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作品-接受”的逻辑链条来看,“艺术为人民”原则铺设了三条不可随意偏离的轨道:艺术创作的源泉是人民生活、艺术作品的接受主体是人民、艺术价值的衡量标准在人民。
*本文原刊于《浙江日报》2025年8月22日第7版文艺评论(点击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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