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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穿透流量迷思:新时代文艺评价的尺度重塑与体系建构

2026-03-13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刘双 收藏

【内容摘要】 平台社会语境下,流量已成为衡量社会价值的重要尺度,深刻影响并重塑着文艺评价标准。本文立足于媒介深度变革与新大众文艺崛起的时代背景,揭示并剖析流量的本质属性、流量指标的生成逻辑及其重塑文艺评价标准的作用过程,批判性审视“流量为王”思维导致的文艺评价异化现象,以及其在文艺生产、传播与消费全链条中引发的深层问题与潜在风险。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应穿透流量迷思,构建一套与文艺生态相适应、相促进的综合评价体系,为我国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实践方案。

【关 键 词】 文艺评价 流量 流量指标 体系建构

文艺评价是对文艺作品价值导向、内容品质及市场表现的判断和反馈,对文艺实践创新和文艺事业发展至关重要。在传统媒体时代,我国文艺工作通过持续的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内在的评价标准并构建了配套的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文艺生产传播的“指挥棒”和“风向标”。然而,在数字技术推动社会从网络形态向平台生态演进的过程中,流量悄然出现并快速渗透至大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在信息获取、社交娱乐、休闲消费乃至公益救助、舆论监督和政务服务等活动中,愈发依赖热搜、榜单、指数、评分、活跃值等可视化流量符号,将其视为一种价值标准,并惯常化为行动依据和生活指南。这不仅使流量与每个人的生活高度融合,体现为一种社会化的生活方式,更使其成为衡量社会价值的主要尺度。作为新型价值尺度的流量,凭借其强大的塑造力、支配力与控制力,正通过流量逻辑的方式形塑着人们对事物的认知和理解,既深刻影响了公众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也对各类社会评价标准发起了冲击与挑战。在文艺领域,流量逻辑已深度嵌入文艺生产、传播和消费的全链条,从创作者主动寻求“流量密码”,到媒体刻意打造“流量爆款”,再到受众积极追随“流量明星”,流量既为文艺实践树立了新方向,也致使文艺评价标准发生了变化。因此,本文将聚焦这一现实议题,深度剖析流量的本质属性及流量指标的生成机制,揭示其重塑文艺评价标准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批判性审视流量逻辑下文艺评价异化可能引发的风险和问题。最后,探索新时代文艺综合评价体系的建构路径,为推动文艺事业健康繁荣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实践方案。

一、流量指标的生成及文艺评价标准的重塑

“流量”一词最早源自物理学领域,原意为单位时间内通过封闭管道或明渠有效截面的流体总量。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其核心含义演变为“网络流量”,即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量,后被引申为一定时间内打开网站地址的人气访问量。从本质上看,流量是以数据为表征的用户注意力,既是网络环境中首要的稀缺资源,也是最重要的商品之一。在平台社会中,流量数据被全面记录后,在算法机制的作用下被转化为商品,并进行有目的的分配、优化和售卖,最终完成价值变现和资本增殖。这一过程进一步强化了流量的商品性,赋予其深刻的资本逻辑与经济意义,使其从一项技术性指标演化为平台生态中最具支配力的核心资源。流量作为数字生产资料在平台场域中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其尺度属性也日益凸显。

流量何以成为尺度?美国学者迈克尔•戈德海伯(Michael H. Goldhaber)提出的“注意力经济理论”认为,在信息爆炸的网络空间中,用户注意力才是稀缺的、流动的以及具备经济价值的通行货币。这意味着平台及其之上的人、商品、内容和服务必须通过激烈的竞争获取流量,其结果也必然有大小、多少之分。这种差异为流量赋予了内在的“刻度”,使其具备了价值衡量、比较与排序的基础功能。同时,平台通过特定技术手段把流量留存下来,再通过能够被识别、理解和比较的可视化数据加以显示。这一量化过程把抽象的注意力转变成系列指标,比如点击率、阅读量、播放量、日活量等受众访问指标,以及转发量、点赞量、评论量(以下简称“转赞评”)等受众参与指标。如此一来,流量能够以具象、直观的方式衡量和决定平台的利润和经营成败、媒体的传播效果和市场表现、商品的销售额度和火爆程度、内容创作者的作品热度和曝光度、服务的用户口碑和运营效率……对大众而言,流量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日常生活的新向导。

在流量成为全新的、大获通行的社会尺度后,文艺评价也无法置身于这一结构性变迁之外。而要深刻理解流量指标的嵌入及运作过程,还需基于媒介生态变革与文艺形态嬗变的动态框架,回溯二者相互作用下文艺评价的演化脉络。在传统媒体时代,文艺生产传播呈现出高度中心化和相对封闭的特征。文艺创作主要由经过专业训练或具备天赋的少数精英(如作家、导演、作曲家、画家等)主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的广泛传播触达大众,普通大众的参与度和可见性较低。相应地,这一时期文艺评价主要依靠专家学者打分评级、文艺批评家发表专业论断和媒体机构开展效果评估完成。值得注意的是,在文艺市场化推进的过程中,大众文艺与媒体之间的共生互构关系愈发紧密,票房、收视率、收听率、发行量等量化指标开始崛起,成为衡量文艺市场表现的核心标准。这既推动了早期评价体系的演变,也引发了关于文艺作品内在品质和经济价值关系的持续争议。不过,不同评价主体仍会从文艺作品的价值观、艺术性、审美水平、市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赏析,共同建构起一套文艺评价的基本范式和话语秩序。

然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既重构了文艺实践的媒介生态,又催生出众多新兴文艺形态,传统的文艺评价范式被打破,文艺评价不得不直面流量的存在。具体而言,一方面,媒体机构为适应网络环境,不断推动传统的评价方式和评价体系迭代和升级;为有效衡量包含文艺作品等内容的网络传播效果,较早引入流量系列指标反映内容传播的广度、热度及受众参与度等。此后,流量指标逐步被纳入媒体机构内部绩效管理与外部市场交易,不仅使收视率、收听率、发行量等传统指标退出中心视野,还直接影响文艺评价的尺度和标准随之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依托网络平台的新大众文艺应运而生,人民大众真正成为文艺的主人。他们借助新技术、新工具,持续产出网络文学、短视频、微短剧、动漫、游戏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艺作品,完成了从文艺被动接受者到创作、传播和消费主体的身份转变。新大众文艺的勃兴,既体现为普通大众成为创作者,也表现为普通大众成为评价者。人们以点击、关注、浏览及“转赞评”等流量数据作为评价表达,习惯以“是否上热搜”“热度值高低”“粉丝量多寡”等评判作品是否成功和“出圈”,构建起一套自下而上的评价系统,与专业批评界形成复杂对话。因此,无论是基于外力影响还是源自内生需求,流量在潜移默化中完成了对文艺评价标准的重塑。从回应新时代文艺发展趋势的角度来说,文艺评价采纳和运用流量指标有其客观性和合理性。在不同文艺形态相互交织与共生、文艺生态系统更加动态和复杂的当下,需要引入更具适用性且新颖的评价指标,以推动文艺评价创新。此外,正如詹姆斯•韦伯斯特(James G. Webster)在《注意力市场:如何吸引数字时代的受众》中所言,在一个充满无限选择的世界里,依靠流量来遴选选项也许更合时宜、更加全面。流量源于对海量用户行为数据的记录、分析和总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众选择与群体智慧,也契合了大众文艺所倡导的“人民性”和“主体性”。不过,当流量承载的经济意义与尺度属性在文艺评价领域深度耦合时,我们仍需对其发挥评价作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保持高度警醒。

[美] 詹姆斯•韦伯斯特著《注意力市场:如何吸引数字时代的受众》

二、流量逻辑下文艺评价异化的风险

文艺评价应遵循综合、全面和平衡的思维,推动文艺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并未完全对标而行,甚至在某些阶段出现明显的“偏航”。比如,一度流行的“唯收视率”现象及“得收视率者得天下”观念,表明原本应客观反映受众关注度与市场表现的收视率指标,却被推崇为评价文艺作品的唯一标准。这一单极化的评价导向,实际上是把文艺的商品性置于思想性、艺术性与审美价值之上,导致大量迎合浅层娱乐需求的快餐式、模板化的作品流向市场,侵蚀并损害了文艺生态的健康与活力。如今,立足于平台场域回溯“唯收视率”引发的行业乱象,并将其与当下各方对流量的狂热追捧、盲目追逐对比,仿佛历史的指针在媒介变革与文艺嬗变中画了相似的轮回。尤其是“流量为王”的口号取代“收视率至上”的信条并贯穿于不同的评价场景后,这种片面的、偏狭的理念再次冲击文艺评价,破坏力甚至更强。相比较来看,流量逻辑已深深地嵌入社会肌理,其运行路径也更为隐蔽。因此,只有对其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进行更深刻、更全面的洞察,才能够精准识别风险、打破流量迷思。

首先,就其工具理性而言,流量指标已暴露出诸多问题。一方面,流量数据的产生、流通和积累过程受平台、媒体、创作者和用户等多方影响,并非绝对客观、准确和真实。平台通过算法机制来分配、调整和优化数据,决定哪些文艺作品会被看到、哪些会积累更多的流量。比如抖音的流量池推荐模式,短视频发布后进入初级流量池,平台算法依靠一套以完播率为核心,综合点赞、评论、转发等行为数据的权重体系进行评分,得到高分的作品会被叠加推荐,而表现不佳的内容则会迅速沉底;媒体则策略性吸纳和采用流量,既把流量指标纳入绩效评价,又在技术后台“设计流量”或者与平台资源置换争取流量等;创作者则选择加入专业的MCN机构或者与平台“建联”,在其指导下获取最新的内容扶持政策或流量补贴,最大限度地踩中热点与积累流量;而用户中最具代表性和争议性的粉丝群体,常以有组织的“打投”(打榜、投票)、刷播放量、控评(控制评论区前排内容)等行为,影响甚至重塑流量数据。另一方面,从流量数据的测量和统计口径来看,存在不一致和流量造假的情况。以各平台日活量的计算为例,有的平台只要登录就算活跃;有的平台消费三秒才算活跃;有的平台内容加载、渲染和曝光流程根本没完成,只要点击就算入阅读量或播放量,或者利用人工和机器刷流量。此外,网络水军通过刷单控评、刷量增粉、刷榜拉票、刷单炒信等方式操纵、买卖和制造虚假流量,对数据源也会造成严重的干扰和污染。由此可见,流量是被多元行动者共同建构与形塑的产物,流量数据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不该被忽视。

其次,文艺评价奉行“流量为王”或“以数据论英雄”,不单单是把流量指标的工具理性推向极端,更体现为一种“数据至上”的评价异化。这不仅会导致评价体系失准,更会引发价值导向的失守。而文艺生产、传播和消费在价值追求和价值引领上迷失方向才是最具危险性的后果。通常而言,在文艺创作中,优秀的作品应凝结创作者的情感、思想和审美,以其独特的“灵韵”获得大众的接受和认可。比如,改编自同名散文集的影视剧《我的阿勒泰》、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以及现实题材短剧《家里家外》,均凭借精良的艺术制作、真挚的情感表达和鲜明的价值内核,实现了口碑与市场的双赢。但当创作者从艺术表达转向数据追逐时,创作的核心旨归便发生了偏移。选题上,作品的深刻立意让位于对瞬时热点与公众情绪的功利性迎合;选角上,演员的专业素养不再是首要考量,流量明星的人气和商业价值至高无上;内容上,经典严肃的作品被束之高阁,充满娱乐、猎奇、刺激元素的速朽内容被推向中心;叙事上,深刻的社会描摹与耐人寻味的艺术留白也被“三分钟一个反转”“密集爽点”的短平快节奏取代。长此以往,创作者对牺牲作品质量换取流量的行为不以为然,且渴望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必然会导致文艺市场“劣币驱逐良币”,进而引发文艺生态的混乱和失序。在文艺传播中,流量指标主要用来评估内容传播的广度和热度,而部分媒体、测量机构以及大众有意无意地把流量大小与文艺作品的深度、高度挂钩,甚至将其简单等同于作品的整体价值。比如,当一部新作面世,其“首日播放量”“全网话题度”和“热搜霸榜数”等数据往往成为关注焦点,只要流量数据亮眼,便被不少人视为上乘佳作。对流量指标的错位理解和应用,导致大众对作品的导向和品质的探讨被遮蔽,取而代之的是对喧嚣的数字竞赛的沉迷。平台通过用户行为数据而非内容质量推荐和传播作品的规则,又强化和加固了这套逻辑,促使一些质量堪忧的作品利用规则的漏洞或不足,反而获得大流量并迅速“蹿红”。在文艺消费环节,受流量逻辑的影响乃至裹挟,大众容易将“流行”等同于“优质”、将“可见”误解为“经典”。长此以往,其审美判断力将趋于钝化,价值选择空间也将日益窄化。人们与文艺作品之间本该充满共鸣与思辨的深度精神对话,却被简化为一种单向、功利且冰冷的点击与数据贡献行为。总之,在“流量为王”的思维下,众多文艺作品犹如工业流水线上的快消品被高效生产,流量变现带来的即时经济回报超越了一切。而创作者的生命力和创造性、作品的艺术性和思想性、普通大众的鉴赏力和思辨性,都将淹没于数据洪流中。文艺生产、传播和消费三者环环相扣,在相互作用中彼此强化,最终将会引发严重的社会文化危机。

短剧《家里家外》海报

三、善用流量,建构文艺综合评价体系

“唯收视率”的历史教训与“流量为王”的当下迷思启示我们:必须深入理解各项指标的具体内涵,纠正将单一指标,尤其是市场指标奉若圭臬的做法。因此,面对流量,我们显然不能全然拒斥,而需秉持积极能动的价值理性与辩证思维,审视与驾驭流量。其一,校准流量指标的角色和功能。流量指标是基于用户行为数据而形成的客观指标,反映的是文艺作品的受众触达、市场表现和人气指征,不能全然代表其精神深度与艺术高度。它无法取代由专业的审美判断与深度的用户情感共鸣构成的主观指标而独自达成评价目标。其二,规范流量指标的应用实践。媒体行业纠偏“唯收视率”,建设综合评价体系的经验值得借鉴。例如,将收视率置于“传播力”这一更大维度之下,并通过降低权重(不超过总体的40%)和设置多元量化指标协同评价,使其回归合理地位。科学、审慎地考虑流量指标的位置并进行权重计算,是当下文艺评价工作的核心任务。其三,明确文艺实践中应有的流量品质。在复杂的文艺生态中,必须追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流量?相较于文艺生产传播中依靠擦边媚俗、恶意炒作、虚假营销等方式积聚的“假流量”“脏流量”,那些传递正能量、有温度的、能打动人心的高质量流量才是众望所归,而这恰恰无法仅靠流量指标驱动实现。因此,比起沉迷于研究如何打造“流量爆款”的数字游戏,厘清导向、品质和流量三维指标的有机联系和内在逻辑,对于文艺创作和评价更为重要。价值导向决定了文艺作品的思想灵魂和精神内核,内容品质构筑了作品的立身之本和生命力根基,流量数据则反映了作品的传播效果和市场表现。文艺创作只有坚持以正面价值为引领,以高品质内容为基石,才能够获得真流量、大流量,流量反馈也才能够推动内容生产传播的优化和创新。三者的正向循环,是文艺评价体系得以协调运转的核心支撑。

对流量指标的剖析和审视,其意义不仅在于破题,更在于立新。当下的核心任务是回应包括流量在内的众多挑战,构建一套与文艺发展相适应、相促进的综合评价体系。近年来,学界研究者们从不同领域出发,针对传统和新兴文艺形态分别推出了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案。例如,电视综艺节目的内容评价—效果测量的双轮架构体系;电影的美学—文化—技术—产业的多维框架体系;网络文学的涵盖思想性、艺术性、网生性与影响力等的“评价树”体系。这些体系设置了多元维度和指标,也引入了网络视听量、社交互动和参与(“转赞评”)等流量指标,既一定程度体现了综合评价的特点,又回应了时代需求。但由于思路、框架和维度各异,标准不一且彼此独立,这种“孤岛式”的模式难以实现横向参照和宏观统筹。与此同时,媒体主导的业界评价实践也未曾停歇,评价体系不断迭代升级。作为系统性变革的重要驱动力,主流媒体开启了建构精神能量、内容质量、人气流量为维度指向和坐标的综合体系的新篇章。“三量”合一的评价体系回应了流量挑战,契合媒介变革的需求,也为媒体发展迈向正能量、高质量和大流量的阶段提供了清晰的目标参照。但这套体系是为媒体变革达成传播效果和效益诉求而设计的,并非专门针对文艺作品,文艺评价还需在宏观坐标中找到自身定位。

尽管学界与业界的双重探索形成了不同样态、多元体系并存的评价图景,为开拓评价思路提供了重要参照,但如何建构一套具有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的新时代文艺综合评价体系仍有诸多问题亟待商榷和解决。结合已有经验和现实需求,搭建新体系仍要回归时代语境,在经验借鉴与当代创新的辩证统一中寻找根本路径:既要自觉承接“文以载道”的价值传统,与一以贯之的文艺导向要求形成深层对话;又要彰显文艺创作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形态特征,尤其是新大众文艺所表现出的创作主体大众化、流量全域渗透、技术创新表达等时代特质。此外,这一体系在考量作品思想深度、艺术水准、市场表现等核心要素的基础上,还应具备对新兴文艺现象和形态的解释力和适用性。

在具体建构路径上,需将上述要求系统融入以下三大问题的解答中:第一,明确评价目标。平台社会中,即使算法机制和流量逻辑产生重要影响,但在价值判断的天平上,文艺作品的精神价值、文化内涵和积极的社会影响力应重于其商业变现能力。因此,文艺评价要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第二,确定评价标准。新时代语境下,“人民满意不满意”仍是检验艺术的最高标准。文艺评价需将“人民性”落地为可供操作的具体尺度,转变以“文本”为中心的评价视角,全面体现人民大众的意愿和选择。具体而言,从追逐瞬时流量转向长期价值,体现人民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既要呈现传播广度,又要重视连接深度,凸显人民大众的参与和互动情况;超越对文本和技术表层体验的简单反馈,关注人民大众的情感共鸣与文化认同等。第三,设计维度指标。维度指标是评价目标和标准的具象化载体,也是评价体系成为动态操作系统的重要组件。在维度坐标上参考“三量”向度,在指标设置上采用“一级基础+二级特色”的模式,以贯穿并满足不同文艺形态的综合评价诉求。一级基础性指标可分解为内容引导力、内容艺术性、文化传播力、受众参与度、技术创新性、市场竞争力等。二级特色指标一方面要体现不同文艺形态的自身特性,比如网络文学的市场竞争力可下设IP改编价值和付费用户转化率指标,短视频和微短剧的文化传播力可下设播放量和完播率指标,网络游戏的技术创新性可下设交互叙事和沉浸体验,等等。另一方面,还要为新文艺评价打开和预留空间,尤其是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相关指标要体现独特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再针对不同文艺作品的不同维度指标赋予权重系数,使文艺综合评价体系始终处于动态灵活、包容开放的状态,紧跟技术发展和文艺创新的步伐。

结语

在媒介深度变革和文艺形态加速迭代的新时代语境下,流量逻辑已然改变并重塑着文艺评价的标准。这既是技术发展带来的客观现实,又是不容回避的时代挑战。面对挑战,对流量及流量指标进行全方位的辩证分析和透视,能够促使人们理性地对待流量,也能更清醒地认识到文艺发展真正的价值坐标所在。与此同时,随着新大众文艺形态不断涌现,文艺评价工作也亟须实现自我优化与创新,推动评价体系与技术演进和创作实践协同演进。在赓续前行中,我们仍需持续探索建构行之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并使之真正落地,从而回归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本位,在奔涌的时代浪潮中攀登文艺发展的高峰。

*本文系2022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媒体深度融合与安徽省域新型传播平台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AHSKQ2022D014)的阶段性成果。

*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如需完整版本,请查阅纸刊。


作者:刘双 单位: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6年第2期(总第125期)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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