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评论如何贴紧对象的几点思考

2022-12-03 阅读: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网 作者:周敏

(第三届网络文艺评论优选汇入围文章,由作者参选提供)


据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已达5.02亿。中国网络文学日益繁荣,影响巨大,但要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还需要汇聚各方面的力量,其中尤其要重视和发挥网络文学评论的引导作用。而引导作用的有效发挥,首先要求网络文学评论应贴紧对象开展,本文将就此问题提供几点思考。

新华社记者 李安 摄

网络文学评论应有两层含义:首先,它是专门针对“网络文学”的评论,网络文学评论尤其要牢牢把握对象的根本属性,并应从这些属性出发彰显其激浊扬清的引领作用;其次,它是“网络”的文学评论,评论本身也要顾及“网络性”,不能拘泥于传统文学评论的规范与形式。而如何兼顾并做好这两点,笔者认为如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综合思考与推进,应不无裨益。

一是要从商业化上看网络文学。从2003年VIP阅读付费模式的形成开始,网络文学的活力就与其商业性定位不可分割,近些年,网络文学的IP热以及向网络文艺的快速转向,也是这一特性自然伸展的结果。这就决定了在评价它的时候,商业性价值必须被当做正面、积极的因素被考虑进来。因此,首先就要打破传统文学场那种单一重视“象征性资本”、倡导“输者为赢”的评价体系。当我们来推动网络文学的精品化乃至经典化的时候,不能简单移植传统文学/纯文学的好坏标准,只顾及“情怀”而伤及“爽文”,而是要寻求二者的相得益彰之道,因为后者是体现其商业化价值的重要文本表现形式,网络文学质量的提升,应沿着“爽文”的路径向上突围与展开,否则或者另起炉灶或者曲高和寡,都丧失了网络文艺原本积累的活力与优势。

第二,在明确“爽感”对于网络文学重要性的基础上,也不能单一地理解“爽感”,把个人对世俗欲望的快速满足(所谓的“占有感、畅快感、优越感、成就感”等等)看成“爽感”的唯一内涵,否则不仅会使“爽点”滑向“毒点”,而且也容易放纵商业化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恶俗”倾向。要努力去寻找网络文学中对爽感的多样化的探索,尤其是发掘其中“超越爽感”/“反爽感”的爽感探索的价值。所谓“超越爽感”/“反爽感”的“爽感”,一方面是指与马斯洛心理需求层次中的友谊、尊重和自我实现结合得更为紧密的那种“爽感”,另一方面则是有意降低“爽感”的强度与速度,从审美的多个方面打磨“爽感”与弥补其单一性。如果说网络文学是一种幻想文学,那么爽感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决定了幻想的深广度,也主要决定了它的文学性价值与层次。

第三,既然是“网络文学”,要能充分认清网络新媒介对文学的革命性影响。互联网时代,“注意力”成为文艺生产与消费的主要驱动力,它促成了文艺的“景观化”。网络文学评论,应将景观化与注意力经济(包括粉丝经济等)所造成的种种问题结合起来。而“景观”则自有其语法,在新媒介的语境下,如樊尚·考夫曼所说,其主要特点是“不停地自我炫耀”,并急于将构成其条件的竞争性和挑衅性等因素搬上舞台(樊尚·考夫曼:《“景观”文学:媒介对文学的影响》,李适嬿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这也是“媒介即信息”的最新表现方式,网络文学中的“爽感”无疑也属于这样的景观,在很大程度上爽感是文学性在网络时代的“自我炫耀”。这也意味着“爽感”研究是研究网络文学商业性、文学性与媒介性互动的关键环节,需要更为深入地对其进行观察与阐发,或者以之为中介向四周探索。

第四,网络文学评论要发挥客观公允的评价、引导作用。网络文学的文本规模惊人(包括海量的超长篇网络小说与各种改编形态等),考验这评论者的耐心,容易造成评论的匆忙与焦虑,往往看一点就评,泛泛而评,或者理论、观点先行,文本只是注脚。如此的评论与评价,自然很难做到与作品的贴合,反而有可能导致评论的傲慢,用既有的从纸面文学/精英文学评论中形成的知识结构来规约网络文学,非常不利于网络文学在文学等级中地位的提升以及自身的精品化与经典化。不仅如此,网络文学还是鲜活的文学现场与文化实践,同时它还以IP的形态不断游走、变化。因而,看网络文学不能只看静态的文本,而应从艺术生产的角度关注其动态的生产、消费以及再生产过程,并且在文学场域中把握其价值。以上两点都对评论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知识结构的不断调整与更新,也要求评论者的才情与细心,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网络文学现场敏锐抓住关键点并将之经验化与理论化。另外还要特别注意,评论者要站稳客观公允的立场,网络文学商业化的合法性不意味着网络文学评论也可以商业化,在评论营销化、平台刷分控评的不良倾向下,评论者尤其不能为其裹挟,要坚持独立性,明辨是非,敢于公正直言,建立起评论的权威性。

第五,网络文学评论要想兼顾“网络性”,目前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兼收并蓄发表于网络上的各种灵活、亮眼、自由的微评、短评、快评、弹幕评论、微信公众号评论等,这类评论都特别具有网络性的特点,有着网络所赋予的特殊语法。网络文学是一种建立在新媒体技术上的大众文学,网络文学评论也应打破所谓的专家/精英垄断,去激发其民间、大众的活力,而不能局限在长篇大论与所谓的评论写作规范。在这一点上,近两年,各级、各地文联等机构所举办的文艺评论奖活动,把少于3000字乃至500字的短评或者发表于网络上的评论都纳入评奖范围,单独设立赛道,就做了很好的激励与示范。二是积极引导青年人的参与性,青年群体是网络文化/网络文学的创造主体和受众主体,尤其是被称为“数媒土著”的“Z世代”。他们对网络有着天然的无间的亲密关系,对网络文学却可能最敏感,对最新现象把握得最及时,他们也活跃在各大网络评论平台上,热衷于及时、快速、简短地分享对网络文学以及更大范围的网络文艺的看法。不过这些评论大多深度不足,有时还容易传播错误的认识,甚至其本身也是“自我炫耀”景观化的一部分。在此情况下,如能加以正向引导,则是一股不可小觑的能量:一方面,在主流文化领域,创造出更多的激发年轻人思考与表达的机制,鼓励那些不拘泥于写作规范、灵活多样、具有现场感的言论,另一方面,让专业评论与青年人的“业余评论”相互合作,发挥彼此的优势并相互促进。从这两点看,在2021年由中宣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所指出的“用好网络新媒体评论平台,推出更多文艺微评、短评、快评和全媒体评论产品,推动专业评论和大众评论有效互动”,相当具有指导性与可行性。但也要注意的是,对网络文学中的青年文化理应做充分的观察与研究,对青年文化中的亚文化现象也应有了解的同情,对其进行主流化、正面化引导的必要性自不待言,但不可过于急躁地进行价值判断与道德说教。

最后,在强调网络文学及其评论特殊性与新颖性的同时,也不能过于割裂它与印刷文化、传统文学/文化的联系,应在“历史化”的视野中辩证把握其延续与断裂。传统文学评论的视野与方法当然并非不可用,关键是要加以辨别,并根据新经验来对旧知识与旧理论进行创造性的调整与适配。这要求评论的智慧,也要求评论的格局。


作者:周敏,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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