗学领域主张“宁拙毋巧”,《漫叟诗话》中提出“诗中有拙句,不失为奇作”。王世贞倡导:“拙不露态,巧不露痕。宁近无远,宁朴无虚。”书法领域,宋代姜夔提出“与其工也宁拙,与其弱也宁劲,与其钝也宁速”,清代傅山亦云“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绘画亦求拙:“然则何取于生且拙?生则无莽气,故文,所为文人之笔也;拙则无作气,故雅,所为雅人深致也。”明代兴盛的印学更以拙为准则:“太作聪明,则伤巧;过守成规,则伤拙。须是巧以藏其拙拙以藏其巧,求所谓大巧若拙斯可矣!”“余见古印,虽一字不辨者,必印于简编,玩其苍拙,取以为法。”回沈野还将“拙”视为印法五要(苍拙、圆、劲、脱)之一。文震亨提到文房用具,“随方制象,各有所宜。宁古无时,宁朴无巧,宁俭无俗”。
美学意义上的拙朴,绝非全无技巧的笨拙,而是一种高超的艺术表现,它抹除了人为和工巧,毫无斧凿之痕,显出妙造自然的艺术化境。如清代况周颐所说:“满心而发,肆口而成……纯任自然,不假锤炼。”因为纯任自然,不假人工,所以拙的境界是质朴的境界,内蕴着平淡而真切的情感拙与自然、真、质、朴、诚、古、厚等观念息息相关,体现出大道的真谛它摒弃了外在的浮华和人为的机巧,呈示着精神的解放和心灵的自由,体现出中国古人对于生命和自然的高度智慧和超然的审美态度。
三、宋代以来的化俗为雅
字书对“俗”字的解释,大约有如下二义。一是习俗、风俗之俗,《说文解字》释“俗”为“习”,“上所化曰风,下所习曰俗”。王教的目的在于移风易俗,促成美好社会。二是世俗欲望,《释名》释为“欲也,俗人所欲也”。因俗人为平民百姓,社会地位较低,贵族阶层高高在上,掌握话语权,所以“俗人”的趣味、理想往往会被看轻,在道德、审美等层面受到贬低。“俗”遂亦有了低级、下流的贬义。
整体来看,先秦时期推尊礼乐制度,其目的是以上化下,塑成淳美的风俗。风俗意义上使用的情况较多,尤见于“三礼”。《苟子》中有俗人、俗儒、雅儒、大儒之分,区分标准是其人是否掌握学知识,言行是否遵守礼义,是否信奉儒家理想,以及为政能力之高下。俗人不学无术,追逐利益;俗儒略通儒家知识,却不尊守礼义,以口舌讨衣食;雅言行崇礼,尊贤畏法,可辅千乘之国;大儒更上一层,能力最强,能令天下一统在这一分类体系中,雅俗尚非一单独的对立范畴。东汉王充的《论衡》中,田婴迷信流言,认为五月出生的长子有妨父母,被视为“俗父”,田文(孟尝君)则力辟之,以其德行才能赢得后世称扬,被称为“雅子”。雅俗对举,带有明显的价值判断。
从中国文化史来看,先秦两汉时期,雅所代表的是宫廷美学的审美取向,宫廷美学以礼乐制度为基础,旨在维护中央一统的帝王尊严和上下有别的社会秩序,雅乃“正”之意。与之相对的,并非俗,而是淫、邪,有违礼乐制度,对社会秩序造成消解或破坏的郑卫之音、“夷俗邪音”及至魏晋时期,以阅读经史子集、偏好琴棋书画为特点的文人文化体系得以确立,知识与趣味塑造了文人之雅。魏晋六朝乃至唐朝,整个社会以门阀世族为主流,世族自身形成一相对稳固的共同体,既是政治共同体亦是文化共同体,寒门庶族很难跨越门第区隔。所谓“世胄高位,英俊沉下僚”。所以文人群体的交际圈局限于世族子弟,他们高高在上,相互品藻人物,清谈析理,比较高下,务求高雅,却极少面对俗的问题。雅俗并称的情况很少,只在《文心雕龙》中有三见,分别为“隐括乎雅俗之际”“情交而雅俗异势”“泛举雅俗之旨”,对于其涉及的确切内容,刘勰并未展开论述,实因雅俗问题在当时并不突出。
宋代以后,中国文化发生了重大转型。科举制度使门阀政治彻底解体,世族退出历史舞台,为平民敞开了晋升之途,大批出身寒微的文人成为宋代政坛的领袖。运河与海上贸易、货币制度的改革等诸多因素,促进了宋代经济的繁兴。汴京、杭州等地,工商业辐辏,娱乐业发达,瓦子勾等娱乐场所在在多有,唱曲、说书、小说等通俗文艺兴起,孟元老亲身经历了汴京的繁华,他在《东京梦华录》自序中写道:“太平日久,人物繁阜垂髫之童,但习鼓舞;斑白之老,不识干戈。时节相次,各有观赏:灯宵月夕,雪际花时,乞巧登高,教池游苑。举目则青楼画阁,绣户珠帘。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金翠耀目,罗绮飘香。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会寰区之异味,悉在庖厨。花光满路,何限春游;箫鼓喧空,几家夜宴。伎巧则惊人耳目,侈奢则长人精神。”大批低层文人投身其中,市民阶层以及市民文化自此蓬勃发展,成为中国文化的一股重要力量。
宋代文人地位很高,精英意识很浓厚,他们自觉保有对雅的追求,将魏晋以来形成的文人文化体系进一步发扬光大,并以此形成文人共同体在文化趣味上与世俗相区隔。除了琴棋书画,宋代文人还将日常生活进-步精致化,发展出“四般闲事”,即焚香、点茶、挂画、插花,并赋予它们雅的内涵。此外,他们对于世俗生活,也能坦然接受,并将其雅化。他们不仅爱好写诗,亦热衷作词。欧阳修、苏轼、王安石、晏殊、辛弃疾等宋代文坛中知名的文人,亦都是词坛高手。宋代文人喜欢交游,茶坊酒肆是他们经常光顾的场所,建构了新的文化空间。《梦梁录》载:“汴京熟食店张挂名画,所以勾引观者,留(流)连食客。今杭城茶肆亦如之,插四时花,挂名人画,装点店面……皆士大夫期朋约友会聚之处。巷陌街坊自有提茶瓶沿门点茶。”一方面是上层文化的下移,文人开始流连于市井,另一方面则是底层文化的提升,市井积极吸收上层文化的元素。
雅与俗,同时呈现在宋代文人身上。宋史专家邓小南等认为:“在宋代趋于平民化的大环境之下,'雅俗兼备’、精致与俚俗互通,成为时代的突出特点。”尽管雅俗兼备、雅俗互通,但宋代文人往往以其才情和趣味化俗为雅。这在诗论中多有体现,苏轼提到:“诗须要有为而作,用事当以故为新,以俗为雅。”黄庭坚亦有类似意见:“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百战百胜,如孙、吴之兵。”以饮食为例,普通的粗茶淡饭,如竹笋之属,苏轼黄庭坚等士人为其赋予了风雅的韵致。苏轼在《浣溪沙·细雨斜风作晓寒》中写道:“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平凡之物,因为淡泊而空明的情感的契入,便附着上了高雅的意味。
降及后世,尤其是明代中后期以后,江南地区商业文化日趋繁荣,商人社会地位提高,文人经商的现象不在少数。明清时期的文人,受到世俗文化的浸染日深,他们对待市井文化时出现了颇为不同的心态,有的积极拥抱世俗生活,甚至刻章张扬自己的世俗欲望,如袁宏道《感怀诗》所云“山村松树里,欲建三层楼。上层以静息,焚香学薰修。中层贮书籍,松风鸣飕飕。右手持《净名》,左手持《庄周》。下层贮妓乐,置酒召冶游。”在三层楼中,精神生活与物质享受并行不悖。张岱在《自为墓志铭》中声称自己“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好变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其对声色的喜好更带有张扬与炫示的意味,有的则不无矛盾,透出焦虑,极力地在雅俗之间划出界线,以彰显自己之雅。
对“雅俗”的讨论在这一时期最为普遍,见诸文艺和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以居室而论,明清时期,大量文人对家居设计做过论述,如文震亨屠隆、黄图、李渔等人,有的还亲自设计图样。黄图在《看山阁闲笔·制作部》中谈道:“儒者风味,清而不浊,雅而不俗。”“制作不必好奇,务在求雅”,极力渲染文人的高雅趣味,然后指出,制作器物的目的,是希望“超脱时习,不类庸流,庶不没者之本色耳”。黄图设计了26种器物的图样,器物涉及门、帘、桌、椅、匾额,甚至还有便桶。这些器物,皆为日常之用,作者却务求别出心裁,追求雅致、雅观。对于日常交往的对象,他们要分出雅俗清浊,提出“毋对俗客”,在他们眼中,“富豪势宦,滑吏笔刀,啬夫利徒,忍人说士,以及伪学书呆,俱为俗客,如一感触,必致有污泉石而玷琴书矣”。这些人之所以俗,评判的标准不是政治地位和经济能力,而是以琴书自娱的林泉之心,亦即文人雅趣。
结语
从中国文化史的宏观视野来讲,“雅”作为一种审美趣味,其践行的主体,经历了从宫廷至文人的变迁。先秦至两汉,宫廷审美占据主导地位以儒家崇尚的礼乐制度为思想指导,宫廷所崇之“雅”,代表了中正和法度。魏晋之后,文人登上历史舞台,并且掌握了文化话语权,文人所崇尚的雅,更多浸濡了道家风味,追求超逸、自然、淡远、拙朴。宋代以后市民社会兴起,俗的东西成为日常,进入文人视野,雅俗之辩成为重要话题。文人在面对俗的现象和对象时,往往以自己标举的文化素养和审美品位化俗为雅,与他们眼中的俗形成区隔,拉开距离。
从文化相对论的视角来看,民间文化之“俗”,乃是因应市井百姓的审美需要,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是其必然。民间文艺,根植于民间日常生活的土壤。作为小传统的民间“俗”文化,与上层文化、文人文化并非相互隔绝,它一方面会积极吸收来自宫廷文化的内容或元素,如组织体系、价值观念等;另一方面,它时常通过调侃、戏谑文人文化,获得自身的价值认同。在看待这个问题时,我们应该跳出雅俗之辩的精英主义立场,持一种平等的价值观,去发掘民间文艺“俗”的魅力。
(作者:李修建,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中国艺术研究院《文艺研究》杂志社主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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